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154A/2020-118949 成文日期: 2020-12-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文件编号: 衢农函〔2020〕79号 发布机构: 衢州市农业农村局

衢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12-29 09:2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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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祺代表:

您在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建设美丽新农村堆肥》的建议(第203号)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垃圾堆肥,是利用微生物促进垃圾中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向稳定的腐殖质转化的微生物反应过程。垃圾经过堆肥化处理,最终生产出腐殖质含量很高的疏松物质,即“腐殖土”。易腐垃圾经过堆肥化处理,不仅得到有用的肥料,更是实现了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堆肥处理成本较低,通过有效控制堆肥过程,获得稳定的堆肥产品。利用农村厨余垃圾、畜禽粪便、枯木树枝、秸秆等进行好氧堆肥,将易腐垃就地处理消化,不仅变废为宝,资源再利用,还减少了外运物流,降低了末端垃圾处理设备设施的压力,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一、我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情况

我市有1258个行政村开展实施垃圾分类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行政村覆盖率达84.9%,建成垃圾兑换超市1396个,基本实现行政村全覆盖。目前,通过 “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对于农村生活垃圾堆肥处理而言,传统堆肥方式有庭院挖坑堆肥和堆肥箱处理等。农村大力推广应用的堆肥设施主要有2种,即堆肥设备阳光堆肥房或机器堆肥房。目前,全市建成机器堆肥房92个、阳光堆肥房409个,覆盖993个行政村,基本实现了中心村全覆盖,基本满足了农村生活垃圾就地集中资源化利用处理的需求。

二、建议措施

随着新时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美丽乡村创建以及城市创文爱国卫生运动的开展,农村家庭庭院、学校等场所已不再适宜推广庭院挖坑堆肥或设置堆肥箱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农村传统生活垃圾堆肥分散处理方式急需转换,阳光堆肥房或机器堆肥房集中统一规范处理正当其时,为此,计划采取以下措施:

1、科学规划布局,完善设施配置。根据人口密集、交通运输等因素,因地制宜采取阳光堆肥或微生物堆肥技术,按“一村设点、覆盖多村”为主要模式,科学布点和合理选址终端建设,鼓励采取“多村合建”“村企联建”和“村校共建”方式,合理布局阳光堆肥房和机器堆肥房,进一步提高农村标准化堆肥设施的覆盖率,保障农村生活垃圾的就地转运、减量处理。

2、加强运营管护,保障处理成效。加强堆肥房及垃圾处理设备使用培训,认真研究使用办法,提升使用效能,强化管理人员职责,确保垃圾分类终端设施站点干净整洁。定期开展设施设备的检修维护,加强菌种活力检验,保障堆肥房及垃圾处理设备正常运行。建议把堆肥房及垃圾处理设备运行处理情况纳入百个乡镇分类争先考核和“五水共治”工作考核办法,促进终端运行规范、可持续,坚决杜绝建而不用的情况发生。

3、创新宣传方式,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开展“小手牵大手”、巾帼志愿者服务等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地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培,营造浓厚的垃圾分类宣传氛围,使垃圾分类理念深入人心,逐步引导群众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加强民众爱国卫生宣传教育,探索设立“公众开放日”。以学校为主先行试点,逐步铺开,主动邀请中小学生和家长于节假日实地参观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全链条,公开接受民众监督,促进资源化站点透明化运行。2017年江山市被列入全国第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全省仅7个),在当地生活垃圾三化处理中心内,着力打造首个集展览、宣教、互动、实践于一体的县级垃圾分类体验馆,使参观者在了解体验的同时,零距离见证生活垃圾“变废为宝”。

感谢您对衢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您继续为加快建设“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建好言献好策。

衢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12日

(联系人:张勇,联系电话:150****3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