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269G/2018-103233 成文日期: 2018-08-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机构: 衢州市审计局

关于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8-09-04 11:4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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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8年8月1日在第七届衢州市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刘石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报告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浙江省审计条例》,市审计局认真贯彻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要求和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紧扣“发展、改革、安全、绩效”主题,以政策跟踪审计、财政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为平台,持续推进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坚持依法审计、客观求实、鼓励创新、推动改革,严肃揭露重大损害群众利益、重大违纪违法和重大履职不到位问题,及时揭示重大风险隐患,着力反映体制机制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为我市改革发展大局提供了审计监督保障。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2017年实现财政总收入65.34亿元,增长19.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28亿元,完成预算的110.6%,增长14.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74亿元,完成预算的98.9%,增长21.9%。

一是财税政策全面落实,经济活力不断增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好国家、省、市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完善以“亩产税收”为导向的评价体系。积极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清理整合,打好创新政策组合拳,加快推进产业基金运作,支持实体经济加快发展。

二是民生投入持续增加,公共服务不断提升。统筹做好学校建设性债务化解,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推动实施乡村振兴计划,统筹安排新农村建设资金,全面推进全市域生态功能区建设,整治和大气污染防治等专项工作纵深推进。

三是财税改革有序推进,重点项目的资金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开展财政“大统筹”管理改革,全力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整合优化办事流程。创新项目投融资机制,保障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等项目顺利落地,杭衢高铁等项目有序推进。

四是审计整改及时有效,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市审计局加大审计整改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相关单位积极整改、主动整改、真正整改,推进审计整改成效最大化。上一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40个问题,34个问题已整改到位,6个问题部分整改到位。通过审计整改,推动完善规章制度15项。

一、市级(不含两区,下同)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

(一)市级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决算草案表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2776万元,支出6373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75424万元,支出99470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3万元,支出10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72101万元,支出408704万元。与向市七届人代会第三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数多374万元,支出决算数少7009万元上述收支差异主要是根据决算整理期清理结果作出的调整

(二)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市级预算分配和管理、预算执行和绩效、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财政专户管理、政府债务等情况的审计结果表明,市级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职能进一步有效发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和预算执行管理有待加强。一是政府性基金结余18447万元未按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补充增加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二是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18557.45万元;三是超期限办理部门支出预算追加26笔,计9578.63万元;四是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仅3家,占市级一级国有企业的9.7%,预算范围有待拓展;五是少数项目预算执行率低5个单位5个项目2017年度预算执行率低于50%,其中2个项目预算金额1252万元执行率为0

2.财政资金管理有待规范。一是社保风险准备金滞留在非税收入财政专户130589.74万元二是财政出借衢州市国资有限公司等单位款项已逾期88332万元三是政府性资金结算平台出借衢州市土地储备中心等单位调剂款已逾期110286万元。

3.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专项资金管理绩效有待提高。一是个别项目挪用财政资金。个别专业合作社财务人员挪用、侵吞财政补助资金4.99万元。二是部分项目套取财政补助资金。全市6个渔业转型升级项目及1个能源项目通过虚增项目投资套取财政补助资金,虚增投资总额214万元,涉及财政补助资金138万元。三是补助对象资格审查不够规范。审计抽查的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中,5家未进行财务核算;4家实际为个人投资,以合作社名义包装项目获取财政补助。

4.退税政策超期兑现。超期退税385条,超期退税额合计94.76万元,其中:营改增期间因系统与政策原因暂无法退营业税89.12万元;纳税人纸质材料未提供齐全造成延误1.11万元;企业账户错误4.53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少数单位滞留应缴财政收入。一家单位房租收入442.54万元未按规定上缴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一家单位房屋拍卖款251.58万元滞留单位账户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2.部分单位费用支出不合规。一家单位伪造合同,以劳务费形式套取资金,用于账外超标准接待等费用支出合计9.88万元违规发放本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劳务费14.25万元违反合同约定替合作方支付票务劳务费税款和场租费6.81万元家单位擅自改变考察行程并以考察学习名义进行公款旅游,涉及金额5.65万元家单位以劳务合同名义,支付外单位在编在职干部职称挂靠费6万元家单位多支付合作方费用合计11.8万元。二家单位存在个人多报或重复报销差旅费及违规使用下属单位公车等问题。

3.资产管理不够规范。一是部分房产未办理确权证书。截至2016年末,50家单位332处无房产证,建筑面积25.18万平方米;726处无土地证,土地面积6.05万平方米。二是部分资产闲置。截至2016年底,市区非住宅直管公房主城区繁华地段店面空置21 处,空置面积2060.78平方米。

