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12XL/2019-102406 成文日期: 2019-12-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12-13 09:3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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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法制部门的有力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委1433战略部署,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依法行政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

为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成立了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处室领导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及其成员的工作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处理日常行政执法工作事务。同时,建立健全如下制度: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利用党组会、全体干部学习会等形式。通过衢州干部教育网络学院、《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宣传、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人力社保政策法规知识竞赛等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提高全市人社系统执法人员素质。二是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评估和异议处理制度,按市政府要求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定期开展评估和清理。三是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合法性论证、集体决定、实施情况反馈和决策责任追究等制度调研。四是严格遵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本标准制度》等制度开展工作,从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行为

一是行政复议案件情况。2018年,我局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复议结果1件为不予受理,3件维持。被复议案件12件,其中4件工伤认定案件(3件撤回复议申请,1件驳回复议申请),1件工龄认定案件(驳回复议申请),7件信息公开案件。复议机关为衢州市人民政府以及省复议局。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我局严格把好立案审查关,事实认定关,法律适用关。

二是行政诉讼应诉情况。依法做好应对行政诉讼工作,按时提交书面答辩材料,不断提高行政诉讼案件应对质量。严格执行我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规定,确保做好庭前准备、有效参与案件审理。2018全年我局行政诉讼案件16件(去年13件,同比增加了23%),案件结果均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或原告撤诉。诉讼案件主要是工伤认定、医保支付、特殊工时、工龄认定、信息公开等领域。

三是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以及信访案件情况。2018年1-12月份,全市共受理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599件,涉及金额2669.3万元,涉及人数2620人,分别同比下降58.43%、74.97%、70.53%,投诉结案率达100%。其中,立案案件23件,涉及金额465.18万元,涉及人数294人,分别同比下降89.2%、92.27%、90.64%。受理1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1件,涉及金额25万元,涉及人数10人,分别同比下降99.09%、99.58%、99.74%。全市没有发生一起10人以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欠薪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极端欠薪事件等一票否决事项。2018年度,全市共处理来信来访941件(次),涉及1246人次。其中来信823件,823人次;参与接待来访(含到信访局接访)118批423人次。所有信访件均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结,按期办结率100%。

四是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情况。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全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778件,同比上升40%, 结案 1707件,调解1351件,结案率和调解率分别为96%和75.9%,其中裁决413件(终局裁决234件),一裁终局率56.7%。乡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受理249件,调解结案246件,调解率98.7%。市本级受理劳动人事争议389件,结案369件,调解结案278件,结案率和调解率分别为95%和75.3%,其中裁决74件(终局裁决35件),一裁终局率 47%。乡镇(街道)受理案件249件,调解率99%。超额完成省厅规定的92%结案率、70%调解率和30%一裁终局率。全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共涉及金额1.26亿元,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6675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五是合同管理情况。对合同管理工作严格把好审查关,监督管理到位,确保了政府合同合法有效并正确实施,在避免经济损失、规范政府行为、完善监督体系、提高合同质量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年共审查《衢州市2018年春季人力资源交流大会布展合同》、《第三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省、市选拔赛项目服务采购合同》、《衢州市人力社保数据异地容灾项目线路及机柜租赁采购项目合同》等各项合同19件。

六是规范性文件审核情况。按照《衢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关于明确在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一年来,参与审核《关于支持企业招聘服务相关问题的通知》、《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大病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关于试行职业技工等学校学生在实习期间和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在继续就业期间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并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

七是“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我局通过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随机抽取企业156家进行实地检查,实现13项抽查事项清单全覆盖,参与抽查的执法人员共312人次。重点督查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是否违反法律法规、是否建立职工名册等情况,并对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等劳动用工管理工作进行指导,促进用人单位规范劳动用工,强化了劳动保障监察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避免了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现象的发生,促进了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的规范化。

(三)严格执法,增强企业规范用工自觉性

一是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综合整治三个专项行动,全市共检查用人单位4754家,查处欠薪单位61家。市本级首次实施书面审查网上受理,利用“互联网+人社”载体,实现“线下”到“线上”的转变,让市本级380多家企业“一次也不跑”。

二是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为切实提高企业规范用工行为,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如超时加班、违法使用童工、未及时或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收取押金、不履行监察机构询问整改指令等,一律给予严厉打击,切实筑就劳动法律法规不可逾越的高墙,进一步清理规范侵害劳动人民权益的行为。

(四)运用多种手段,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完善行政争议化解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局人社系统法制机构与信访、行政投诉机构互动机制,畅通行政争议进入法律救济的渠道。创新不定期召开局内部协调会,将劳动人事争议及时、妥善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是建立预防化解行政争议联系会议制度。由法规处牵头,与仲裁与劳动关系处、市劳动监察支队共同建立化解劳资纠纷工作联席制度。通过主动监察、信息采集、书面年审、专项监察等各种方式,进一步发挥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作用,加强排摸预警,及早化解;进一步规范业务操作,严格按照市统一文书规定操作,完善台账管理,提高行政执法和劳资纠纷调处能力;加强欠薪应急周转金等长效机制建设,提高保障能力。

