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彭海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衢政干〔2018〕16号)

发布日期:2019-03-28 10:4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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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政干〔2018〕16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彭海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政府研究决定:

彭海生同志任衢州市公安局副调研员。


免去:

杨卫新同志的衢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副调研员职务;

李建安同志的衢州市公安局副调研员职务;

吴渭明同志的衢州市林业局副调研员职务。

衢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衢州军分区,市法院,市检察院,巨化集团公司,各群众团体,各县(市、区)委。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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