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1032/2020-102273 | 成文日期: | 2020-02-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
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督察工作规定》文件要求,现报告市民政局2019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衢州市民政局
2020年2月25日
衢州市民政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9年,全市民政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总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系列讲话,以及有关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大力宣传法律知识,积极弘扬法治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各项民政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做法和成效
(一)以落实责任为重点,构建法治建设运行体系
局党委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一是法治责任得到落实。局党委书记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局党委会先后三次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并将落实法治政府工作纳入局党委书记年度述责述法述德报告,在12月18日进行了述职。局党委班子坚决落实法治建设工作“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分管处室(单位)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是法治能力得到加强。先后以局班子会、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形式,组织民政干部400多人次,学习《宪法》《监察法》《慈善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有 关法律法规。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培训,组织全局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年度法律考试,做到百分百全覆盖。做好执法人员、公务员三年学法轮训工作。引导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证资格考试,全局共有持证人数19人,占应持证人数的90.47%。
三是普法效果得到提升。按照《衢州市民政系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细则》,全面落实普法工作。制定“12.4”宪法宣传日活动方案,组织开展法治走街和进社区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为“法治民政、依法行政”营造良好氛围。
(二)以规范程序为重点,推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
一是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规范化。在机构改革中,设立法规与审批服务处,与局办公室合署办公,由局办公室副主任兼任副处长,履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职责。依据2017年印发的《衢州市民政局重大行政法制审核办法》,对今年8起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核。
二是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化。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市民政局自2013年开始为执法人员配备相关执法装备,购置了执法视音频记录仪3台、照相机2台、摄像机1台、录音笔1台;在执法人员日常执法检查均要求执法人员佩带并使用执法记录仪,对录像进行保存。
三是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法治化。今年,局民政行政执法支队接社会组织管理中心移交的社会组织两年未参加年检的行政处罚案件8起,按照程序合规合法、全程公开透明的要求,全部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取证,案件办理进展顺利。同时,对衢江区、常山县、江山市、龙游县等地民政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指导。
(三)以推进改革为重点,扩大法治建设工作基础
一是推进民政系统“跑改”工作。结合实际,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上,通过整合规范、简化流程,对民政领域服务进行全流程再造,在全省率先实现市本级71项民政服务事项100%“最多跑一次”,率先实行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中地名门牌“全市通办”、《老年证》即时办理和“无申请即办”、“婚育户联办”、“低保惠民联办”等,先后得到省政府领导冯飞、彭佳学、王文序等批示肯定,其中《衢州市率先推进结婚生育户口“一件事”联办》经验在《浙里改(领跑者)》第43期刊发;殡葬一件事改革、老年优待证“无申请即办”在《竞跑者》刊发。
二是积极参与立法课题研究。2019,根据市人大立法工作统一安排,着力做好《衢州市地名条例》和《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2个立法课题调研工作,成立课题调研小组,落实10万元课题调研经费用,按期提交2个课题研究报告。积极主动参与《衢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衢州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草案)》的修改完善。
三是全面推行“互联网+执法”。围绕“掌上执法”改革,由局法规和审批服务处、市民政行政执法支队、市社会组织管理中心组成培训小组参加市场监管局组织的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掌上执法培训,回传教授其他执法人员。专门举办市民政系统“双随机”实地检查业务部署暨掌上执法操作运用培训班。2019年,实现检查完成率100%,检查结果公示率100%,掌上执法应用检查率100%,提前完成32家(社会组织25家,养老3家,与市教育局跨部门检查4家)抽查对象的监管检查,完成省平安考核规定任务,其中双随机问题检出率62.5%,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四)以规范行为为重点,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市民政局专门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民政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全市民政系统法治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执法支队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法律素质较高的人员组成,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增加工作人员。由2名公职律师牵头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开展民政政策法规专项研究工作。成立以来,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局中心工作,对规范性文件审核、殡葬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等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为科学决策提供了法律依据,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是推进文明规范行政执法。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依照执法规范进行,主动出示证件,文明使用执法用于,配备执法设备,对全过程进行记录。
