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1700/2020-102910 | 成文日期: | 2020-01-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2019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由衢州市水利局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除特别说明外,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衢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衢州市水利局官方网站查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衢州市水利局办公室,电话:0570-3082137。
一、总体情况
2019年,衢州市水利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以规范化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严格遵循应公开尽公开原则,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扩大了与群众的沟通和联系。为有效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改进和规范部门重大新闻的发布途径,扩大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接受社会各界对信访工作的监督,更好地调节公共关系、处理公共事务,制定了《衢州市水利局新闻发言人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市水利局处室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强化制度执行的督查检查,确保信息公开依法、及时、规范。2019年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108件,累计收到群众表扬信28封,第三方评估满意率100%。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全年办理依申请公开件2件,未发生因公开不及时、不到位而引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以专业化培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组织信息公开专职人员积极参加市政府开展的各项业务培训,着力提升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进一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流程,将意见征询、采纳情况反馈作为前置条件,有效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组织开展水法水政培训700人次,局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2019年,共在市水利局网站公开信息484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111条。
(三)以多元化载体拓展信息公开平台。
全方位细化公众参与决策事项范围,完善公众参与方式,努力推动重大决策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在执行公开方面,围绕 2019 年度水利重点工作。 在衢州市水利局门户网站建立“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美丽河湖建设行动”等专栏,向公众持续公布工作实施进展、政策法规、成效工作等内容。结合群众点击浏览情况,对局官方网站栏目设置进行再调整、再优化,进一步提升了群众信息搜索浏览便利性。紧盯群众关注度较高信息公开重点领域等栏目,及时更新工作动态,转发或发布涉水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等信息。切实把好信息发布涉密、质量“双审核”关口,落实信息发布登记、定期自查整改制度,局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影响力稳步提升。同时,加强同官方媒体合作力度,有效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衢州水利”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11 条。“双随机、一公开”公示7条检查结果。衢州市水利局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484条。其中动态信息 422条,信息更新21条,人大议案19条,其他22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2 | 减少1 | 10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49 | 减少90 | 624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00 | 减少87 | 0 |
行政强制 | 15 | 减少7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 | 减少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8 | 942827元 |
(注: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数量和采购总金额为2018年度的数据)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我局开通网络、信函、现场申请等多种渠道,为方便公众提供便捷有效的依申请公开服务。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 2件,均已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完毕,均已经主动公开,并以申请人要求的方式予以答复。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
|
|
|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0 | ||
三 、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
|
|
|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别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
|
|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
|
|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 |
2.重复申请 |
|
|
|
|
|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 ||
(六)其他处理 |
|
|
|
|
|
|
| ||
(七)总计 | 2 |
|
|
|
|
| 2 | ||
四、结转下年继续办理 | 0 |
|
|
|
|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 2019 年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
|
| 0 |
|
|
|
| 0 |
|
|
|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的来看,2019 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进一步提升,但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对照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期待、新要求,仍然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机关内部处室及下属事业单位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培训、力量配比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特别是政策解读针对性、方式多样性、公开精准性有待进一步增强。
2020 年,市水利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提升公开范围、数量和效率。二是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力量,强化公开力量体系,加大专业化培训。三是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回应群众关切更加及时、精准,公开形式更加多样、便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衢州市水利局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