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衢州市融资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衢政办发〔2019〕28号)

发布日期:2019-09-06 11:0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字体:[ ]
分享:

衢政办发〔2019〕28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衢州市融资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衢州市融资畅通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衢州市融资畅通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9〕6号)和《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24号)要求,以及全省金融工作座谈会精神,推动解决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取得实质性突破,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刻认识融资畅通工程在稳企业、稳增长特别是在服务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化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全力打造中国最优营商环境城市,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针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聚焦以下六大标志性指标:一是全市融资总量和增量稳定增长,大型银行民营企业贷款余额占全部企业贷款余额高于40%,中小型商业银行占比高于80%。二是融资覆盖面明显扩大。三是制造业贷款明显增加。四是企业融资更为便捷。五是企业流动性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六是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切实下降。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政策保障,优化金融生态。

1.加快金融服务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以全省信用建设“531X”工程和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为契机,加快建立金融服务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金融大脑”),实现金融机构和企业交互式信息沟通,为企业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市营商办、市金融办、市人行、市银保监局、市发改委、市大数据局、各县〔市、区〕政府)

2.推动健全银行业“敢贷、愿贷、能贷”的工作机制。强化落实贷款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落实“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放宽到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的差异化监管要求。督促银行业加大不良处置力度,能收尽收、应核尽核。推动简化核呆、重组和打包处置流程,提升处置效率,力争全口径当年处置不良资产与新增不良资产持平。提高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占比,督促银行业机构在内部绩效考核机制中提高民企融资业务权重,细化落实授信尽职免责制度和容错纠错机制。(责任单位:市银保监局、市人行、市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

3.建立精准服务机制。大力推进金融“三服务”活动,深入开展“百名行长服务百家企业”活动,建立企业融资顾问制,充分发挥主办银行的牵头作用,多渠道持续推进企业家金融知识培训。建立优质企业、中小微企业名单和需要帮扶的企业名单,建立绿色企业、绿色项目库。建立政银企联合会商机制,加强困难企业帮扶,强化风险防范和处置。(责任单位:市人行、市金融办、市银保监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

4.强化金融司法保障。提高金融案件审判效率,加大对恶意逃废债务被执行人的执行力度,畅通民营企业纠纷解决渠道。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强化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推动完善让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责任单位:市法院、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金融办、市人行、市银保监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加大金融有效供给。

5.积极创新贷款担保方式。创新推广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质押,扩大排污权、用能权等权益类质押贷款以及应收账款、政府购买服务预期收入、财政补贴预期收入等质押贷款的覆盖面。加大银税互动与数据直联,深入推进科技金融及供应链融资业务。(责任单位:市人行、市银保监局、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

6.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引导、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把民营企业“主业突出、财务稳健、信用良好”作为授信的依据,逐步将企业信用贷款占全部企业贷款的比重提高到18%以上。(责任单位:市人行、市银保监局、市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

7.提高政策性担保服务能力。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增信体系,成立衢州市信保基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市本级增资至2亿元。市县一体全面推行信保基金模式,由各县(市、区)政府向基金注资,力争实现担保余额倍增、担保倍数逐渐放大到3倍以上。推动小微企业担保费率降低。将小额担保贷款基金调整为创业担保基金,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及小微企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由政府予以一定比例贴息,促进创业带动就业。(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金控集团、市财政局、市人行、市银保监局、各县〔市、区〕政府)

8.大力实施债券优先计划。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发行各类债券,围绕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绿色金融改革试点,推动绿色债券、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双创债券、永续债、资产证券化等创新产品发行。完善财政奖励、增信担保、发债推荐、债券承销等配套机制。(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人行、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银保监局、各县〔市、区〕政府)

9.高质量推进“凤凰行动”计划。按照“培育一批、股改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的思路大力推动企业上市及并购重组,举办科创板政策法规培训。加强与上交所、深交所合作,为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提供支持。(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

10.组建全市区域性产业母基金。强化市域统筹、市县一体,设立科创、智慧、幸福三大产业基金,发挥产业基金的规模优势,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有效引导和带动社会投资。(责任单位:市金控集团、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发改委、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市西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三)多渠道推进减负降费,降低银行、企业融资成本。

11.推动降低资金成本。积极争取央行的再贷款再贴现额度等支持,加大与各金融机构总部的战略合作,多渠道争取低成本资金来源。金融机构运用扶贫再贷款资金发放的贷款利率严格按照基准利率执行,运用再贴现资金发放的贴现利率不能高于市场平均利率。各金融机构要以深化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为契机,积极向上争取审批权限下放、创新产品试点、拆借利率优惠等政策支持。市内存贷比较低的银行机构要加大资金在市域内投放。(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人行、市银保监局、各县〔市、区〕政府)

