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市监规〔2018〕4号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废止《衢州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产品准入负面清单》的通知
市局各单位:
根据新的《食品安全法》,省人大发布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根据新的要求,《衢州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产品准入负面清单》(衢市监公告〔2015〕1号)已经不适应实际情况,现予以废止。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8年11月30日
抄送:市法制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11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