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政办发〔2019〕26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培育
“三衢味”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培育“三衢味”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乡村大花园建设的指导意见》(衢委发〔2018〕3号)和《衢州市大花园建设行动纲要》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建设“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推动市委“1433”发展战略体系重重落地,顺应消费升级、数字经济发展的趋势和要求,以“绿色、健康、放心”为主题,以品牌建设为核心,全力打造“三衢味”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工作目标
力争用3年时间,“三衢味”授权农产品超过500个,培育规模化、标准化“三衢味”基地1000个;“三衢味”营销网络覆盖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城市群,建成“三衢味”营销网点200家;“三衢味”农产品年销售额突破100亿元。启动“三衢味”为中国驰名商标的申报认定工作,“三衢味”成为全国生态精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及浙江生态农业的一张“金名片”。
三、工作任务
(一)健全“三衢味”品牌培育机制。
1.形成“三衢味”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合力。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品牌建设经验,加强市县联动、部门协作,统筹资源,打通条线、区块力量,打响“三衢味”品牌。将“三衢味”品牌建设纳入“南孔圣地・衢州有礼”城市品牌体系。
责任单位:市府办、市供销社、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2.组建“三衢味”运营管理公司。成立“三衢味”品牌运营管理公司,加强对“三衢味”品牌的授权、管理、保护、品控、营销。整合、借用各种资源和力量,通过股权投资、合作等方式,构建完善的检测溯源、宣传推广、展示展销等品牌运营体系,拓展精深加工、冷链物流、休闲旅游、培训、金融服务等品牌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3.制定品牌战略规划。制定“三衢味”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战略规划,明晰战略定位与品牌形象、传播与推广策略、保障措施与实施项目等重点。
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财政局
4.壮大子品牌培育库。加强全市名特优新农产品的挖掘、遴选和培育,提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品牌意识,壮大“三衢味”子品牌培育库。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政府
5.设立品牌指导站。通过建档立库、信息咨询、服务培训等方式,强化对“三衢味”子品牌的指导、培育和维权,实现母子品牌共同发展。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
(二)夯实“三衢味”品牌质量保证体系。
1.规范产品质量标准。根据“三衢味”品牌定位和质量要求,完善相应的生产技术规范,建立健全涵盖果蔬、茶叶、水产、米面粮油、肉禽蛋等“三衢味”农产品的质量标准体系。
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资源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
2.严格品牌准入。完善《“三衢味”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明确准入范围和条件,把好品牌准入关。综合运用商标使用协议、统一包装物、实地质量抽查等方式,对“三衢味”商标使用进行规范。
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资源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
3.加强溯源体系建设。依托省市县农产品追溯平台、企业自建平台等推动“三衢味”农产品可追溯化发展,实现产品追溯覆盖率100%。
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
4.推进主体诚信经营。加强对“三衢味”农产品经营主体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经营教育,推进诚信生产、诚信营销。
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市场监管局
5.健全产品质量督查机制。健全完善主体自检和质量承诺、执法机关监督抽检、委托第三方机构检验检测相结合的“三衢味”农产品全覆盖抽检制度,产品抽检合格率99%以上。对连续2次抽检不合格的,除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外,并取消“三衢味”商标的使用资格。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政府
6.强化“三衢味”品牌保护。加强对“三衢味”品牌字号的保护,积极开展中国驰名商标、品牌产品创建。建立健全企业自我保护、政府依法监管、社会监督和司法维权保障的品牌保护体系。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
(三)加大“三衢味”品牌推广力度。
1.塑造品牌形象。深入挖掘“三衢味”品牌内涵,提炼“三衢味”品牌宣传口号,规范品牌视觉形象识别系统,加强“三衢味”农产品的包装设计和推广使用,拍摄制作品牌专题宣传片,统一品牌形象。
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委宣传部
2.加强宣传推广。积极策划“三衢味”品牌宣传推广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多种渠道,有规划、多形式地宣传推广“三衢味”品牌。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供销社
3.提升品牌文化。将文化元素融入“三衢味”品牌,加强“三衢味”品牌文创产品的研发设计、推广使用,赋予“三衢味”农产品更多的文化”。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委宣传部、市供销社
4.推进农产品新零售发展。不断创新“三衢味”营销模式,线上开发APP,建设网店、微店和网上商城,开设“三衢味”网上活动专场,推动“三衢味”农产品线上营销。线下推进“三衢味”农产品体验中心、专柜、专卖店和无人售货超市等营销网络建设,开展“三衢味”农产品进食堂、超市等专项工作,完善仓储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加强与新零售销售渠道对接,推进线上线下与现代供应链深度融合,顺应新零售发展趋势。
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5.推动农旅转化。加快推进“三衢味”农产品转化为旅游商品,鼓励“三衢味”企业融入乡村旅游规划,结合基地种植、农家乐开展农活体验和田园旅游活动,融入乡村旅游发展。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供销社、市农业农村局
6.举办展示推广活动。积极组织“三衢味”企业参加国内外展示展销活动。争取举办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高峰对话活动,面向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主要城市群的“三衢味”品牌发布会,“三衢味”品牌农产品展销会暨“三衢味”美食节等活动,提升“三衢味”品牌价值和影响力。
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资源规划局
7.加强示范基地建设。结合现代农业园区和特色小镇建设,鼓励“三衢味”基地融入乡村大花园建设,打造“三衢味”示范基地。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政府
8.延伸产业链。发挥“三衢味”研究院功能,构建基地、加工企业、技术研发团队为一体的“产学研”体系,开发“三衢味”菜肴及净菜、面点、糕点、卤制品等精深加工产品,打造“衢州有礼・三衢味”特色菜品、小吃和农产品。依托高校、科研机构,利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展产品研发,推进科研成果转化。
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供销社、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资源规划局、衢州海关和各县(市、区)政府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推进办,推进办设在市供销社,市供销社主任兼任推进办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市供销社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各成员单位明确专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并根据职责建立相应的工作推进小组。
(二)资金保障。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精心谋划,制定相应政策,落实有效举措,支持“三衢味”品牌建设。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在“三衢味”品牌培育、运营、推广等方面给予保障。
(三)人才保障。加强“三衢味”品牌标准化生产、质量检测、产品营销、宣传策划等专业人才培养。将“三衢味”品牌推广纳入各类农民培训、电商培训等相关培训课程。建立完善由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实训基地等共同参与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为打造“三衢味”品牌输送技术人才。
(四)督查保障。将“三衢味”品牌建设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年度综合考核。制定“三衢味”品牌建设考核办法,加强督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