4.工程建设管理有待加强。一是一家单位在一个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把关不严,且存在围标现象。二是部分街道部分村干部违规承接本村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涉及6名村干部9个项目,结算金额65.86万元。

三、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署、省审计厅工作部署,安排了对保障性安居工程、“最多跑一次”改革及产业基金投资等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或审计调查,重点关注政策落实和效果。

(一)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截至2017年底,衢州市正在实施的保障性安居住房总户数12034户,当年净增保障户数734户,发放租赁补贴保障家庭2883户;2017年财政共筹集和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56001.23万元,当年支出128229.32万元,年末累计结余52669.79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相关部门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征地拆迁安置款骗取。街道8户家庭伪造虚假不动产权证书,涉及面积990㎡,以“房票”安置方式获取安置款415.8万元,按现金补偿安置多取得征地拆迁安置款127.71万元。

2.相关部门拆迁工作履职不到位,多支付拆迁安置补偿费。一是少数街道安置人口确认未经审核,将事业单位在编人员2人列入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人口进行补偿,多支付拆迁安置费用12.6万元;二是礼贤街棚户区改造中,8户家庭无证架空层(面积63.44㎡)评估单价计算有误,且未经相关部门确认进行补偿,造成多支付拆迁补偿费用3.37万元。

(二)“最多跑一次”改革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衢州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最多跑一次”改革决策部署和各项要求,采取一窗受理、数据共享、系统对接、大厅升级等多项有效措施,取得明显成效,“最多跑一次”改革在全省乃至全国持续走在前列。通过对“最多跑一次”改革专项审计调查,及时揭示存在的不足,有效推动各项改革措施不断深化。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信息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有待进一步推进。主要是部分部门自建审批“独立系统”对接至政务服务网,数据共享有待深化;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体系及电子证照库建设不够完善。

2.部分事项办事指南未实现标准化、规范化。主要是申报材料未精简,办事指南有待规范。

3.部分单位办事事项未及时动态调整。主要是部分单位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上公布的“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未按照《全省系统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指导目录》进行相应增减或调整。

(三)衢州市本级2015年6月至2017年12月产业基金投资业务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底,衢州市本级政府产业基金财政总投入5.42亿元。该基金的设立,有利于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地方产业经济发展。目前已投入子基金1.42亿元,投资项目12个,撬动社会资本6.7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产业基金管理不到位。一是体制机制有待健全。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无专职工作人员,未能对产业基金的运行情况进行管控;未建立基金公司业绩评价考核和奖惩制度;产业基金观察员制度有待完善,所投12个项目的观察员均为同一人,且观察员对项目决策无发言权。二是母基金对子基金管控乏力。母基金基础管理人才匮乏,目前仅配备2名管理人,且人员资质、经验不符合要求,导致母基金对子基金管控不足,监管乏力。 三是子基金管理人未尽职。个别子基金合伙企业2367万资金未到位;个别基金合伙企业更换管理人不规范,未经母基金公司书面认可、无会议纪要。

2.产业基金运行绩效不高。一是投资项目推进力度不足,市财政总出资5.42亿元,目前已投资金1.42亿元,尚余4亿元沉淀未进行投资二是子基金投向外地企业,未能有效带动我市产业发展。个别子基金所投的7个项目均在衢州市外,与基金的设立初衷相背离。三是子基金约定以固定收益回购方式退出,不符合产业引导政策初衷。

3.产业基金投资风险控制不到位。一是个别子基金提供的调查报告基本数据失真投资项目时,未对被投资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关键要素进行实质审查,存在较大的投资风险隐患。二是个别子基金逾期5个月未收回投资款1200万元。三是个别基金合伙人涉嫌抽逃出资,移用产业基金。四是个别企业曾因骗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理,仍取得产业基金投资860万元。五是个别企业所投三个项目均未及时办理工商股权登记手续。

四、民生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署、省审计厅工作部署,对全市6个县(市区)扶贫资金、开化县土壤污染防治等重大民生资金、民生项目进行了审计。

