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8164/2019-102481 成文日期: 2019-03-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2018年度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13 16:3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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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电子版可在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的,请与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0-3034465,电子邮件:qzjs@sohu.com)。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54号)、《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8 年衢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衢政办发〔201845号)的总体安排,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主线,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以第三方评估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结合第三方评估问题整改落实方案要求,逐一对照检查、认真落实整改,举一反三,从主动公开制度、机制、内容、平台、栏目、渠道等各个环节寻找问题和差距,确保逐项对账销号。一是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目录,明确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二是积极做好政策性文件公开和解读工作,建立以往发布的政策解读信息与相应的政策文件之间的相互链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三是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深化推行“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部门行政行为,建立健全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设立政府新闻发言人专页,合理优化设置公开栏目,不断增强公开平台的互动性和吸引力。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依法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暂行办法》规定,依法处理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登记、受理、审查、补正、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确保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公开需求。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众申请。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件9件,全部按时按期办理答复,未收取费用,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要求,充分发挥市级主管部门统筹协调作用,加强指导和支持,按试点要求确定具体指导处室(单位)及工作责任人,全力协助江山市住建部门按时保质、高水平完成涉了信息公开试点工作。

二是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衢政办发〔201868号)文件要求,我局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重要内容,着力做好衢化西路南段(浙西大道至徐村)工程、书院大桥、信安湖景观桥、火车站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西安门大桥拓宽改造工程、市盈川东路(西区-迎宾大道)工程、礼贤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锦西大道提升改造工程、浙西防灾减灾中心一期工程、衢州市妇幼保健院(衢州市儿童医院、衢州市妇产科医院筹)建设工程、衢州市看守所(二期)、拘留所建设项目、衢州第四实验学校、衢州第三实验学校及衢州学院附属幼儿园等20个重大建设项目的公开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信息的公开工作。

三是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衢政办发〔201873号)文件要求,大力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扩大公众监督,增强公开实效,努力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益,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作出贡献,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着力做好住房保障领域(重点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分配相关信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重点公开合同订立及履行信息)信息公开。

四是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衢政办发〔201874号)文件精神,督促局属各公共企事业单位除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的外,主动、全面、及时地公开社会公共领域政府信息,强化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组织协调,明确专人做好本单位的信息录入和更新工作。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公开工作开展不平衡,细化程度不一致的问题。如公开制度方面还不够完善,政策解读形式还不够丰富、互动交流还不够便利等。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以《条例》为准绳,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到我们工作的各个阶段环节中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把人民群众的期待融入政府的决策和工作之中。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坚持从实际出发,统一部署,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亲自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制定方案,落实责任, 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的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工作合力,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和事项,紧密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信息,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

(二)规范制度,完善法规。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配套政策制度,以制度保公开、以制度促公平,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强有力制度保障。规范信息公开的标准和程序,逐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系统化和标准化。

(三)创新工作方法、拓宽工作领域。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丰富公开形式,在原有公开渠道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基于新媒体的政府信息发布和与公众互动交流新渠道,大力推广政务微博、微信等现代化科技手段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应用比重。

(四)注重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引进。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充实政府信息公开人员,明确责任,使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与承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和任务相匹配。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培训工作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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