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1032/2019-102267 成文日期: 2019-07-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衢州市民政局2018年工作总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08 17:1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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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民政局


 

衢市民〔2019〕12


 

 

关于印发《衢州市民政局2018年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衢州市民政局2018年度工作总结》经领导同意,现予以印发。

 

 

衢州市民政局

201937

 

 

 

衢州市民政局2018年度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市民政局紧紧围绕市委“1433”发展战略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重要会议精神,按照年初全市民政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贴近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责、勇于担当,克难攻坚、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打造了一批特色亮点工作。民政部顾朝曦副部长来衢州调研基层治理工作,对我市分类实施分层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做法给予高度肯定。慈善精准帮扶、水库移民“消薄”、“低保惠民联办”等工作做法在《浙江政务信息》刊发,分别得到彭佳学、王文序省领导的批示肯定。

一、坚持深化改革创新,民政内生动力持续激发

1.“最多跑一次”改革取得新成效。提请市政府办公室下发《衢州市民政服务领域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加大民政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力度。聚焦社会关切、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推进“无差别受理”工作,梳理、整合市本级57项民政服务事项, 100%服务事项全部入驻行政服务中心,100%推行“无差别受理”;20项事项实现“零跑腿”,5项民生事项实现“一证通办”。老年人优待证办理时间由原来的3个月提速到2分钟立等可取,并实现“全市通办”。在全省率先推行“低保惠民联办”新机制,整合民政、人力社保、教育等7个相关单位职能,采取一张表申请、一里路跑办、一站式服务,化“群众找办”为“政府领办”,将“多路跑办”变“一窗承办”,减少通用材料11项、申请表9种,有效提升群体办事体验感和满意度,常山“低保惠民联办”新机制被评选为全国社会救助优秀案例。

2. 落实机构改革任务取得新进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把深化机构改革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要政治责任,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严格遵守执行机构改革的各项纪律,确保机构改革顺利推进。稳妥高效完成优抚安置、救灾、医疗救助、老龄办等机构转隶和工作衔接。制定市民政局新“三定”方案,研究机关职能和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及时提出调整优化的建议。

3.民政综合能力得到新提升。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大整风“十大行动”,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建阵地和制度建设,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开设“头脑风暴”群、“学习园地”群等,市县联动,开展移动学习,撰写学习体会、工作建言300多篇(次),凝聚智慧,形成共识。加快民政项目,完成市军供站(浙西减灾避灾中心)、市社会养老服务特护中心、市救灾仓库规范化改造等项目扫尾工作,启动市老年人活动中心项目建设。加强民政执法研究,在全省率先开展民政行政处罚规范化试点,编制执法规范程序、处罚规范文书等。积极开展《地名管理办法》《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等立法课题研究。探索制订《市区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实施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出台《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惠民利民新政策。

二、坚持深化精准帮扶,基本民生兜底保障有力

1.精准救助全面推进。深化巩固低保“提质扩面”,低保标准实行城乡一体化,为每人每月680元。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6.9万人,发放低保金3.6亿元,同比增长29.47%。通过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完善低保信息系统,加强低保家庭收入比对工作,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0.8万户1.2万人,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应补尽补”。困难群众医疗救助8.89万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19亿元。发放临时救助资金986万元,惠及城乡困难群众1.08万人。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43万人 8000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13万人8200万元。全市建成并投入运行“邮善邮乐”网上慈善超市12家;组织开展“困境儿童”“贫困大学生”“孤寡老人”等一系列“福彩暖万家”公益资助活动15场次。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完成237个的规范化避灾安置场所建设任务。

2.实施特困人员精准救助。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了特困人员是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明确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基本生活供养标准,按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常住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的50%确定。全市有特困人员3347人,其中集中供养3070人,供养率91.7%,发放求助资金2089.05万元。

3.儿童福利政策精准落实。健全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基本形成城乡社区儿童福利督导员网络,聘用儿童福利督导员1630人。扎实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工作,为全市1.47万名农村留守儿童落实监护责任。积极开展“为了明天—关爱儿童之家”试点工作,组织实施“焕新乐园”等公益项目,形成多渠道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格局。指导江山、开化积极创建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示范县。健全困境儿童医疗保障体系,落实孤残儿童医疗救助政策。全面开展“添翼计划”,建立残疾儿童家庭支持制度,对贫困家庭重残、重病儿童开展集中养育康复治疗。全面提高孤儿养育标准,市本级从1000/月提高到1400/月。

4.慈善精准帮扶全面开展。巩固深化杭衢合作新机制,在全省率先建成慈善精准帮扶示范基地,并推广经验做法,指导6个县(市、区)按照慈善精准帮扶、慈善组织孵化、慈善文化建设等类型,实现慈善基地全覆盖,并有效运行。这一做法在浙江政务信息(专报)刊发,并被省民政厅在全省推广。组织引导杭州30多家慈善组织在开化结对帮扶,筹集慈善帮扶资金近1200万元,帮扶项目涵盖了教育、助学、助老、助医、帮困等多个领域,救助帮扶各类困难群众8000多人次。全市共建成12家“邮善邮乐”网上慈善超市,并投入运行,安排慈善帮扶资金100多万元。

三、坚持深化为老服务,养老服务业发展有序推进

1.养老服务设施完善提升。建成乡镇级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5个,助餐、配送餐服务覆盖826个城乡社区。新建成养老机构8家,全市共有养老机构129家,其中10家实行“公建民营”。