三是信访事项依法办理。人力社保系统政策性强,涉及利益群体多,特别是自2011年省里养老保障相关政策(221号、222号、223号)出台后,信访总量急剧增加。2018年全市共处理来信来访941件(次),涉及1246人次。其中来信823件,823人次;参与接待来访(含到信访局接访)118批423人次。所有信访件均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结,按期办结率100%。年初,省厅交办我市2018年省厅挂牌积案6件,其中市本级1件、衢江区1件、常山县1件、开化县1件,江山市2件。截至目前,已完全化解的积案2件,分别为常山县和开化县。其他4件因信访人诉求不符合政策规定,暂未化解,但均已落实相关稳控措施,做好人员稳控工作。

(五)加强培训工作,增强依法行政意识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2018年,市人力社保局继续坚持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本年度,市局领导干部开展了多次集体学法活动(浙大集中培训),其中专题关于依法行政知识讲座2次。

二是狠抓依法行政知识培训。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不放松,紧紧围绕增强法治观念、坚持依法行政等主题开展培训和学习,组织执法业务骨干参加市法制办组织的依法行政培训,深入解读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着力培养执法队伍的法治思维与方式。二是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不断发展需要,自行组织培训多次,其中市劳动监察支队先后安排相关人员赴深圳、宁波学习考察实名制管理和欠薪治理的先进经验做法。同时,全市监察系统相关人员参加省劳动保障监察培训和人社部业务培训并举办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初任、续任监察员培训班,共计138人参加。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有待提高。人力社保行政执法人员知识构成和执法能力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但就目前现状来看,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工作急于应付日常事务性工作以及举报投诉等纠纷的处理,未经过系统的学习,同时,人力社保政策性强,历史遗留问题多,相对复杂,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水平与之相比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在相关知识的系统培训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是行政执法力量仍显薄弱。随着经济体制的深化改革,市场主体多元化、用工形式多样化、劳动关系复杂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劳动维权数量居高不下。与此同时,劳动监察执法力量与工作任务不匹配,主要体现在现有的执法人员数量严重不足,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有待提高,执法硬件配备不足(比如车辆、执法仪、取证设备)等等。行政执法形势严峻与执法人员不足矛盾日益突出。

三是联合执法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人社系统行政执法特别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涉及行业多、范围广,复杂的劳动违法案件仅靠劳动监察部门有时得不到及时处理和解决,需要与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尤其在社保问题、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以及拖欠工资入刑问题上,劳动监察部门与相关部门还需建立有效的协调解决机制,从而形成劳动监察工作合力。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继续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培训教育。定期组织学习,提高干部执法水平;积极开展有关法制培训,开阔行政执法视野;定期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普及干部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法律素质,积极营造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良好发展氛围。确保每一位执法人员都能持证上岗、亮证上岗。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将依法行政进展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效、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等工作纳入考核。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强化执法监督,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规则、行政服务程序规则和行政执法监督程序规则,落实行政执法的公开、告知、听证、法律救济、回避等制度,使每一个执法办案环节符合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所有执法工作有据可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执法的任务落实到具体的执法机构、执法岗位、执法人员,严格执法监督、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完善行政争议案件的应诉规则,健全法院裁判执行监督机制,依法整改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

三是实施“黑名单”制度。以衢州市防欠办的名义转发了《浙江省拖欠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明确实施“黑名单”的条件、程序和责任追究。对被列入“黑名单”的责任主体,发改、财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市场监管、行业主管部门等部门将在“信用衢州”、“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予以公布,同时在财政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资质管理等方面予以联合惩戒。同时,按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欠薪数额较大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

四是加大依法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多形式宣传工作。认真落实省厅和市委法治办关于“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将普法责任落实到各科室单位。在开展各类行政执法过程中,责任处室单位向执法对象宣讲执行的法律,解答有关法律问题,把执法现场变成普法的第一现场。积极参与各级法制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坚持开展“六进”活动,坚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从进机关到进村入户,使人社法律法规深入群众。针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法律法规着重宣传,同时拓宽宣传渠道,采用多种宣传方式,充分利用电视、微博、报刊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媒体方式进行普法宣传,潜移默化地将法律法规知识传播到千家万户。

五是深入推进“浙江无欠薪”行动。按照国办发〔2016〕1号文件精神和省有关文件要求,深入推进“浙江无欠薪”行动。江山市作为试点县(市、区),确保通过达标验收,为我市其他县(市、区)做好榜样;积极推进在建工地推行实名制管理、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欠薪案件实现大幅度下降。同时,落实好“浙江无欠薪”实体化办公常态化机制,并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实体化办公。

 

抄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9年3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