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3/2020-102157 成文日期: 2020-05-19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组配分类: 部门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衢市教基〔2020〕1号 统一编号: ZJHC04-2020-0001

衢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学习贯彻落实《浙江省中小学减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29 18:1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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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教办基〔2020〕1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浙教基〔2019〕86号)和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和人才培养观,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和过于功利化的教育观,切实减轻违背教育教学规律、有损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过重学业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请各地各校认真学习领会《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并严格遵照执行。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2020年开始全省要建立区域基础教育生态监测发布制度,通过委托第三方对各地中小学生学业负担指数进行测评,并将测评结果纳入县(市、区)教育现代化水平监测体系。同时,将中小学生减负工作纳入对地方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指标。各地各校要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杜绝减负“两张皮”现象,杜绝作业“质”不够用“量”补现象。各地各校班子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进行专题学习,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宣传落实,逐项自查摆问题,真正把中小学减负要求落实到课程、教学、评价、管理等各个环节。

   二、全面加强宣传引导。各中小学要通过发布启示、班队会及家长会等形式广泛宣传。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40条,要结合《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解读,确保40条内容让每一位教师学习到位,帮助广大教师进一步树立正确教育观念,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过重的课业负担。

   三、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减负工作重点是解决中小学生学业负担过重和执行各项规范出现偏差等突出问题。减负工作必须坚守底线,这个底线就是校内外的一切教育教学活动都要以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逐项自查整改。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将本区域查摆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汇总于《衢州市中小学生减负工作重点自查整改表》中,并于2020年1月10日前上传给市教育局基教处张建红,市直学校(单位)直接报送市教育局基教处。

   四、加大失责问责力度。强化政府督导,落实属地责任。2020年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中小学减负工作纳入学校目标责任制考核,对造成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中小学校和教研、教科研部门等在教育教学、考试评价中发生违规行为的,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查处,并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负责人和人员实施问责。对公办中小学校在招生、校外培训、竞赛组织等方面发生违规行为的,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查处,并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负责人和人员实施问责;民办中小学校在招生、校外培训、竞赛组织等方面出现违规行为的,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查处,并按情节轻重相应核减次年招生计划数等。培训机构、竞赛组织机构等发生违规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减负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学校依纪依规予以严肃问责。教师违规或不作为的要追责学校有关负责人。

 

附件:衢州市中小学生减负工作重点自查整改表

 

衢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1月2日


附件

衢州市中小学生减负工作重点自查整改项目一览表

填表单位:                                     单位负责人:

序号

内容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1

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落实各学科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小学一年级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



2

科学编制中小学课程计划,不得挤占思政、音乐、体育、美术、劳动实践等课程和活动的课时。



3

提高作业质量,统筹控制作业总量。



4

小学生早上上学时间推迟至8:00以后,小学、初中早上上课时间分别不早于8:30和8:00,寄宿制小学、初中、高中学校晚熄灯作息时间分别不迟于21:00、21:30、22:00,并严格按规定的睡眠时间设定起床时间。



5

中小学校各年级一律不得利用周末、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在校内外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中补习。



6

中小学生在校期间每天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



7

小学一二年级不得以纸笔测试为主要评价方式,每学期统一考查不超过1次;小学三至六年级可安排语文、数学等学科考试和其他学科考查,每学期统一考试或考查不超过2次。初中文化学科可组织期中、期末考试,不得组织月考和周周清考试。县(市、区)教育部门不得对小学组织统测。



8

坚持教考一致原则,各级考试命题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确定考试内容,控制考试难度。初中各学科期中、期末试卷整卷难度系数控制在0.70以上,单个题型难度系数不宜低于0.40。



9

中小学生个人考试成绩及位次允许家长获知,不得以任何方式在校内外公开考试成绩和排名。



10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规范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



11

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时间和进度。



12

严禁校外培训与升学相挂钩。



13

中小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未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公布的竞赛活动。各级各类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或出借场地给未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公布的竞赛活动。



14

落实《关于规范中小学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进校园活动清单管理,开展对各类进校园活动的集中整治。



15

家校加强沟通协同,保障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每天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10小时、 9小时、 8小时。



 


衢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1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