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浙江衢州南新环保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0-09-22 08:5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字体:[ ]
分享:

行政处罚决定书

单位名称:

浙江衢州南新环保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处罚文号:

衢环罚字[2020]7

处罚日期:

202097

违法事实:

2020年618日,根据衢州市交叉执法行动安排,我局执法人员对浙江衢州南新环保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现场检查时公司未生产。该公司已建设一条陶粒生产线和一条砂石破碎生产线。检查发现,该公司陶粒车间西侧露天堆放着上万吨砂土原料以及三堆砂石成品,未采取密闭、遮盖等措施,有粉尘扬尘产生。

处罚依据:

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条的规定。符合《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处罚内容:

1.责令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决定作出机关: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