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8164/2019-102526 | 成文日期: | 2019-07-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 |
发布机构: |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A
衢住建办提函〔2019〕29号
付琳芸委员:
你在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助力美丽大花园建设的建议》的提案(第213号)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近年来,衢州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高度重视,统一部署,政策措施及时跟进,基础设施建设同步推进,社会宣传力度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衢州城区348个居民小区,431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中小学校实施了垃圾分类工作,市本级城区分类收集覆盖面达到81%;各县、市建成区覆盖面达51%;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覆盖面达到了100%。2019年20个省级高标准示范小区的建设工作稳步推进;直接面对群众,服务群众的“垃圾再生馆”已在36个社区全面铺开;衢州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正式投运。
二、下一步工作
(一)细抓质量求深化。充分发挥村级组织,街道、社区的作用,通过多种手段引导基层群众按规范要求对生活垃圾进行分收集和投放;探索建立鼓励居民垃圾分类的激励奖励机制,让分类更加便于居民投放、更加便于回收处置、更加便于监督管理;强化举措,推广实施积分兑换、“见袋知人”、智能回收等模式,进一步推广柯城区垃圾再生馆模式,计划今年建成至少5个智能分类小区,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热情,切实提高源头分类准确率。
(二)严格执法明机制。落实责任,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分类法律法规,依法查处不按规定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生活垃圾的行为,落实《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协调衢州市综合执法局派出专门力量,协助我局查处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以高压态势,依法从严促使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持续推进。
(三)注重市场重扶持。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提高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水平。落实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和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政策;2019年全市累计建设再生资源分拣(交易)中心7个;进一步做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省级试点城市的各项工作,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积极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信息化建设,落实信息报送样本企业,及时收集回收经营信息,开展行业分析,提升管理水平。确保全市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8.5%以上。计划培育地方性龙头企业15个,创新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对具备一定经营实力的本地企业进行重点培育或引进大型回收企业。组织辖区内企业创新再生资源回收模式,提升回收效率。提升快递包装回收水平,主要快递品牌协议客户电子运单使用率达到90%以上,循环中转袋使用率达到70%以上。
(四)搭构体系建终端。全力推进龙游县和开化县焚烧项目建设进度,指导江山市焚烧发电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同时根据省厅要求结合市域统筹的原则,合理吸纳龙游县、常山县和嘉兴市的生活垃圾进入衢州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处置。指导规范衢州市和常山县餐厨项目的日常运行。鉴于目前衢州市暂无易腐垃圾终端处置设施的情况,鼓励现有处置企业在有效处置餐厨垃圾的基础上进行技术提升改进,有效处理厨余垃圾。指导督促江山加快推进餐厨处置项目建设,确保9月份建成投运。
(五)长抓宣传不松懈。继续开展垃圾分类各项业务培训,广泛、持久开展各类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努力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学校课外教材中,力争做到垃圾分类工作家喻户晓,强化群众的垃圾分类意识,使垃圾分类观念转化为广大市民的自觉行动。
感谢你对衢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你继续为加快建设“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建好言献好策。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