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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发改审〔2018〕78号
关于衢州市体育中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批复的函
衢州市西区管委会:
你单位衢西管委〔2018〕37号及相关附件收悉。
经研究,原则同意衢州市发展规划院编制的《衢州市体育中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衢州市体育中心工程
二、项目业主:衢州市西区投资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必要性:
为推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体育强国建设和健康中国建设,加快推进我市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弥补衢州市体育设施不足,推动我市体育事业更上一层台阶,推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的发展,做大做强体育事业,同时满足人民群众对体育、健身的强烈需求,并为承办大地区性和全国大型体育赛事做好充分准备,衢州市体育中心工程的建设是必要和可行的。
四、项目选址和用地
选址于衢州市西区三江西路以南,养生大道以西,符合《衢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衢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用地面积约327369平方米。
五、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
新建“一场三馆”总建筑面积245054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162052平方米(其中体育场83002平方米、体育馆39525平方米、游泳馆23715平方米、综合馆15810平方米);地下面积83002平方米。项目建筑占地面积120200㎡;项目容积率0.5,建筑密度36.7%,绿地率45.2%;项目机动车停车位2453个,其中地上停车位700个,地下停车位1753个;项目设非机动车停车位10895个。
六、原则同意工程建设设计方案。
七、原则同意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节能等设计方案。
八、工程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工程投资估算354252万元,其中建安费263043万元,土地费29460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业主自筹解决。
九、建设工期:36个月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2号)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