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73036/2019-98503 成文日期: 2019-08-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部门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衢州市中心支行

关于保留开户许可证遗失登报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8-14 17:2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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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媒介刊登声明环节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开户许可证遗失登报声明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671号)规定,存款人遗失开户许可证,应在报刊媒体上进行遗失公告,宣布该开户许可证作废。存款人提出申请补发开户许可证时,应出具遗失证明和已进行遗失公告的证明。

2019225日起,浙江省全面取消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银行账户许可,企业以外的其他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及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仍需经人民银行核准。企业遗失原开户许可证的,应向开户银行出具相关书面说明,无需再通过报刊媒体作遗失公告。企业以外的其他存款人遗失开户许可证的,仍需按上述规定在报刊媒体上进行遗失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衢州市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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