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269G/2019-103318 成文日期: 2019-11-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审计结果
发布机构: 衢州市审计局

龙游县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19-11-29 09:5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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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审公告〔2019〕14号

(总第85号)

 

 

 

龙游县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

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结果公告

 

(2019年11月28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浙江省审计厅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年3月1日,衢州市审计局对龙游县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安居工程实施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成效

 2018年龙游县通过货币化安置方式实施棚户区改造,保障棚户区居民家庭1121户。截止2018年底,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490户,租赁补贴213户。2018年衢州市下达龙游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任务3684套,基本建成任务1235套;上报完成开工和基本建成均为3712套。2018年龙游县共筹集和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性资金12039.35万元,当年财政性支出9791.5万元,年末累计结余6435.34万元。当年新增银行贷款147250万元,年末贷款本金余额21725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龙游县政府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加快棚改安置住房建设和分配,调整完善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进一步改善了住房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较好地保障了中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2018年,龙游县实施城东片区、城西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获得棚改项目贷款147250万元,签订房屋征迁协议1121户,分配棚改安置房757套,新开工建设安置房面积22.39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新增实物配租58套,新增租赁补贴74户,“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初步形成,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优化城市功能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棚改项目政策落实不到位。一是棚改安置房购买合同尚未签订。二是2人违规享受集体土地房屋征迁安置待遇。三是安置房销售收入未缴纳相关税费。

 (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不到位。一是144套公共租赁住房改变用途。城投公司将灵江家苑公共租赁住房144套用于危旧房改造项目。二是25户家庭违规享受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公租房家庭的收入、住房等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分配公租房,但未按规定及时退出。三是42户低保家庭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待遇。有42户共51人为城市低保人员,未享受到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待遇。四是4套公共租赁住房闲置6个月以上。实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中,有4套公共租赁住房闲置6个月以上。五是租金11.52万元未及时收缴。81户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户,欠缴2018年度及以前年度的房屋租金11.52万元。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一是子鸣社区项目棚改贷款资金不符合专户存放要求。二是城东棚改项目贷款闲置。三是滞留上级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四是公积金增值收益187.8万元未记入廉租住房保障金。审计期间,财政局已将公积金增值收益187.8万元记入廉租住房保障金。

 (四)棚改项目管理不合规。一是棚改项目变更程序不规范。二是水务集团城西棚改项目进展未达预期计划。三是235户房屋结构变更补偿管理不规范。龙游县政府未制定征迁房屋结构认定管理办法,结构认定程序执行不规范。2018年12月30日,城东征迁指挥部房屋结构认定小组补办235户迁房屋结构认定意见。四是未按规定收取履约保证金10万元。履约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在合同签订前缴纳。

 (五)其他方面问题。一是城东征迁指挥部违规发放奖金、补贴。二是衢州凯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违规变更等问题。

 (六)审计整改管理不到位。《龙游县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报告》审计整改内容公共租赁住房458套未办理产权证,尚未整改到位。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衢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审计发现的相关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龙游县人民政府和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整改。截至2019年5月底,祥云家苑、端礼小区(C-1)签订回购合同,缴纳安置房相关销售税费,清退征迁专项考核奖励、夜餐补贴、工作餐补贴,取消保障对象资格或调整保障待遇、清退违规分配使用的住房等方式共计整改问题住房或户数110套(户)。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审计局将持续跟踪后续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