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3136197287/2020-105187 成文日期: 2020-01-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2019年度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2020-01-31 14:2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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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电子版可在衢州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上查阅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的,请与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衢州市西区白云中大道36号,邮编:324000,电话:0570-8899116)。

一、工作概述

2019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策要求,抢抓机构改革有力时机,利用多平台、多渠道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切实推动机构智能转变,推动简政放权,有效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切实回应了社会关注。

一是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常态化。利用好衢州市政府政务公开平台和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平台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在政务平台上做到及时更新,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做到一周三更,确保各项信息的常态化发布,让公众及时了解市场监管部门工作动态。一年来,共在两个平台公布信息793条,其中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信息203条。

二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一年来,全局共围绕食品经营许可证跨城市“全衢通办”、滚动年报试点工作、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参加人数近300人次,有效及时的回应了社会关切,解读了重点政策。新设立了放心消费示范创建等栏目,对我市放心消费创建的相关标准、创建指引、创建服务进行解读,每月度公布市本级消费投诉情况,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理性维权。

三是有效推进政务公开特色化。围绕新组建的市场监管部门的特色工作,加大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力度。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依托“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示平台”, 定期公布全市食品抽检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核查处置情况;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及时公开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开,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我市所有的20万余户市场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注册登记信息、动产抵押登记信息、股权出质登记信息以及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等内容均已公开,全社会都可查询。进一步推进商品质量提升和放心消费建设工作信息公开。及时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9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93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数590条,具体公开情况详见附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均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答复。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尚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尚未收到行政复议和诉讼申请。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责任有待进一步分解。由于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导致政务公开工作出现了一定断节,一些新合并进来的业务找不到对口的单位和人员来进行维护,导致部分信息更新不及时。二是标准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是一项常态化的工作,工作任务重、工作要求高,对相关人员素质要求严格,需要进一步提升培训和工作的标准,有效促进政务公开的科学性。三是机制有待进一步深化。当前,信息共享的渠道越来越广泛,但政务公开平台还没有充分打通信息互联,特别是在单位内部很容易出现内容重复的现象,需要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机制,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

针对以上问题,2020年,我局将:一是加强机制建设。认真梳理好政务公开条目,根据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职责,进行任务分工,确保每一项公开目录都有对接的工作人员,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到对市局内部单位的考核之中,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加强人员培训。在完善机制、确定人员的基础上,邀请相关专家和老师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特别是在政务公开信息要求、文字要求方面加大培训力度,让政务公开的内容更加规范化。三是加强工作力度。从保障公众知情权的角度,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全流程的有效审批制度,确保公开的内容合法合规。同时,进一步做好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平台建设,在关注人数、发布质量、推广范围上再下功夫,充分提升政务信息发布的宽度和广度。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