12.深化还款方式创新。鼓励银行业机构进一步推广“年审制”、无还本续贷、循环贷款等还款方式创新;建立银企续贷沟通机制,银行至少提前1个月与贷款到期企业协商续贷转贷事宜,增强企业资金周转的稳定预期。督促银行机构围绕还款方式创新“两扩两降”目标。要求1000万元授信额度以下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实现“零门槛”应转尽转,1000万元以上还款提前与企业沟通到位。要求全市各银行机构2019年降低企业转贷成本总额在1亿元以上,力争逐年提高额度。(责任单位:市银保监局、市人行、市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

13.提升政府转贷资金服务能力。进一步扩大政府转贷资金规模,市本级不低于2亿元,各县(市、区)不低于1亿元。整合全市域政府转贷资金,加大政府转贷资金与各商业银行无还本转贷工作的有效衔接,增强企业还贷便利性。探索开展政策性转贷尽职免责和风险容忍机制。(责任单位:市金控集团、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银保监局、市人行、各县〔市、区〕政府)

14.推动银行业、保险业融合创新。发挥保险融资增信、长期资金运用等功能,发挥好政策性保险的逆周期调节作用,为民营企业提供风险和融资一站式解决方案。继续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扩大出口信用保险等政策性保险覆盖面,满足“走出去”企业的融资需求。(责任单位:市银保监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金融办、市人行、各县〔市、区〕政府)

15.深化绿色金融改革创新。以金融创新深化各领域“放管服”改革,在交通、水利、建筑等政府公建领域率先开展以银行或担保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单代替保证金缴纳,降低企业资金占用成本。推行建设工程绿色综合保险,对工程项目从施工到竣工进行全过程风险管理。推进农民工工资保证保险试点,进一步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物业服务责任保险试点,规范物业服务。开展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综合责任险试点,支持企业电费“一月一结算”。推进生猪价格指数、特色农产品价格指数等保险,开展以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食品质量保证保险为抓手的放心农产品体系建设。推广“监管+保险+服务+科技”安环险模式,推动安环险市县一体及七大危险行业扩面。(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监管办、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国网衢州供电公司、市交投集团、市城投集团、市金融办、市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银保监局、各县〔市、区〕政府)

16.强化金融市场乱象整治。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严格落实“四不当”“七不准”监管要求。清理企业抵押登记、资产评估等不合理附加费用,督促银行依法承担尽职调查、押品评估等成本,规范企业融资过程中的中介收费行为。各单位和部门不得通过不合理的捐赠、摊派、营业场所装修、设备提供等方式提高银行经营成本,加重企业融资负担。(责任单位:市银保监局、市人行、市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

(四)大力深化改革,提升金融服务效率。

17.大力推进金融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紧紧围绕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完善管理制度、优化业务流程,实现金融服务“十减三提升”目标,促进金融支持最优营商环境建设。(责任单位:市人行、市银保监局、市营商办、市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

(五)加强考核激励,提升金融服务民营企业质效。

18.加大政策激励。对绿色项目视绿色深浅不同给予贴息。将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支持民营企业的质效与财政、公积金、社保资金竞争性存放及政府产业基金合作、项目合作等统筹联动。在绿色信贷指标占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评分权重30%的基础上,将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小微企业贷款占全部贷款余额比重、企业中长期贷款占企业全部贷款比重、还款方式创新当年累计数、小微企业信贷利率等指标列入财政性资金竞争性存放招标评分体系,且权重不低于30%,降低财政性资金竞争性存放利率指标占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人行、市银保监局、市公积金中心、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金控集团、各县〔市、区〕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级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全市融资畅通工程领导小组,按照“责任分工、创新协同”的原则,明确工作任务,形成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合力和共识。

(二)强化工作督导。市政府将对融资畅通工程的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并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建立各有关部门定期会商及工作通报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政策落地情况检查。各有关部门、各金融机构按要求将融资畅通工程完成情况报送至市融资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向社会公布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强化舆论宣传。组织开展融资畅通工程政策发布会和宣讲活动。加大对先进单位、典型案例的表彰激励力度,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易操作的成功案例,营造全市金融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

(四)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中所涉奖励兑现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附件:衢州市融资畅通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衢州市融资畅通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汤飞帆(市政府)

副组长:王良春(市政府)

成  员:廖利军(市政府)

丁丽霞(市金融办)

王盛洪(市发改委)

毛卓战(市经信局)

黄忠京(市公安局)

杨思骏(市科技局)

翁文斌(市财政局)

余龙华(市人社局)

杨晓光(市住建局)

范家明(市交通运输局)

夏盛民(市水利局)

王光华(市农业农村局)

方  法(市商务局)

吴自力(市国资委)

王政理(市医保局)

张  钢(市大数据局)

郑建忠(市营商办)

钱志生(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

俞根君(市西区管委会)

朱  政(市监管办)

马伟民(市金控集团)

方世忠(市交投集团)

姜忠军(市城投集团)

周  丽(市人行)

陈  杰(市银保监局)

任庆原(市法院)

方永新(市检察院)

徐洪水(柯城区政府)

朱素芳(衢江区政府)

祝建东(龙游县政府)

舒  畅(江山市政府)

张少华(常山县政府)

鲁霞光(开化县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丁丽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飞、徐韶华、杜晓东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