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197P/2019-103055 | 成文日期: | 2019-06-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局 | ||
“2019浙江消费促进月·浙里来消费”
衢州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9浙江消费促进月·浙里来消费”活动的通知》(浙商务发〔2019〕37号)要求,为全力办好2019衢州市消费促进月活动,打好消费促进攻坚战,扩大品质消费、激发消费潜力、推进消费升级,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浙里来消费·生活更美好
二、活动时间
2019年4月底-6月底,为期2个月。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衢州市商务局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市商贸业联合会、市餐饮行业协会、市汽车流通行业协会、市美容美发行业协会、市电子商务行业协会、市婚庆礼仪行业协会
承办单位:衢州日报报业传媒集团、各相关商贸企业
四、职责分工
衢州市商务局:负责市消费促进月的总体方案筹划、工作指导、成果汇总及绩效考评等工作。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消费促进月的筹划、指导、成果汇总及绩效考评等工作;负责督促本区域承办单位大型促消活动安全保障等工作。
各协会、单位:充分发挥行业资源优势,发动相关企业开展餐饮、家电、汽车、老字号、成品油、美容美发、婚庆等消费促进活动;配合并协助商务部门做好市消费促进月期间行业促销活动的统筹、调研、启动、督导、宣传、安全及相关情况的收集、分析、评估、汇集等工作,指导企业开展活动的筹备、组织、推进及总结等工作。
衢州日报报业传媒集团及相关商贸企业:负责本单位活动的具体方案设计、促销商品统筹、促销平台搭建、促销形式安排、安全措施落实等工作。
五、活动内容
2019年消费促进月全市主要活动有:省市联动启动仪式(4月28日)、春季车展(4月26-28日)、家具展(5月4-5日)、春季服装展(4月26-5月13日)、2019春季房博会 (5月17-19日)、建材展(5月25-26日)、婚博会(6月18-24日)等大型展示展销活动;美容师技能大赛(4月26日);衢州东方商厦、万达广场、吾悦广场、普农家电、大润发、苏宁易购及常山金百汇、开化利群等企业举办的各类促销活动。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消费促进月组织领导,决定设立衢州市消费促进月活动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各项具体事宜。办公室设在衢州市商务局,由主要领导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商务局市场建设运行处、商贸发展处、市场秩序处、电子商务处、对外贸易处、外商投资处、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市本级相关行业协会负责人为成员。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参照成立消费促进月活动办公室,并将消费促进月活动负责人和联系人名单(附件3)于4月17日前报市消费促进月活动办公室。
(二)精心组织落实。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紧扣活动主题,与本地各商贸企业搞好对接协调,做到详细策划,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促进活动。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和市本级商贸企业将2019年浙江消费促进月衢州活动汇总表(附件1)于4月20日前报市消费促进月办公室。
(三)强化监督管理。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检查指导,并协调本地媒体全程跟踪报道。进一步落实活动安全主体责任,切实防范哄抢、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和网上负面舆情等问题发生。
(四)广泛宣传报道。各地要按计划开展各类促销活动和消费论坛,加强宣传报道,浓厚活动氛围。统筹策划,借助报纸、电视、手机、网络、微信、微博、APP、企业自媒体等,广泛发布当地促销活动的内容、参与企业、优惠方式、商品和服务等信息,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参与活动和体验,进一步扩大促进月活动的影响力。
(五)及时总结提炼。活动期间,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协调建立参办行业协会和企业的信息员队伍,及时收集活动动态、图片、典型材料和经验总结。县(市、区)活动月办公室也要主动了解活动进展,及时通报、汇集各地先进做法,确保促进月活动取得丰硕成果。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协会和市本级商贸企业,于7月1日前将消费促进月活动总结、活动成效统计表(附件2)、相关配套图片和经典促消案例报市消费促进月活动办公室,由市消费促进月办公室汇总后报省活动月活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