索引号: 113308000026182931/2021-00370 成文日期: 2021-01-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发布机构: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13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1-12 09:1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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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云刚委员:

你在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回收处置工作》的提案(第136号)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电动车电池是电动车上的动力来源,铅蓄电池因其价格便宜、材料来源丰富、比功率较高、技术和制造工艺较成熟、资源回收率高等综合因素被各种电动车普遍采用和广泛研究,现在的电动车上绝大多数装的是铅蓄电池,而废铅蓄电池是属于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HW49类危险废物,代码为900-044-49,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及处置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申领经营许可证,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因此废铅蓄电池应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收集、贮存及处置。2013年以来,原环境保护部发布了《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的规范》、《铅酸蓄电池生产及再生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文件,强化铅蓄电池污染防治技术引导。目前我市有7家有资质的可以回收废旧铅蓄电池的单位,总的收集贮存能力为9.88万吨/年,分别是:衢江区2家:衢州宝能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规模为2万吨/年,地址:衢州市衢江区春苑西路19号2幢;衢州青峰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规模1.0万吨/年,地址:衢州市衢江区衢江区经济开发区乌江东路10号;柯城区2家:衢州欧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规模1.5万吨/年,地址: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通航一路1号;衢州市秋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规模为0.8万吨/年,地址: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风山路10号2幢;常山县1家:衢州浩东环保科技游戏公司,规模为1.5万吨/年,地址:衢州市常山县金川街道创新南路9号;江山市1家:浙江众合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规模为3.0万吨/年,地址:江山市虎山街道麻车村下铺号。开化县1家,开化县雄丰废旧物品回收有限公司,规模为0.08万吨/年,地址:开化县华埠镇园一路6号。

二、 意见或建议办理情况

(一)严格规范废铅蓄电池产生单位管理

废铅蓄电池主要来源于汽车修理厂、机动车拆解企业、电动车修理店(铺)、“以旧换新”名义收集废铅蓄电池的回收单位、蓄电池门市部等单位。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废铅蓄电池产生企业(单位)应建立法人(主要经营人)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对废铅蓄电池管理、流向负总责;严格执行危废申报登记、危废识别标志设置、管理计划制定、管理台账制定、转移联单、应急预案制度;规范设立废铅蓄电池贮存场所,要求危废贮存设施必须达到危废贮存标准及技术规范的要求;严禁擅自拆解废铅蓄电池或随意倾倒废酸;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督促产生单位将废铅蓄电池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禁止提供或委托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经营活动,发现违法行为按照法律法规严格处罚,造成重大污染环境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务院印发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针对铅蓄电池回收利用,从建立回收网络、规范回收行为、明确任务分工、完善保障措施等多个方面进行系统性安排部署。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支持企业采用押金、“以旧换新”等方式,建立自有或由第三方监理的铅蓄电池回收体系。同时,开展“互联网+”资源循环行动,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强化对铅蓄电池回收利用行业的监管。

电动自行车所使用后的废铅蓄电池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目前销售商多采用“以旧换新”的模式对更换下的废铅蓄电池进行回收后返回生产厂家进行回收处理利用。

(二)加强废铅蓄电池经营单位管理

加强对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单位的规范化管理,要求收集经营单位认真执行危险废物经营管理制度,危废贮存设施必须达到危废贮存标准及技术规范的要求,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禁止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对废铅蓄电池的运输必须由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的车辆进行运输。各经营单位开展经营活动前须将危险废物经营资质、运输车辆及从业人员信息等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要求经营单位建立危险废物管理档案,严格实行转移联单制度;必须在“衢州市固体废物监管系统”中对收集、贮存的废铅蓄电池进行申报,转移时必须在系统中进行申请,确保废铅蓄电池的产生、转移、运输、处置安全规范。废铅蓄电池收集单位所收集的废铅蓄电池需在90日内交由有相应处置资质单位进行规范的处理处置,不得超期暂存。严禁随意倾倒废酸或将收集的废铅蓄电池转卖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理,一经查实,立即停止其在我市的危险废物经营活动并依法进行惩处。

(三)强化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近年来,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的部署,我市多次组织开展废铅酸蓄电池行业专项整治,重点对产生废铅酸蓄电池的4S店、汽车维修点、电瓶车经营部、废品回收点等进行摸排,主要通过管理系统和规范化管理检查,对企业产生、转移、处置等环节实施全程监管。结合与市公安、检察、法院建立的环境执法协调联动机制,严厉打击废铅蓄电池的非法处置行为,依法严惩违法回收和拆解废铅蓄电池的企业和个人。近三年来,查处非法收集、贮存、转运废铅酸电池的案件有5件,罚款近20万元。

三、 下一步工作打算及措施

下阶段,我们将积极推进电动自行车废铅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重点落实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建立联动推进机制。我们将积极会同发改、经信、商务、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按照分工积极履行部门职责,建立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合力推进废铅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

(二)逐步规范回收利用工作。密切关注国家和省试点工作和政策出台实施情况,加强沟通协调,严格执行废铅蓄电池回收利用各项规定要求,积极推进废铅蓄电池回收利用网络建设。由于危险废物处置必须依法依规进行,废旧铅蓄电池的回收必须依法依规,所以目前我市只能跟着国家试点工作前进,待国家试点结束制定相关政策后再全面开展废铅蓄电池的处置工作。

(三)严格执法监管。我们将继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回收处置废铅蓄电池的违法行为,将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行业持续纳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查处废铅蓄电池违规回收、非法集散、非法拆解冶炼、非法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防止废旧铅蓄电池流失,一旦发现有非法收集、转卖、处理废铅蓄电池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对构成刑事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加强法律法规宣贯。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进一步加大对废旧铅蓄电池污染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环境意识,促进公众对废旧铅蓄电池管理及其造成的环境危害有一个正确了解,提高市民的认知度,实现对废旧铅蓄电池科学、合理、有效的管理,积极主动参与支持废铅蓄电池规范回收利用工作,从而推动废旧铅蓄电池污染防治工作。

感谢你对衢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你继续为加快建设“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建好言献好策。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