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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8003136197287/2021-00355 | 成文日期: | 2021-01-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2020 |
文件编号: | 衢市监综〔2021〕2号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2020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的正确领导下,市场监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1433”发展战略和建设“四省边际中心城市”的重要部署,积极做好法治建设工作,努力提高法治水平,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实现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依法行政,为我市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以法治建设为重点,全面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一)立足本职,完善法治建设制度保障体系。一是成立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根据人员变化适时调整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党委会议集体研究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今年以来开展6次,其中,专题研究诉讼案件应诉事宜4次,研究聘请法律顾问1次,研究重大行政决策目录1次,研究重大执法决定4次。二是突出抓好重点制度措施落实。严格执行“三项制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公开制度和出庭及旁听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布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法治建设情况报告》《2019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等情况。2020年以来,组织领导干部与执法人员共50余人次,参加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1次,围绕市局核心工作项目,从10个方面助力体系化、系统化法治市监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局”。目前,综合执法队执法人员人手一台配备“执法记录仪”,对于重大复杂案件、现场检查等执法行为,执法人员均做到携带“执法记录仪”,做到执法全过程记录,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三是落实法治建设工作专项经费。在媒体平台进行法治宣传报道,开展“法律六进”、法制培训、普法宣贯讲座等活动,印制宣传资料、购买法律书籍,相关经费均得到充分保障。为全面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征订法典条例单行本2200余本;设立法律图书角,购买专业法律书籍300余本。
(二)与时俱进,强化法治建设学习能力提升。一是严格执行集体学法制度,班子领导带头学习宪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第一责任人责任。局领导班子以身作则,每年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每名班子成员都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并且开展班子成员年度述法工作。2020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已组织学法4次,分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二是定期组织干部培训轮训。根据学法要求,每年制定下发《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深入开展“市场监管大讲堂”,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内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邀请相关专家学者授课,促进干部对法治工作和全局业务工作的了解,积极发挥机构改革整体效益,提高市场监管队伍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七五”普法期间,组织开展市场监管大讲堂69期,培训达12000余人次。三是认真组织学法考法活动。2020年,组织全系统参加法律知识考试4次,分别是全省市场监管8月和11月“学法用法”活动、全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两法”知识竞赛及全市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锐意进取,加强队伍建设夯实法治建设成果。2016年-2020年,我局多次被评为法治衢州建设考核优秀单位。无行政复议撤销案件,无行政败诉案件。班子成员中无因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或单位发生重大违法犯罪案件的案件;单位工作人员未发生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这主要得益于,一是加强了专业法律队伍建设。我局现有法律专业工作人员55名,公职律师3名。4名人员通过全国司法考试,均为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二是加强了法制员队伍建设。市本级共有法制员12名,其中具有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机构法制员8名,政策法规处法制员4名。全市共有执法人员170名,法制审核人员占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7%。2020年,12名法制员已执审各类处罚案件55件。三是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建立法规处工作人员、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核“三核”制度,严格依法行政出口关,有效防范化解依法行政风险,现有外聘法律顾问4名,公职律师3名,开展法律顾问咨询40余次,来局指导7次。2020年已核审重大执法决定20件,出具合法性意见21份,其中包括规范性文件3份,行政合同18份。
