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衢州市区四个学考选考考点周边实行限制交通和禁燃烟花爆竹的通告
(衢公通字〔2018〕58号)

发布日期:2019-02-12 15:3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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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HC07-2018-0006

 

衢州市公安局文件

 

关于在衢州市区四个学考选考考点

周边实行限制交通和禁燃烟花爆竹的通告 

 

衢公通字〔2018〕58号

 

2018年1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学考)和普通高校招生科目选考考试(简称“选考”)将于11月1至11月3日进行。为确保给考生创造一个安全、宁静、和谐的考试环境,衢州市公安局决定:在考试期间对衢州一中、衢州二中、衢州高级中学、衢州三中等考点周边部分道路实行限制交通,周边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建筑工地、娱乐场所、摊店和居民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禁车辆鸣喇叭。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制(禁止)时间:2018年11月1日上午7:30至12:30,下午13:00至15:30;11月2日上午7:30至12:30,下午13:00至17:30;11月3日上午7:30至12:30,下午13:30至16:30.

二、限制路段:九华北大道(盈川路—亭川东路);浮石路(书院路—衢江北路)、衢江北路(浮石路—书院路);石烂线全段;百灵北路(信安大道—府前路)、信安大道(文苑路—百灵北路)。

禁燃烟花爆竹、禁鸣喇叭范围:衢州一中、衢州二中、衢州高级中学、衢州三中考点周边。

三、希望以上考点周边的单位和居民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并相互告知。

四、以上限制如对您的工作、生活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衢州市公安局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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