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全科受理岗位试行政府雇员管理方案的通知(衢政办发〔2018〕62 号)

发布日期:2018-08-14 16:5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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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政办发〔201862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全科受理岗位试行政府雇员管理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全科受理岗位试行政府雇员管理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813    

(此件公开发布)

 

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全科受理岗位试行政府雇员管理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无差别受理”,根据《衢州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无差别受理”实施方案》(衢委办发〔20187号)精神,特制定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全科受理岗位试行政府雇员管理方案。

一、使用范围及对象

根据政务服务工作的需要,市行政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从事全科受理岗位的人员,作为政府雇员。政府雇员不占编制,不具有行政职务。

二、使用条件

市行政服务中心全科受理岗位政府雇员(以下简称政府雇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相应的专业技术、工作技能以及实际工作经验;

(四)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新进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三、岗位管理

政府雇员共分为三级,实行结构比例控制和等级管理,最低为一级,最高为三级。新招聘的政府雇员试用期满后,经岗位考核合格的定为一级政府雇员,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按照“竞争择优、能上能下”原则,政府雇员每三年进行一次岗位等级考核,在岗位结构比例控制范围内竞聘上岗。

政府雇员岗位考核办法由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行政服务中心另行制定。

四、员额核定

政府雇员的员额数量,根据政务服务“无差别受理”的事项数量、窗口数量,并综合平衡后进行科学配置。具体由市编办会同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研究并报市编委会同意后核定。政府雇员员额数量核定后,原核给市行政服务中心用于综合受理的编外用工控制数全部收回。

五、聘用程序

(一)申报使用员额。市行政服务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向市编办申报政府雇员员额使用计划,说明使用政府雇员员额的理由、工作岗位、员额数量、工作职责等。

(二)审核审批。市编办对市行政服务中心申报的政府雇员员额使用计划进行综合分析审核后,下达政府雇员使用员额。

(三)招聘方案。市行政服务中心在核定的政府雇员使用员额内,提出政府雇员招聘方案(包括雇用理由、雇用人数、雇员的专业和应具备的条件、工作安排等),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核。

(四)人员招聘。政府雇员招聘方案经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后,由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行政服务中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和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确定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五)签订劳动合同。市行政服务中心招聘的政府雇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新招聘的政府雇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劳动合同中须约定新招聘的政府雇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若岗位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明确政府雇员薪酬待遇由工资和服务年限奖励两部分组成,其中:工资占政府雇员工资总额的90%左右;服务年限奖励占政府雇员工资总额的10%左右,每年预留,针对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且5年服务期满后的政府雇员一次性发放。新招聘的政府雇员5年服务期满后,不再设置服务年限奖励。

六、年度考核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按照客观公正原则,对政府雇员进行年度考核。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并按照政府雇员人数的15%确定优秀名额,具体由市行政服务中心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填报《政府雇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将年度考核结果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政府雇员,市行政服务中心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政府雇员年度考核办法由市人力社保局会市行政服务中心另行制定。

七、工资管理和经费保障

政府雇员实行工资总额管理。具体由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综合考虑政府雇员人数、人员结构、业绩考核、群众满意度、相关群体收入水平和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按一级政府雇员6万元/人·年、二级政府雇员8万元/人·年、三级政府雇员10万元/人·年核定工资总额,今后根据衢州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市行政服务中心要制定政府雇员内部分配方案,在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核定的工资总额内,以工作量和工作业绩为主要的考量因素,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避免平均主义,充分调动政府雇员的工作积极性。市行政服务中心制定的政府雇员内部分配方案,报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审核备案后实施。

政府雇员的工资和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及招录成本等经费单独核定,由市财政保障。

八、有关要求

(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人力社保局、市编办、市财政局等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工作力度,合力推进市行政服务中心全科受理岗位试行政府雇员管理工作。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政府雇员的日常管理;市人力社保局负责政府雇员招考的指导及薪酬待遇、社会保险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市编办负责政府雇员员额的审核和下达;市财政局负责政府雇员经费使用的监督。

(二)市行政服务中心要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等部门,抓紧研究制定政府雇员岗位考核、年度考核、工资管理等配套政策,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雇员政策措施,切实规范政府雇员管理工作。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衢州军分区,市法

院,市检察院,巨化集团公司,各群众团体。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813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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