(一)衢州市2015-2017年度扶贫资金专项审计情况

重点对扶贫工作成效、扶贫专项资金投入使用、扶贫项目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同时关注医疗扶贫、光伏扶贫、集体经济薄弱村消除、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等专题,审计财政资金43.34亿元。总的看,能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创新载体、狠抓落实、精准施策,各项扶贫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扶持对象的精准识别等基础工作不够扎实。一是相关部门数据未充分共享,信息未动态管理,影响精准扶贫认定工作。全市有部分被违规认定为2017年新一轮低收入人员;部分对象违规享受低保金;部分重度残疾人未按规定享受低保待遇;部分死亡残疾人员仍享受津贴,死亡残疾人身份未及时注销。二是部分低收入农户未能享受医保、医疗等方面扶持政策。全市6689名低收入农户未参加2018年当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也未参加其他地区或其他类型的医疗保险;低保、重点优抚、重残对象中部分参加当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未享受财政补助,应补未补资金21.87万元;扶贫健康保险存在部分人员应保未保违规参保重复参保参保对象应赔未赔金额221.38万元;部分符合医疗救助标准的对象未能获得医疗救助;柯城、常山部分低收入人员子女未享受学生营养餐,部分不符合条件人员子女违规享受学生营养餐。

2.扶贫资金的绩效未能充分发挥。一是扶贫资金盘活力度有待加强。至2017年末,全市扶贫资金累计结余43530.22万元,其中:17个产业扶贫项目未落实,导致资金沉淀1743.28万元,占比4%;20个项目进度缓慢造成资金结余17748.96万元,占比40.77%。二是产业发展项目资金扶持不够精准,如龙游县产业扶贫资金三年投向基础设施建设的产业发展项目133个,占全部产业扶贫项目的94.33%;常山县三年产业发展项目资金857.50万元投入非扶贫重点村,占产业扶贫资金的26.26%。三是相关部门审核把关不严,导致扶贫资金骗取或套取。柯城、龙游、常山等区(县)存在部分项目以虚假资料报账等形式违规获取产业扶贫项目补助资金。

3.部分扶贫项目建设管理不够规范。一是招投标管理不规范如常山县个别产业项目直接委托施工单位实施二是施工管理不到位如衢江区财政补助扶贫资金30万元以上的8个项目,有7个项目无设计图、施工图和监理单位三是实施进度缓慢如衢江区、龙游县、开化县光伏小康工程分别完成建设计划的10%、45%和39%,江山市保安乡龙溪村入口景观改造等2个项目未实施。

4.光伏小康工程项目合同约束性条款欠完善,项目后续监管存在较大风险。柯城区、江山市光伏小康工程项目合同对项目公司举借的其他债务或提供对外担保等事项无条款约束,存在不确定财务风险。光伏项目对外投资存在监管风险。

(二)开化县土壤污染防治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2016年1月至2018年3月,开化县土壤污染防治财政资金预算安排合计10067.39万元,实际支出6112.74万元,资金结余3954.65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改变用途未开展调查评估。将收回的5家化工企业的用地81.8亩划拨用于公共服务项目,未按规定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2.部分污染地块修复工程进度缓慢。2017年度污染地块安全利用重点项目清单中,马金镇关停企业原址污染地块修复工程至2018年4月8日才开工;华埠镇关停企业原址污染地块修复工程因工程招标流标至今尚未开工。

3.土壤污染监测网络系统建设情况未整合。县环保局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点位监测、国土局永久农田土地质量监测、农业局农田土壤污染监测三个部门的监测网络未整合,信息未共享。

4.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废弃农药包装物超期存储。浙江开化建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废干膜、废污泥、废线路板等危险废物贮存量合计27.36吨一直未处置;衢州清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每周一次回收开化县各乡镇卫生院医疗废物,不符合“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规定;开化县穗丰农资有限公司2016—2017年回收的废弃农药包装物尚有129.58吨未处置。

五、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及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共完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9个,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主要领导能认真履行部门职责,遵守财经纪律、执行廉洁从政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少数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少数单位劳务费发放缺乏统一标准。二是少数单位招待费支出违反规定。三是部分单位食堂违规收费。

2.少数单位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少数单位固定资产内控制度有待完善。如资产管理不相容岗位未分离固定资产明细清单填列不够完整,部分资产无使用人、保管人、使用部门、规格型号等情况。二是少数单位固定资产核销有待规范。三是罚没物资管理有待规范。如少数单位2016年以前罚没物资没有台账记录;没有专门的罚没物资仓库,部分罚没物资露天存放,无人管理。

3.少数单位重大事项决策及执行不规范。一是少数单位民主决策执行不到位。二是少数单位政府采购未经审批。

4.少数单位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专项资金未按规定使用。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未按申报要求使用。二是专项资金使用率低。

