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JHC05-2018-0007
衢市科发合〔2018〕47号
关于印发《衢州市网上技术市场交易和竞价(拍卖)项目补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有关企业:
现将《衢州市网上技术市场交易和竞价(拍卖)项目补助实施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衢州市网上技术市场交易和竞价(拍卖)项目补助实施办法(试行)
衢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衢州市网上技术市场交易和竞价(拍卖) 项目补助实施办法(试行) 根据《推进创新生态体系建设若干政策意见的实施细则(试行)》(衢市科〔2018〕28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主体 申请衢州市网上技术市场交易和竞价(拍卖)项目补助的主体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通过网上技术市场交易或竞价(拍卖),引进高校、科研院所、非关联企业技术成果的市本级、柯城区与市共享收入企业。 (二)实现产业化并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 (三)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合同,需经合同登记部门认定和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合同管理中心登记备案。 (四)补助项目未曾列入市本级其他经费补助。 二、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报。网上技术市场交易和竞价(拍卖)补助项目通过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www.zjsti.gov.cn),集聚区企业需经集聚区业务主管部门初审,柯城区与市共享收入企业需经柯城区科技局初审后上报市科技局,市级其他企业(单位)直接由市科技局受理。 申报材料包括:承诺书、项目实施专项审计报告(附审计单位和审计员资质证明材料)、已支付合同款的有效发票和银行回单、技术合同文本、技术合同登记表、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合同备案证明。竞价(拍卖)补助项目,需提供科技成果竞价(拍卖)会成交确认书。其中,承诺书、项目实施专项审计报告原件等材料在评审环节由市科技局带回备案。 可提供的其他材料包括:发明专利证书、参展证明、检验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 (二)组织专家评审。由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对项目真实性、经济社会效益、技术先进性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拟补助项目。 (三)局务会议审定。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提交市科技局局务会议审议后,确定补助项目并下文。 三、补助标准 按《推进创新生态体系建设若干政策意见的实施细则(试行)》(衢市科〔2018〕28号)相应条款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主体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虚假、伪造、重复申报等情形,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列入衢州市科技领域失信黑名单。 (二)同一项目、同一技术合同不得重复申报市级财政资金资助。凡是提供《科技成果竞价(拍卖)会成交确认书》的,视作科技成果拍卖项目受理。否则,按网上技术交易成果转化项目受理。 (三)本办法按衢市科〔2018〕28号文件规定的时间执行。 (四)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参照本办法执行。 附件: 1.承诺书 2.衢州市网上技术市场交易和竞价(拍卖)项目补助申请表 附件1 承 诺 书 1.本次申报材料中所填写的各栏目内容真实、准确;提供的凭证、材料真实、可靠。 2.技术交易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3.成果的知识产权明晰完整,未剽窃他人成果、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4.提供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数据及证明客观、真实。 若发生与上述承诺相违背的事实,由申请单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单位: (盖印) 年 月 日 附件2 衢州市网上技术市场成交和竞价(拍卖)项目补助申请表 申请编号: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 (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衢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制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技术受让方) 注册时间 地址 邮政编码 法人代表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起止时间 至 项目技术领域 技术出让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 网上登记合同编号 项目总经费 技术交易实际支付金额 经费来源 三、实施产业化的授权发明专利 发 明 专 利 情 况 知识产权 具体名称 国家或地区 产业领域 授权号 授权日期 授权 截止日期 发明人 权利人 发 明 专 利 情 况 知识产权 具体名称 国家或地区 产业领域 授权号 授权日期 授权 截止日期 发明人 权利人 发 明 专 利 情 况 知识产权 具体名称 国家或地区 产业领域 授权号 授权日期 授权 截止日期 发明人 权利人 四、项目的主要技术特点及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 五、初审意见 柯城区、集聚区业务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六、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衢州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18年6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