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在市政务公开办的领导下,我区认真落实省、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依法真实、突出重点、及时便民、注重实效”的原则,积极运用科学管理理念,加大政务信息工作力度,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制度机制、队伍建设情况。根据《条例》和市政府有关要求,2008年5月我区开始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编制了《衢州市西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管委会办公室,专门调配2名兼职工作人员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关各部门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应公开信息的收集、报审、申请受理工作,并由管委会监察室负责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基本情况。今年,我区继续加强本单位和所属街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凡属于涉及公众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公开监督,及时报道区内重要活动、传递重点项目工程进展、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并解读新出台的政策措施。2016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充分利用政务公开网、西区门户网、微博微信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73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6次,12345政府服务热线回复受理554件,主任信箱、网上舆情咨询投诉件受理210件。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基本情况。2016年,我区未接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件,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无相关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无相关情况。
二、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2016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内容不够全面;二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长效机制需进一步加强;三是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水平需进一步提高。针对这些问题,我区将着重从以下几方面予以改进。
(一)强化网站功能,做好信息即时更新。每月或不定期公布更新信息,抓好区重点工作、重要活动信息的更新速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力度,继续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安全制度保障,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大对网络管理员的安全培训力度;继续深化抓好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实现政府信息共享。
(二)加强有效监督,保证政府信息公开正常化。定期地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督查,征求外来投资者、服务对象的意见和接受群众投诉,监督检查优化环境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效率不高、服务不佳、作风不良、有章不循的行为,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
(三)加强宣传培训,建立政务信息与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继续完善相关信息公开制度,把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及形式,加大网站信息公开力度,全面、规范做好信息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收藏工作,继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保障政府信息渠道的畅通。
三、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路
2017年,继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水平。
(一)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对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引导,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程序化、效率化。组织开展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推动各职能部门认真学习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和做法。充分发挥西区建设网站的优势,及时报送政务公开信息。
(二)继续做好本单位网站维护工作。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开展网站建设,狠抓网站日常管理。坚持做好网站的维护和内容保障工作,确保网站正常运行,为政务公开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提升服务水平,优化版面,大力提升政府门户网站民生领域的综合服务能力,推动网上办事服务开展。丰富栏目,提高网站内容的准确性和及时有效性。切实发挥门户网站在政务公开、为民服务、网上办公、对外宣传等方面的作用,树立良好的网上政府形象。
(三)积极运用新媒体,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如运用本单位的微博、微信,第一时间发布市民关注的西区大草坪、鹿鸣公园、月亮湾公园的相关信息。根据西区实际,加大对征地拆迁、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的信息发布力度,及时向市民传递焦点、热点信息,让大家走进西区、关注西区、了解西区、热爱西区。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西区管委会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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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87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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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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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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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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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42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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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1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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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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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6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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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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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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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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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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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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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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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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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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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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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面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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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真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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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络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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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函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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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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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时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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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延期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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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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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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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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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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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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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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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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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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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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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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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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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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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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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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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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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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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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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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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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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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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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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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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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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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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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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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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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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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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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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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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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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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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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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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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日期: 年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