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衢州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产品准入负面清单>的通知》(衢市监规〔2018〕4号)

发布日期:2019-02-13 11:4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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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市监规〔2018〕4号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废止《衢州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产品准入负面清单》的通知


市局各单位:

根据新的《食品安全法》,省人大发布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根据新的要求,《衢州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产品准入负面清单》(衢市监公告〔2015〕1号)已经不适应实际情况,现予以废止。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30日


抄送:市法制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11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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