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736G/2019-103375 成文日期: 2019-03-22
发布机构: 市应急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文件编号: 衢应急〔2019〕13号 统一编号:

衢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征求《关于做好突发事件紧急信息和重要节假日期间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22 10:1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应急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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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应急〔2019〕13号                  


各县(市、区)委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市级机关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工作,理顺信息报送工作机制,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和效率,确保应急响应有序高效,市应急管理局起草了《关于做好突发事件紧急信息和重要节假日期间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发文,现请各有关部门认真研究,于 2019年3月26日前,将书面建议意见及电子稿通过公文交换系统或钉钉报市应急管理局(联系人:戴建,电话:3080061)。逾期不反馈的,视作无意见。


附件:关于做好突发事件紧急信息和重要节假日期间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衢州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3月21日


附件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突发事件紧急信息和重要节假日期间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级机关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工作,理顺信息报送工作机制,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和效率,现就做好突发事件紧急信息和重要节假日期间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一)突发事件紧急信息报送范围:侧重于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道路(水路、航空)运输事故、火灾事故、森林火灾、工矿商贸企业事故、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事故、公共卫生事件及动物疫情、水旱气象灾害、地震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其他紧急敏感性事件。

(二)重要节假日期间应急管理信息报送范围:火灾事故及消防救援汇总情况;各类交通运输事故及道路交通秩序汇总情况;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事件及救援处置汇总情况;公共卫生事件及应急处置汇总情况;空气质量、生态环境事故及应对处置汇总情况;旅游安全事故及处置汇总情况、假日旅游市场主要统计数据;重大活动安全运行情况;与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相关的网络舆情及应对处置汇总情况。

二、报送流程

(一)突发事件紧急信息报送流程。

各部门单位在按照既有规定渠道、流程报送突发事件紧急信息的同时,必须依托市、县(市、区)两级政府应急专班钉钉平台,实行扁平化、高效化流转报送,遵循以下报送流程:

1.属地编报。突发事件紧急信息初稿由事故发生地负责第一时间组织整理,形成初稿后自行上报本级政府应急专班钉钉群。市本级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事故、公共卫生事件及其他紧急敏感性事件,由绿色产业集聚区、西区或相关责任部门直接上报至市政府应急专班;县(市、区)发生的突发事件紧急信息由县(市、区)党委办、政府办按规定程序报市委办、市府办信息处,并同步上报市政府应急专班。

在突发事故紧急信息报送工作因为责任单位职能交叉导致责任不清、可能影响报送时效的情况下,市应急管理局可通过政府应急专班钉钉平台紧急指令一家责任单位牵头及时编报信息,其他相关责任单位应予密切协作配合。

2.统一初核。市、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对相关责任单位报送的突发事件紧急信息稿件进行初审,没有修改意见的,直接提请政府应急专班钉钉群中相关领导共同审核;若有修改意见的,重新整理形成送审稿后上报政府应急专班钉钉群,提请相关领导共同审核。

3.领导审核。较大以上突发事故或其他敏感性突发事故紧急信息,须上报省委、省政府或省级相关职能部门的,须在政府应急专班钉钉群中同步提交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府办主任及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审阅,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审定;情况较为严重的,酌情提请市长、书记审定。

4.归口上报。突发事件紧急信息经政府应急专班钉钉群相关领导统一审核定稿后,由市委办信息处负责通过“浙政钉”上报省委省政府总值班室;由市府办信息处通过“浙江省政府政务信息采编系统”上报至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处。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向省级有关部门上报的突发事件紧急信息稿件必须按照市委、市政府审定稿的统一口径上报。突发事件紧急信息外宣新闻通稿统通过市网络舆情专班钉钉群由市委宣传部把关审定后,协调相关媒体对外发布。

(二)重要节假日期间应急管理汇总信息报送规定。

法定重要节假日及列入二级应急响应以上的国家、省级重大会议、重要活动期间,或市委、市政府有明确要求的其他特殊时段,相关部门、单位按照以下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汇总报送工作。

1.报送时间。

(1)市级责任单位报送时间。

上午8:15前,报送前一天上午8:00至当天上午8:00本单位职能范围内涉及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基本情况信息;

下午4:15前,报送当天上午8:00至下午4:00本单位职能范围内涉及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基本情况信息。

(2)市应急管理局汇总上报时间。通过汇总整理各单位报送材料,市应急管理局形成每天两个时段的《假日应急快报》,分别于上午8:30、下午4:30左右上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和相关市领导。

报送时间另有规定的,按另行通知执行。

2.报送内容。

具体报送事项内容,由相关单位结合职能分工、工作实际和服务上级决策参考需要确定。各相关单位应于每年年初向市应急管理局报送本单位应急管理信息上报内容提纲,供值班人员作为信息收集整理的参考依据。各单位应急管理信息上报内容提纲,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报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3.报送渠道。

(1)各报送单位一般由值班人员负责收集整理本单位应急管理信息,按规定程序经单位领导审核后,通过钉钉平台报市应急管理局值班人员。每逢重要节假日或敏感时段,各单位应事先向市应急管理局提供值班人员名单,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2)市应急管理局由值班人员汇总整理各单位报送材料,形成《假日应急快报》,经局领导审核后,按规定程序程序分别上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处和市政府应急专班钉钉群。

4.报送单位。

市网信办、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高速交警指挥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广旅游局、市春运办(春节长假期间报送)为重要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信息常态化报送责任单位。其他重大活动、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所涉及的信息报送责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和上级要求确定,由市应急管理局临时通知落实。

三、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信息报送是政府应急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关系到预警信息收集、风险隐患治理、应急救援处置的质量和成败。各责任单位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突发事件紧急信息和重要节假日期间应急管理信息汇总报送工作的意义,重视总结信息报送工作经验,健全完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不断提高信息报送工作水平,为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及时、准确、有力的决策信息参考。

(二)强化协作,理顺机制。突发事件和应急管理信息涉及面广,具有紧急性、阶段性、综合性的特征,需要事发地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共同协作,相互配合。对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的突发事件紧急信息,有关责任单位应依托钉钉共享交流平台,及时向牵头部门提供本单位掌握的情况信息,并提出审核把关的意见,确保应急信息高效流转、及时上报。在加强外部沟通协作、统一信息报送口径的同时,各部门、单位要理顺突发事件和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工作内部流转、审核机制,强化应急值班人员信息报送业务培训,确保信息报送质量和时效。

(三)严格要求,落实责任。突发事件和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工作,时效性、专业性强,法规政策要求高。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的规定和省、市两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突发事件报告的主体、程序、时限、内容,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承担突发事件和重要节假日期间应急管理信息报送任务,及时、客观、真实、全面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对迟报、谎报、虚报、漏报、误报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情况的,要严格实行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地各部门突发事件紧急信息和重要节假日期间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工作情况,将列入应急管理年度综合考核评估的内容。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