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清单

发布日期:2018-08-30 16:4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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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该信息出自《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衢政办发〔201873

 

序号

公开领域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主体

公开时限

五公开属性

(打√)

公开渠道

 

 

 

 

 

 

 

 

 

 

 

1

 

 

 

 

 

 

 

 

 

 

住房

保障领域

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法规

住房保障部门发布的有关保障性住房(公租房、经适房、限价房)和棚户区改造等规范性文件。内容:文件名称、文号、发布部门、发布日期、正文等。

市住建局

10个工作日内





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住建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

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划任务量。内容:开工套数、基本建成套数等。

市住建局

10个工作日内





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住建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

列入年度建设计划项目清单。内容: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单位、建设规模、建设面积、总投资。

市住建局

10个工作日内





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住建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

建设进展情况通报。内容:完成投资情况、开工情况、基本建成情况、配租配售情况等。

市住建局

10个工作日内





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住建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

保障性住房保障标准

公租房、经适房、限价房等申请的条件标准。内容:房源类型、保障对象、家庭收入、资产、人均住房面积等。

市、县(市、区)住建局

10个工作日内





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市住建局网站、县(市、区)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



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等信息)

分配房源信息。内容:项目名称、所在城区、保障房类型、建设地址、项目状态等。

 

市、县(市、区)住建局

10个工作日内





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市住建局网站、县(市、区)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

分配程序信息。按照批次分配计划,制定保障性住房批次分配程序。

市、县(市、区)住建局

10个工作日内





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市住建局网站、县(市、区)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

分配过程信息。市县住房保障部门执行批次分配程序产生的信息。

市、县(市、区)住建局

10个工作日内





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市住建局网站、县(市、区)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

分配结果信息。内容:分配对象姓名、分配保障性住房类型等。

市、县(市、区)住建局

10个工作日内





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市住建局网站、县(市、区)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

保障性住房退出信息

保障对象名称、原租购保障性住房类型等。

市、县(市、区)住建局

10个工作日内





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市住建局网站、县(市、区)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



保障性住房办事指南

申请审批的具体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市、县(市、区)住建局

10个工作日内





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市住建局网站、县(市、区)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

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信息

包括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源分配、改造结果。

市、县(市、区)住建局、规划局

10个工作日内





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市规划局网站、县(市、区)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

 

 

 

 

 

 

 

2

 

 

 

 

 

 

国有土地使用权

出让领域

土地供应计划

包括计划供应面积、用途、比例等。

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政府批复供地计划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县(市、区)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

出让公告

包括出让方式、宗地坐落、面积、土地用途、起始价、加价幅度、交易时间、地点、报名申请条件、竞买保证金缴纳账号等。

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与出让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发布





中国土地市场网、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

成交公示

包括受让人、出让方式、宗地坐落、面积、土地用途、出让价款等。

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结束后

10个工作日内





中国土地市场网、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



供应结果

包括受让人、出让方式、宗地坐落、面积、土地用途、出让价款等。

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出让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





中国土地市场网、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

3

矿业权

出让领域

出让公告信息

包括出让人和矿业权交易平台的名称、场所;出让矿业权的简要情况,包括项目名称、矿种、地理位置、拐点范围坐标、面积、资源储备(勘查工作程度)、开采标高、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拟出让年限等,以及勘查投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等;投标人或者竞买人的资质条件;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拍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登记的起止时间及方式;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交易保证金的缴纳和处置;风险提示: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需要公告的其他内容等。

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在投标截止日、公开拍卖日或者挂牌起始日10工作日前





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网站、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

出让结果公示信息

中标人或者竞得人的名称、场所;成交时间、地点;中标或者竞得的勘查区块、面积开采范围的简要情况;矿业权成交价格及缴交时间、方式;申请办理矿业权登记的时限;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应当公示的其他内容。

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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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政府

采购领域

采购公告

1.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2.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3.采购人的采购需求;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5.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6.公告期限;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8.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市、县(市、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10个工作日内





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

单一来源公示

1.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2.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预算金额;3.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4.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5.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公示的期限;

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人,市、县(市、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10个工作日内





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

更正公告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3.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4.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人,市、县(市、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10个工作日内





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



中标(成交)公示

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2.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3.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交金额;4.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5.评审专家名单;6.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还应当公告入围价格、价格调整规则和优惠条件。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采购人,市、县(市、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10个工作日





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

采购合同公示

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及合同金额等

采购人,市、县(市、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





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

终止公告

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

采购人,市、县(市、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10个工作日内





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

财政部门作出的投诉和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

相关当事人名称及地址、投诉涉及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日期、投诉事项或监督检查主要事项、处理依据、处理结果、执法机关名称、公告日期。

 

市、县(市、区)财政局

5个工作日内





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监督处罚信息

当事人名称、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处理依据、处理结果、处理日期、执法机关名称。

 

市、县(市、区)财政局

7个工作日内





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

5

国有产权交易领域

产权交易决策及批准信息

交易项目简要情况、批准时间、批准单位等信息。

市、县(市、区)国资委,市财政局

10个工作日内





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

交易项目信息

交易项目简要情况、挂牌价格、受让方资格条件、竞价方式、价款支付期限要求、债权债务处置要求、交易保证金、需要受让方接受的条件等信息。

市、县(市、区)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个工作日内





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

成交公告(含交易价格)

成交项目名称、受让方名称、成交价格、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

市、县(市、区)国资委、财政局、有关主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个工作日内





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县(市、区)国资委、财政局、有关主管部门网站,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

违法失信行为及监督处罚信息

违法失信行为时间、内容、造成的后果、处罚情况等信息。

市、县(市、区)有关主管部门

7个工作日内





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县(市、区)有关主管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

6

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

必须招标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信息

包括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信息,初步设计概算审批情况,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及组织形式核准信息等。

市、县(市、区)发改委、住建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监管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个工作日内





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县(市、区)发改、住建、规划、交通、水利部门网站,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

市场主体信用信息

包括投标企业基本情况、信用等级,履约能力等。

市、县(市、区)监管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个工作日内





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

招标公告

包括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递交、答疑澄清等。

市、县(市、区)监管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个工作日内





国家或省指定的媒介,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

中标候选人

包括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评标情况、项目负责人、个人业绩、有关证书及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格能力条件、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等。

市、县(市、区)监管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个工作日内





国家或省指定的媒介,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



中标结果

中标人名称、投诉渠道、投诉方式等。

市、县(市、区)监管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





国家或省指定的媒介,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

合同订立和履行等信息

包括合同主要内容、订立日期、开工日期、施工进度、竣工日期、工程验收质量评定等级等。

市、县(市、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监管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订立合同之日起7日内





国家或省指定的媒介,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县(市、区)住建、交通、水利部门网站,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

7

排污权

交易领域

交易公告

出让指标名称、数量、报名条件、时间和方式、竞价时间、地点、方式,传真号码、报名提供资料、保证金缴纳方式

市、县(市、区)环保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个工作日内





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

结果公告

指标名称、数量、起始价、成交价、成交人

市、县(市、区)环保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个工作日内





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