2.养老服务质量稳步提升。推进养老机构综合保险工作,运行中的养老机构参保率为100%,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参保750家。加快推进“医养结合”,116家在运行的养老机构有114家实现“医养结合”,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有666家与医疗机构开展合作。加强安全管理,116家在运行的养老机构有92家安装了598套“智慧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有97家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建成65家“阳光厨房”。加快智慧养老服务建设,如柯城区引进杭州蓝谷科技有限公司,依托府山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建成“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服务,为社区老人提供助餐配送餐、紧急援助等高品质服务。引进第三方专业服务组织,承接养老服务,龙游、江山、常山分别引进杭州、上海等地优质养老服务运营方,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截止年底,已服务1151人次。

3.老龄事业发展有序推进。提请《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衢政办发〔201899号),加快推进老年人事业发展。为加快构建老年人综合保障体系,推动我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2018年老年人综合保障工作的通知》,全市共有近35.5万老人参保,缴纳保费992万元,其中自费612万元、政府买单380万元。加快老年电大教育,在衢州市广播电视大学开设教学点,改善办学硬件,满足老年人教学需求。加强老年体育文化交流,组队参加“走进美丽乡村(仙居)暨浙江省第五届老年活动中心乒乓球赛”,衢州市代表队荣获团体第一、女子单打亚军及优秀组织奖三项好成绩。举办第八届市直离退休干部健康体育运动会。

四、坚持深化社区治理,基层社会治理巩固提升

1.城乡社区治理模式不断创新。积极申报全国和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成功申报江山市日月村为全国农村幸福社区,成为全省入围的8个农村社区之一,完成省级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验收工作。成功创评省级农村社区领军人才7人,省级示范型农村社区23个。以市两办名义下发《城乡社区治理实施意见》和《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文件。加大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力度,建成30个“示范型农村社区”建设,累计建成城乡“示范型社区”120个。加大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力度,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分类实施、分层推进农村社区治理文件,探索创新一批农村社区治理模式。如江山市创新村规民约执行委员会、“村歌”文化治理等模式,龙游、常山创新“互联网+社区治理”模式。这些创新模式得到了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的高度肯定,成为全省的范本,并在全省农村社区建设现场推进会上作经验介绍。  

2.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不断深化。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不断深化。坚持培育发展与规范管理并重,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力度,通过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手续等办法,全市登记备案社区社会组织达到11258家,依法登记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覆盖80%的街道和93.8%的城市社区。引导龙游大妈、滴水公益、民安救助等服务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加快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工作,2018年度支持29个社会组织开展公益创投项目,投入补助资金101万元。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首次开展网上年检,参检率达到98.1%。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抽查比例达到10%。全面完成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全市196家应脱钩行业协会商会已全部脱钩,完成率100%

3.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壮大。加大社会工作资格考核力度,今年社会工作考试通过人数共2098人(初级1873人,中级225人),勇跃全省第四。培育专业社会工作人才2098人,开发社工岗位162个,已经建立各类社工机构69家,积极引导叶兰花工作室、育家幸福社会工作室等社工机构,参与社区矛盾纠纷处理。通过委托全省社区工作领军人才、老街坊工作室、聆听话廊社会工作室等,采用论坛、座谈、调研等形式,培育我市第一批社区工作领军人才和社会工作领军人才22名。

五、坚持深化规范管理,基础公共服务便民高效

1.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有序推进。完成年度收退役士兵1147人,发放自主就业补助金4396万元,岗位安置退役士兵1080人。建立市、县、乡、村四级退役军人服务机构,落实专职兼职工作人员外2000多人,形成覆盖广泛、高效便捷的服务网络。通过“党建引领”,稳定退役士兵思想。为19412名抚恤优待对象及时开展优抚调标工作,为5576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物价补贴17.84万元。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已纸质采集58101人,系统录入34184人,采集完成率58%。开展衢州市首届“十佳退役士兵”选树活动,成功举办八一军民联欢晚会,组织“百名退役士兵游衢城”等活动。开展“铭记•2018清明祭英烈”、“930烈士纪念活动。

2.专项社会事务有序推进。深化殡葬改革,起草《衢州市区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实施办法(暂行)》,推动节地生态安葬方式,整治“青山白化”点194处。完成浙赣线、金衢线、柯(城)衢(江)线、衢(江)江(山)线等界线联检工作,促进平安边界建建设。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数据入库工作,顺利通过国务院地名普查办验收。加强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完成《衢州市地名故事》《龙游县地名志》编制出版工作。弘扬地名文化,积极参与“美丽中国•地名寻梦”全国地名文化短视频征集与展播活动,《千年盈川、古韵妙生》获得一等奖,《航埠古村的历史密码》获得二等奖。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依法救助1986人次,护送32名流浪乞讨人员返乡。

3.水库移民工作有序推进。加快美丽精品移民村创建,引导库区和移民安置区融入当地美丽乡村“一县一带”建设当中,培育特色精品移民村、移民美丽家园示范村。这一做法得到了水利部水电移民司唐传利司长充分肯定。加大移民村“消薄”工作,通过盘活现有存量资产和新(改)建、购置、合作等方式,共投入移民资金2.7亿元,扶持移民村集体经济增收项目359个,总收益达1589.8万元/年,消除移民经济薄弱村382个,占移民经济薄弱村总数的91%。加快避险解困工作,加强移民扶持资金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