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2931/2021-00363 | 成文日期: | 2021-01-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发布机构: |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 | ||
夏永涛代表:
你在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建立乌溪江流域治理与生态补偿流量机制》的建议(第117号)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乌溪江水库(包括湖南镇水库和黄坛口水库)蓄水量达20.6亿立方米,湿地面积12399公顷,是我省重要的战略性水源地,也是衢州市区唯一饮用水源地,提供衢州城市近40万城市居民的和周边5万农村居民的饮用水。
一、强势推进乌溪江流域环境整治
(一)乌溪江饮用水源地整治
多年来,衢州市历届市委、市政府都高度重视乌溪江流域保护工作,特别是市区黄坛口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始终把强化黄坛口饮用水水源保护作为改善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要举措。通过开展水源地保护整体规划、综合整治、建立长效机制等工作,确保黄坛口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稳定在Ⅰ类以上且持续改善。
2016年,根据环保部《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市区两级强化担当,全力以赴抓好各项问题整改。目前,全面完成黄坛口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包括完成九龙湖度假村的拆除;一级保护区牛头湾村(含 11 家农家乐)整体搬迁及全部房屋拆除和航运码头关停工作;二级保护区内的太阳岛、水月湾、卧龙山庄和相思岛、月亮岛等5个度假村餐饮、住宿功能已全面关停并拆除,太阳岛、水月湾和卧龙山庄等3个民营度假村资产已完成关停补偿、资产(股权)收购协议签订,彻底解决了几十年的历史遗留环境问题。2017年12月23日,浙江省委车俊书记在省治水办专报信息第45期《拔钉清障 攻坚破难 衢江区黄坛口饮用水水源地彻底消除20多年历史遗留环境问题》上批示:“衢江区这件事办的好。充分说明了整治环境,保护水源是有利人民的好事,虽然难,但是只要决心大,政策措施对头,干部作风深入细致,是能得到群众理解支持的”。
(二)乌溪江水环境整治
制订了治水长效战2019年及2020年行动计划和东迹渡断面稳定达标保障方案,积极开展清水保卫战,巩固和提升国控断面水环境质量。针对去年初东迹渡国控断面多次出现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超标的情况,开展巨化片区和集聚区高新片区污染源头大排查,对涉及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排放企业等进行大整治,累计开展三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专项执法检查,确保东迹渡断面上游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污染源整治到位。针对11月中旬东迹渡断面出现总磷超标的情况,快速排查并锁定污染源头,从企业排污管控和生态调水两方面着手,在加强柯城鲟鱼养殖企业排污管控,确保企业污染源头整治到位的同时,协调水利部门调水1000万立方米,确保东迹渡断面稳定达标。在完成企业环境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巨化污水处理厂排放考核标准,明确巨化污水处理厂外排污水主要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巨化污水处理厂1.3万吨/日扩建工程等一批污水处理设施相继建成。通过上述举措,东迹渡等国控断面水质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升。
二、稳步推进生态补偿机制建设
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水源地保护机制建设。一是探索上游生态补偿机制。从2013年开始,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门设立市区重点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专项资金,用于黄坛口饮用水源地准保护区—乌溪江库区的专项整治补助。二是成立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局。为切实加强乌溪江饮用水水源地的统筹管理,2016年,我市成立乌溪江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局,专门负责承担市区黄坛口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三是建立上下游协商机制。同时,针对黄坛口乌溪江库区长效保护工作,市环保局还专门与上游遂昌县进行对接,初步建立了饮用水源保护合作机制。四是制订并完善应急预案。为进一步完善水源应急体系,今年对《衢州市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进行修编,进一步明确了应急工作机构和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及应急保障等工作要求。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落实好乌溪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各项举措,会同有关部门对乌溪江沿岸的生活小区启动“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全面开展综合整治工作。同时,有针对性的针对乌溪江流域的水环境容量,合理审批和布置相关涉水排放项目。同时,积极推动探索研究适应当地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确定一定的补偿标准。探索研究生态保护异地补偿办法,研究提出新时代建立区域间互利互惠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稳步推进生态保护补偿立法研究工作。
感谢你对衢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你继续为加快建设“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建好言献好策。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