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东南数字经济发展研究院的通知(衢政发〔2018〕40号)

发布日期:2019-03-25 15:5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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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政发〔2018〕40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

东南数字经济发展研究院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数字经济作为我省“一号工程”,是省委、省政府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两个高水平”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市委、市政府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建设“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的重要战略路径。为夯实数字经济发展基础,加快数字经济发展步伐,提升数字经济发展质量,使数字经济真正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东南数字经济发展研究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性质

东南数字经济发展研究院为衢州市国资委与衢州学院等单位共同举办的登记设立的事业单位。

二、职能定位

坚持以产业数字化为主、以推广应用为主、以平台建设为主,以“服务发展”为根本导向,以“促进应用”为主要任务,以“开放融合”为发展模式,立足衢州、辐射东南、面向全国,将研究院打造成为衢州发展数字经济的主要智库、技术超市、应用平台、信息源地和人才基地。

三、组织架构

东南数字经济发展研究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若干名。研究院设院长1名,副院长若干名,由理事会负责聘请、任免。

四、工作场所

东南数字经济发展研究院的办公地址设在衢时代创新大厦。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副书记、市长汤飞帆任组长,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林晓峰,副市长王良春,衢州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谢志远任副组长的研究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智慧办、衢州学院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负责研究院建设的统筹协调、政策制定、人才引进等工作。同时,成立东南数字经济发展研究院建设工作专班,负责日常组织实施。

(二)明确责任落实。市级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东南数字经济发展研究院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强化工作督查。市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对东南数字经济发展研究院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视情予以通报。


衢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8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衢州军分区,市法院,市检察院,巨化集团公司,各群众团体。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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