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无违建创建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快推进我市“无违建县(市、区)”创建工作,根据《浙江省“无违建县(市、区)”创建标准及考评办法》(浙改拆
〔2017〕5 号)等文件要求,经乡镇(街道)申报,市“无违建乡镇(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验收、验收复核、评定提名、公示,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命名柯城区航埠镇等
23 个乡镇(街道)为衢州市第四批“无违建乡镇(街道)”。具体名单如下:
柯城区:航埠镇、姜家山乡、荷花街道
衢江区:杜泽镇、双桥乡、周家乡、樟潭街道、全旺镇、后溪镇
龙游县:龙洲街道、小南海镇、詹家镇、塔石镇江山市:清湖街道、长台镇、石门镇
常山县:金川街道、东案乡
开化县:村头镇、大溪边乡、桐村镇、华埠镇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新新街道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 8 月 5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