5.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一是项目未按计划建成。个别村道路硬化项目未按原计划浇筑。二是未及时办理竣工算,结转固定资产。4个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但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情况

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我市出台了《乡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评价办法(试行)》。全市共组织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项目5个。其中,市审计局在开化县华埠镇开展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试点工作。通过审计,促进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履行环境管理属地主体责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资源利用效率不高。如开化县林山乡2014-2016年批准农转用土地12.63公顷,实际供地2.71公顷,未供地9.92公顷三年供地率分别为16.57%、51.02%、 0.00%,总供地率为21.45%。

二是资源保护不到位。如开化县华埠部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不到位,存在未划定水源地保护区范围、未设立警示标志、未配备消毒设施等问题。

三是部分项目管理不规范。柯城区华墅乡垦造耕地项目,立项规划新增耕地总面积5093.014亩,项目完成后实际新增耕地3480.3865亩,仅占规划面积的68.34%江山市新塘边镇集镇生活污水系统提升改造项目质量不过关导致无法验收开化县华埠镇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联丰村矿尾水污染治理和华锋村山头滑坡地质灾害治理等项目实施进度缓慢

四是个别项目运行绩效差。华埠镇污水处理厂一期设计日处理能力为1.0万吨/日,2017年5月和6月实际平均日处理水量629吨/日,仅为设计标准的6.29%,存在低负荷运行。华埠镇部分土地开发项目新增耕地未落实种植,造成抛荒。

六、市本级审计移送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市审计局继续保持对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本报告年度市级审计机关共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4件,移送处理金额772.51万元。违纪违法问题主要特点为:一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到位。村级集体外出学习期间,擅自改变学习考察行程,涉嫌公款旅游;事业单位采用以租代购的方式,涉嫌违反公务用车配置、使用的规定。二是重大经济决策程序不当。部分单位零星工程对外发包、闲置房产对外出租,未经集体商议讨论;未经集体决策,使用财政资金支付个人应承担的费用。三是财政资金收支监管不到位。个人所得税、资产租赁收入等财政收入应收未收;财政专项资金补助对象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财政补助;相关单位在征迁安置环节审核把关不严,违规多支付财政资金;虚劳务费套取资金、违规列支本单位人员劳务费、违规发放津补贴等。四是工程管理不到位。政府投资项目在招投标环节围标,相关人员涉嫌失职;采用签订补充合同改变原合同实质性条款,违反合同约定多支付或提前支付工程进度款等问题。市审计局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相关部门已按照内部业务流程,启动案件前期调查等工作;移送主管部门违法问题,相关部门已根据审计移送书进行调查和处理,对有关管理事项进行纠正和改进,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目前,已办结移送处理事项11件,移送处理人员10人次(其中,主管部门提醒谈话3人次,纪检部门诫勉谈话4人次,党内严重警告1人次,干部免职处理2人次),已追回各类资金197.79万元。

七、审计建议

从审计情况看,对照落实市委1433”战略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建议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在推进重大改革创新举措、重大项目落地见效上下更大功夫。

(一)完善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举措。一是健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的相关考核、管理、指导、激励机制,确保相应的政策措施、制度设计与市委重大战略目标任务相一致。二是围绕上级的重大决策部署,突出抓好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的谋划,建立项目储备库;加快推进现有项目实施进度,保障重大项目有效落地。三是完善权责清单,依法制权限权,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充分激发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二)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一是抓住预算编制这一根本,科学合理分配财政资金,拓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强化预算约束。二是围绕政策目标,加快推进财政管理改革,整合建立“大科创、大三农、大文旅、大商贸”等专项资金。三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对政策目标的实现程度、项目推进及资金执行进度等实施全面监控。

(三)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一是巩固扩大“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果,深化土地、金融、用能、排放等资源要素配置改革,切实落实企业减负措施,着力打造全国最优营商环境。二是创新财政扶持方式,科学设立政府产业基金,加大与社会资本合作力度,推动市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深化政府投融资改革,积极实施“非转经”“拨改投”“债转股”等措施,推进政府投融资平台向市场化运营主体转型。

(四)切实加强重点领域监管。一是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整合分散在各部门的监管力量,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监管体系。二是加强对重大项目、民生工程、重点资金的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监管,依法从严惩治工程建设领域及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方面贪污腐败、失职、渎职等行为。三是全面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加大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的督查力度,加大审计结果运用。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委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市委七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锐意进取、尽责担当,更好地发挥审计的监督和保障职能,为推进市委“1433”战略体系重重落地,加快建设“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