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邮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20-04-07 14:3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衢州市邮政管理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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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 衢州市邮政规范性文件,以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其他文件;

2. 衢州市邮政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

3.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以及可公开的许可决定;

4. 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

5.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6. 衢州市邮政业统计信息;

7. 邮政业标准的名称及摘要;

8.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发生和处置等情况;

9. 局机关基本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

10. 重要的人事任免信息;

11. 公务员招考、录用的条件、程序和结果;

12.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事项;

13. 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或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址为:http://zj.spb.gov.cn/zjsyzglj/c102709/xxgk_index.shtml/和http://zj.spb.gov.cn/zjsyzglj/c102709/xxgk_index.shtml 。

除信息公开网站外,本机关还将利用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辅助性方式及时公开重大信息。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衢州市邮政管理局办公室
通信地址:衢州市柯城区白云中大道30号

邮政编码:324002

电话号码:0570-3070890

传真号码:0570-3070890
投诉举报电话:0570-3070812
咨询邮箱:qzsyzglj@126.com

咨询时间:8:30 - 11:30,14:00 - 17:00(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步骤

1. 提出申请

申请人应当填写《衢州市邮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依申请公开一栏)。《申请表》复制有效,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在本机关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通过点击页面下方的“进入在线申请”,在衢州市邮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直接填写《衢州市邮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信息到达网站服务器的时间为申请时间。申请人可以通过点击页面下方“在线申请查询”对已提交申请的办理情况进行查询。

2)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到本机关指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地点,当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4)申请日期确定。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邮寄方式提交申请的,以本机关签收之日或与申请人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传真方式提交申请的,以与申请人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政府信息在线申请系统方式提交的,以系统收到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首先进行审查,对《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在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申请。

对《申请表》填写完整、内容明确、按要求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本机关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间,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对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提出的关于信访、投诉、举报等事项,本机关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申请人可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本机关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的实际状况提供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不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

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本机关不予重复处理。

对申请人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申请,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本机关认为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本机关认为申请理由合理的,将按照正常程序办理。

3. 收费项目及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对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浙江省邮政管理局办公室(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新塘路祝福街口保利中心14-15楼)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