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的实施意见(衢政发〔2018〕28号)

发布日期:2019-02-01 11:4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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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政发〔2018〕28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四好农村路”是指建设好、管理好、养护好、运营好的农村公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3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高度,深化认识、聚焦问题、创新体制、完善政策,既要把农村公路建好,更要管好、护好、运营好。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8〕24号),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建设“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的战略目标,坚持以县为主、民生为本、改革创新、彰显特色的原则,全力实施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3年行动计划。以落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为抓手,着力完善农村公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网络,全面提升农村公路运输服务品质,建立健全我市农村公路建管养运长效发展机制,为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在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四好农村路”3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对标全省“四好农村路”建设“四个领先”目标,实现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明显优化,对乡村振兴的支撑引领作用明显增强,达到“联城、联乡、联村、联景、联心,更畅通、更安全、更舒适、更美丽、更富民”的目标。到2035年,全面建成具有衢州特色的高水平“四好农村路”,为我市高水平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规划引领。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大湾区的战略节点、大花园的核心景区、大通道的浙西门户、大都市区的绿色卫城”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科学编制市县两级“四好农村路”中长期发展规划,与新动能培育、城乡统筹发展、全域旅游等规划紧密衔接,形成规模适度、结构科学、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的农村交通网络,实现生产要素优化配置。

(二)着力攻坚乡村公路建设。全面提升乡村公路通达、通畅水平,新改建、提升农村公路1223公里。聚焦偏远乡镇、山区、库区、革命老区,重点提升改造通乡镇、景区公路,建设通较大自然村公路,打通跨区域“断头路”,消除等外公路,打造一批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按照全寿命周期成本理念,切实加强安全质量监管,落实“七公开”制度,打造阳光工程。

(三)优化完善农村渡口基础设施。全面实施渡口提升工程,全市实施提升改造渡口项目25个,其中创建美丽渡口6个,渡埠改造项目11个,更新舒适环保型渡船8艘,进一步改善涉水涉渡地区群众出行条件,实现群众过渡安全、舒适、便捷。

(四)狠抓农村交通平安建设。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完善农村公路安全设施830公里。及时加固改造危桥病隧(道)、老旧站场,完成老旧客车更新改造、客车卫星定位装置安装。完善应急抢险体系,加强应急基地和队伍建设。实行农村交通安全社会化治理,建立健全组织网络,推广应用信息管理系统,强化秩序整治,深化宣传教育,降低事故发生率。

(五)多方联动提升管理水平。落实县(市、区)政府治超责任主体,加大公安、交通联合执法力度,强化货运源头管理,重点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非法营运、损坏路产路权等行为。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专管员、村有护路员的管理体系。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实现政府治理与村民自治良性互动,切实防止、及时制止各类破坏、损害农村公路的行为。

(六)构建科学高效养护体系。实施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1038公里,年均大中修里程占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5%以上;优良中等路率达到92%以上。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考核、评定制度和质量安全保证、信用评价体系,加强检查监督,确保养护工程质量安全和日常养护成效。定期开展路况检测评定,科学制定养护方案。大力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推行废旧材料再生循环利用。

(七)打造高品质农村客运服务。建立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的农村客运服务质量评价机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加快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坚持城乡客运服务均等化,推行“一票制”,由当地财政兜底,落实票价优惠政策,鼓励集约化经营,提升公司化经营水平。建设改造乡镇运输服务站33个、港湾式停靠站650个,更新农村客运车辆500辆。加快推进全域公交化运营,清洁能源公交车占比超过20%。2018年江山市、开化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指标达到5A级,其余县(区)达到4A级;2019年全部县(市、区)达到5A级。推广电话、网络预约等“门对门”服务模式,精准解决偏远乡村群众出行难问题。完善乡村旅游客运网络,加强旅游旺季、重要路段等的交通拥堵治理,推进运游融合发展。

(八)发展农村现代物流。以支撑农副产品进城、生产生活资料下乡为重点,通过“创品牌、扶项目、树示范”,健全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和配送网络体系。整合农村物流资源,实现农村物流网络节点多站合一、资源共享。新建770个农村物流服务网点。实施“互联网+农村物流”行动,促进“四好农村路”与农村电子商务协调发展,培育跨区域农村物流品牌企业,建设农村物流示范项目和县级农村物流服务示范站场。创新发展城乡货运公交、农村物流班车、小件快运等物流模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加快农村渡口公交化改造,把农村渡口纳入城市公共交通,由当地财政兜底。

(九)建设美丽经济交通走廊。以美丽经济交通走廊示范县为载体,建设农村公路美丽经济交通走廊,打造精品示范线,打造68个高品质公路服务站。结合小城镇综合整治、四边三化、农村建房管控风貌提升,加强路域环境整治,依法拆除公路两侧违法建筑、非公路标志,清理公路用地范围内堆积物,做好公路及沿线村镇洁化、绿化、美化。


三、深化体制改革

(一)全面推行路长制。由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任县级公路总路长,其他领导分别担任具体县道的路长;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任乡级公路总路长,其他领导担任具体乡道的路长;村民委员会主任担任村道路路长。各级路长负责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和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农村公路日常管养工作融入基层治理“四个平台”,加强农村公路网格化管理,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二)健全乡镇“四好农村路”管理体制。乡镇政府要落实“四好农村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和农村交通安全管理、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落实工作力量和相应职责。鼓励任务较重的乡镇招募专职管理员,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做好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经费在各地既有农村公路养护预算中统筹安排。

(三)进一步拓宽筹融资渠道。加快建立以县级公共财政为主、省市支持为辅的资金筹措机制。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对通过考核的县(市、区)给予“以奖代补”,具体办法由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制定。各县(市、区)要根据财力等实际情况,加大对“四好农村路”的资金支持力度。各地要通过鼓励企业或个人捐款,以及利用道路冠名权、沿线相关资源开发权等多种方式筹集社会资金用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鼓励山区水毁频发、抗灾能力弱的地区,试行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灾毁和客运车辆保险。适当提高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


四、创新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统筹研究重大问题,进一步推动部门联动机制,加快项目审批落地。县级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农村公路工作,筹集资金,加强工作力量保障,形成“县道县管、乡村道(农村渡口)乡镇统管”机制。

(二)完善顶层设计。强化农村交通法制保障,推动农村公路管理法规规章建设。加强“四好农村路”地方标准建设,完善技术、服务、管理、生态等量化标准体系。深化体制改革,完善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新机制。制定实施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3年行动计划,明确各县(市、区)总任务及分年度目标任务,抓好落实。

(三)强化用地保障。坚持集约节约用地原则,充分利用原有公路的线形和资源进行改造提升,避免土地资源浪费。科学确定农村公路的建设规模,合理安排土地利用计划,切实保障农村公路和客货运站场建设用地。

(四)严格监督考核。各级政府要加大对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工作的监督考核力度,对农村公路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交通牵头、部门联动、乡镇负责的抓落实机制,将“四好农村路”纳入政府考核内容。

(五)营造浓厚氛围。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示范乡镇建设活动,示范县、示范乡镇分别由省、市政府授牌。创新载体和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合力推进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的良好氛围。

 

衢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衢州军分区,市法院,市检察院,巨化集团公司,各群众团体。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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