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推行“721”工作法 做好结合文章 贴近百姓民生 开展政务公开

发布日期:2020-09-17 10:4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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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是全国唯一一家“纯执法模式”的地级市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单位,管理与执法相分离的运行模式给行业政务公开带来一些不利影响,特别是城管执法领域民生密切相关政务公开事项主要集中于行业主管部门,末端执法部门难以直接向工作对象公开。面对困难,衢州综合执法局按照住建部提出的“城管执法领域70%的问题靠服务解决,20%的问题靠管理解决,10%的问题靠执法解决”721工作法精神,围绕民生关切主动转变思路、改进作风,努力提升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便民利民实效。

一、首重主动服务,结合日常工作做好政务公开

70%的力量用于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城管执法领域相关政策规定等信息。在日常执法巡查检查中,同步开展普法进社区、普法进商场、普法进校园、普法进工地、普法进企业、普法进广场“执法六进”活动,面向公众公开宣讲城市管理和文明创建等职能领域政策、法律、法规信息,今年上半年开展宣讲活动4场次,发放信息公开资料2000余份,受众4500余人次。今年疫情防控期间点对点联系市区400余名规范设摊点经营户,通过电话、短信、视频聊天等方式及时向其公开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有关政策,做好解释安抚工作。复工复产后,派遣执法人员200余人次,主动赴市区各在建项目工地,面对面向施工方公开疫情常态防控、文明规范安全施工等有关规定和主管部门联系渠道,并因主动公开和热心服务获施工方赠送锦旗表扬2次。

二、突出罚教结合,结合专项治理做好政务公开

20%的力量用于以案说法让社会公众充分了解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规定信息。充分利用和市级主流媒体和部门政务新媒体,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于相关行政违法行为的最新情况,深入解读政策法规。今年地方性法规《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实施后,针对社会公众认知水平不高的新设定违法行为,在媒体平台开展“以案释法”式信息公开。《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以来刊发“以案释法”图文报道8篇、电视新闻3条,其中市区查处公共场所“打赤膊”首个案例报道网上浏览量突破5万次。同时,结合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和相关领域职能划转做好信息公开,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三、强化工作规范,结合执法办案做好政务公开

10%的力量用于规范做好行政处罚结果主动公开工作。依托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办案系统,全面实施网上办案,与浙江政务服务网打通数据,行政违法案件处罚结果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即时自动公开,今年上半年公开行政处罚结果423件。根据全市统一部署,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互联网+监管”,上半年开展掌上执法检查8399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