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政发[2020]14号(关于给予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机场迁建等重大专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记功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0-12-08 18:2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电子政务中心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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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19年以来,全市各级各单位紧紧围绕建设“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克难攻坚,勇于担当,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推进取得显著成效,有力推动了市委“1433”发展战略体系重重落地。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机场迁建等重大专项工作中,勠力同心,全力以赴,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等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给予以下个人记功:

一、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

个人二等功(18人):徐小华(衢州市人民医院)、赵凯旋(衢州市人民医院)、方文浩(衢州市人民医院)、郑慧瑾(衢州市人民医院)、余娜(衢州市人民医院)、柴东剑(衢州市人民医院)、叶燕飞(衢州市中医医院)、汪晓菲(衢州市中医医院)、柴爱娟(衢州市中医医院)、汪维敏(衢化医院)、马龙举(柯城区人民医院)、陈远飞(衢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汪俊芳(龙游县人民医院)、俞啸(龙游县人民医院)、毛晓明(江山市人民医院)、单康民(常山县人民医院)、方智平(开化县中医院)、汪美丹(开化县第二人民医院)。

二、在机场迁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

个人二等功(1人):占跃平(衢州市人大常委会)。

希望受表彰的人员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再立新功。各地、各单位要向先进学习,凝心聚力、奋力拼搏,为建设“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衢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