二、以法治建设为支撑,全面推进监管服务工作规范化
(一)勇于担当,载体带动法治建设纵深发展。一是立法方面,积极配合地方立法、规范性文件制定,厘清我局在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中法定职能。2020年,积极反映各类修改意见,共提出专业性的修改意见56条。二是行政决策方面,严格按照《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实施, 9月10日,下发《关于公布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并对2个30万以上的行政处罚案件依法履行法定程序。三是开展行政处罚案件质量提升,发挥法制监督作用。下发《关于开展全市行政处罚案件质量提升工作的通知》,制定案件质量提升方案,提出工作目标,确定工作机制,明确具体要求。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开展防疫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共抽查行政处罚案卷28件参与评查,对司法局提出的问题积极进行了整改,并出具了整改报告。今年以来,作为复议被申请人案件2起,1起维持,1起调解撤诉;诉讼案件2起,1起调解结案,1起驳回原告起诉,在收到法院应诉通知书后即确定出庭应诉工作人员及行政机关负责人。
(二)持之以恒,普法宣传弘扬法治建设理念。一是不断加强普法宣传力度。市局成立普法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评估。每年制定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定下发清单式普法任务,并通过开展典型案例分析、以案释法等多种方式,将普法宣传教育融入到日常工作和执法办案全过程。二是抓好重要时间节点进行普法宣传。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20世界计量日、全国护肤日、6.26知识产权日、食品安全周、9月质量月、12.4全国法治宣传日等特殊纪念日和“百千万”美丽消费示范工程等重要法治宣传时机,开展法治宣传,强化宣传效果。“七五”普法期间共举办普法讲座6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30余万份。三是有效利用宣传载体进行普法宣传。与衢州电视台经济信息频道合作开办了《主播带你逛市场》栏目,在广播电台开设“消费小贴士”专栏。通过关注市场热点,对话市场各方,传递消费知识,解决消费难题,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日常生活中的市场监管法律知识及时传递给消费者;利用辖区临街商户LED屏幕现有资源,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消费维权知识标语宣传,基本实现了辖区临街商铺标语宣传全覆盖;在西区行政服务中心、会展中心、中百商厦、九号桥菜场、和美大酒店租用5块屏幕,每天50次,每次30秒对市场监管形象片、相关法律等进行轮番转播。
三、以法治建设为保障,全面推进市场监管工作改革创新
今年以来,全局上下坚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全面打响疫情防控攻坚战,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工作。同时,全面实施法治立局战略,深化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通过推动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及监管规范措施实施到位、执行到位,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依法行政,为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实现“两手抓、两手硬、两战赢、两领先”和大发展快发展高质量发展工作目标提供坚强有力法治保障。
(一)小微纾困惠企利民。市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工作,仅用短短两周时间,检查3万余户小微企业,接听各类咨询电话2万余个,共为全市27578家市场主体兑现“两直”补助资金2.59亿元,资金直达主体。
(二)出台政策支持主体。专门出台支持企业复工18条意见,共兑现大商贸奖励资金674万元、“大科创”政策奖励首批204万元;全市28家技术机构共提供检验检测服务2862批次、减免各类费用620余万元;积极协调相关业主推动落实房租减免、社保费用缓交等优惠政策,为个体户争取切实利益,市本级已有2340户个体工商户享受到租金减免2730余万元。
(三)“最多跑一次改革”纵深推进。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制定出台工作实施方案,实现告知承诺事项共61项,优化审批服务117项;深入推进开办登记“一件事、一日结、零成本”,实行“常规事线上办、涉疫事加急办、特殊事预约办”新模式,全面落实名称自主申报,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等登记便利化举措;配合省局推进食品经营许可“全省通办”工作,完成相关主体跨辖区的证照办理试点工作;完善滚动年报规则机制,试点企业“多报合一”,首批将“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和“食品经营单位外设仓库报告”两个事项纳入“多报合一”。
(四)医疗器械应急审批开启绿色通道。紧抓省局绿色通道审批的政策窗口期,推动31家企业纳入医疗器械应急审批通道,化危为机。帮助多家企业获得产品注册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备案和生产备案,实现各类防疫用医疗器械品种全覆盖,相关工作入选全省系统防疫物资专项整治企业帮扶指导十大案例。
(五)包容审慎监管为企业负责担当。对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和无主观故意的违法行为,秉持审慎包容监管态度,尤其是对初创的市场主体和新业态市场主体,采取行政提示、行政告诫、行政约谈、行政建议等行政指导措施,主动对市场主体进行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并发挥市场主体的自律作用。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