三是落实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认真履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职责,围绕行政执法合法性、合规性进行案卷评查。12月19日,组织全市民政系统开展案卷评查,采取交叉评查方式,对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办理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件进行评查,取得良好效果。
(五)以建章立制为重点,不断夯实法治工作基础
一是建立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衢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明确在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衢州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调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联合市财政局制定《衢州市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等2个规范性文件,均通过充分协商、征求意见以及合法性审查。及时组织规范性文件清理,清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9个,废止2个,继续有效7个。
二是落实专业法律人员参与法治建设。实行公职律师制度,将2名在职行政编制人员聘用为公职律师,参与重点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的公平性、合法性审查。在浙江省政府法律顾问信息服务系统中,按要求完成信息录入登记和日常登记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法律顾问履职制度。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参与探讨民政事务50多次,出具合同、规范性文件审查意见40余份。
三是严格执行公平性审查制度。局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民政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管领导为主任,法规和审批服务处、执法支队负责人为副主任,局法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为成员,负责公平竞争制度统筹协调和指导协调等工作。建立市民政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内部工作规范程序,在做好“增量”文件审查的同时,开展“存量”文件审查,全年审查“存量”文件9件,审查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政策法规不相适用。民政系统很多政策法规修改完善滞后,与当前的社会管理、经济发展不相适用,比如,社会组织的年检,殡葬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有些还属于二十年前的立法,约束力和操作性不强。
二是内设法制机构尚不健全。随着机构改革,各地编制大幅缩减,职能处室配备缺失。6个县(市、区)民政局法制工作职能机构设置不足,未有独立法制科室,在履行法治建设职能中,导致职责不明、落实不够有力。
三是行政执法人员缺口较大。因机构改革,各地民政部门部分参公单位转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属事业身份,无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各民政部门行政编制、人员减少,加之领导职数占有很大比例,导致具体参与行政执法的人员无法满足工作需要。
四是行政执法规范尚需完善。早在2007年,我局率先在全国率先建立民政行政执法队伍,并在执法案卷规范上探索了一些经验做法,得到全国推广。但在具体实践中,对社会组织的行政处罚执法还有很多需要改进的方面,比如在具体法律文书格式标准的统一上,还不够科学合理。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聚焦问题补短板,着力为全市民政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打好法治基础。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继续坚持将法制教育培训列入民政干部必学内容,举办依法行政专题培训,邀请专家授课,组织开展学法用法考核,努力通过培训考核,提升民政干部队伍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特别是在基层社会救助、社会组织规范发展等方面,配强民政行政执法队伍,严格落实各项规范要求,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民政工作规范有序。
二是切实加快民政立法进程。继续坚持“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的工作思路,从市情出发,从问题出发,从群众需要出发,主动向市人大工作机构汇报争取,积极加强同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沟通协调,按照成熟一个出台一个的思路,争取在一些重点领域出台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注重加强立法质量,聚焦主业主责,在立法过程中,充分进行调研论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专家学者以及相关部门特别是县乡民政基层部门意见,形成管长远、具有前瞻性的高质量立法文本。
三是结合“跑改”完善民政业务规章制度。结合民政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梳理行政权力事项和“最多跑一次”事项,进一步细化民政业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用完善的制度管人管事,促进业务工作程序化、系统化和公开化。依托大数据平台,推行民政服务领域“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民政事项“最多跑一次”。
四是推动村社小微权力清单落地落实。督促各地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的实施意见》(衢社治联〔2019〕4号),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小微权力阳光运行,促进村(社)干部严格用权,着力解决村(社)干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重要制度支撑,提升社区治理水平。
五是继续加强民政普法宣传。全面落实普法工作要求,健全完善普法工作责任制,将学法用法守法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重要内容,层层压实责任。巩固和拓展普法载体,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及政民互动这个平台,将群众关心关注的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民政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确保群众应享尽享民政惠民政策,真正把党的惠民政策通达基层,真正促进民政惠民政策落地见效。
抄送:衢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民政厅、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
衢州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0年2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