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衢政办发〔2018〕86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衢州市省统计局直属
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衢州市省统计局直属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30日
衢州市省统计局直属调查队
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完善统计管理体制的要求,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统计局、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统计局直属市县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浙统〔2018〕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整合统计资源,提高统计效能为目标,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深化改革创新,整合资源配置,理顺职责关系,落实主体责任,形成统计工作合力,提高统计工作效能和统计数据质量。
二、改革措施
(一)机构设置。
撤销省统计局直属的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市企业调查队,重组设立市社会经济调查队,为相当于副县级的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隶属于市统计局,并按程序办理参公管理备案。
(二)主要职责。
市社会经济调查队的主要职责:完成市统计局布置的统计调查任务;指导县(市、区)社会经济调查队的业务工作;完成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按照上述职责,在不突破原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市企业调查队内设机构数的基础上,市社会经济调查队设专项综合处、一产调查处、二产调查处、三产调查处4个内设机构,机构规格与市统计局内设机构规格相同。各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1.专项综合处:组织开展开发区、园区统计监测,开展特色小镇统计监测;组织企业景气调查,开展企业景气分析和预测;围绕中心工作组织实施有关专项调查和分析研究;承担有关社情民意调查工作;综合协调全队日常政务。
2.一产调查处:组织开展全市农业、农村经济抽样统计调查;组织开展粮食生产统计监测、低收入农户致富奔小康统计监测等;开展相关专业的统计分析研究;开展其他农村经济有关项目调查。
3.二产调查处:组织实施企业、单位抽样调查;组织实施重点企业生产、经营与改革状况跟踪监测调查;开展小微企业和个体户抽样调查;开展相关专业的统计分析研究;开展第二产业有关项目调查。
4.三产调查处:开展全市服务业抽样统计调查,并进行监测和综合分析评价;组织实施全市社会、科技、人口、劳动就业和人才资源的抽样调查工作,开展社会发展、人口、科技创新等方面的统计监测评价和分析工作;开展相关专业的统计分析研究;开展其他服务业经济有关项目调查。
(四)人员编制。
将原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市企业调查队的人员编制进行整合,重新核定市社会经济调查队事业编制15名,其中:队长1名,副队长2名,中层领导职数5名(4正1副)。
(五)人员划转。
按照“人随事走”原则,原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市企业调查队现有在编人员整建制划入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因本次改革而产生的超编制和超职数人员,在2020年前通过地方调配解决或自然消化解决。
(六)管理体制。
市社会经济调查队的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等由市委、市政府管理,业务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人事、党务、纪检、财务、资产、业务等均由市统计局管理。
(七)干部管理。
市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为市统计局党组成员,由市委管理,职务任免须事先征求省统计局党组的意见。副队长和其他干部由市统计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和管理。
(八)经费和资产管理。
市社会经济调查队的经费由市政府保障,列入市财政预算管理。原省财政对省统计局直属市城市经济社会调查队和市企业调查队的补助经费按2018年转移支付为基数,列入省与市年终结算。市社会经济调查队资产由市统计局统一管理。
三、组织实施
市省统计局直属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按照省统一部署,在市政府领导下,有计划、有秩序、有步骤地稳步实施,确保于2018年9月底前完成。
(一)成立改革筹备组。为加强对市省统计局直属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的领导和各项工作的落实,决定成立筹备组,由市政府领导担任组长,市统计局、市编办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统计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组成。为做好与市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筹备组下设工作联络组,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二)协调统一推进。市统计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共同做好市省统计局直属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市统计局负主体责任,其他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协同推进改革。
(三)严肃改革纪律。市统计局要按照改革方案的总体部署,严格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做到队伍不散、秩序不乱;严格财经纪律,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防止公款公物流失;切实做好涉改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自觉服从改革大局,坚决支持改革,积极参与改革,确保改革与业务工作两不误。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衢州军分区,市法 院,市检察院,巨化集团公司,各群众团体。 |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