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衢州市开展政务服务“一证通办”助推政府数字化转型实施
意见的通知(衢政办发〔2018〕33号)

发布日期:2018-04-30 10:3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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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办公室文件

 

 

衢政办发〔2018〕33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衢州市开展政务服务“一证通办”

助推政府数字化转型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衢州市开展政务服务“一证通办”助推政府数字化转型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8日    

 

衢州市开展政务服务“一证通办”

助推政府数字化转型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部署,全面深化我市“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开展政务服务事项“一证通办”,助推政府治理数字化转型,推动我市数字经济智慧产业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浙江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38号)和《衢州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无差别受理”实施方案》(衢委办发〔2018〕7号)精神,结合我市“最多跑一次”及“无差别受理”改革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市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年度工作要求,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工作目标,依托省市政务数据平台,打破信息孤岛,群众凭居民身份证、企业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投资项目代码就可以办理相关事项,不需要提供由政府机关产生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实现群众和企业来政府办事减次数、减材料、减时间。以政务服务“一证通办”为抓手,以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大服务为基础,全面推进“无差别受理”改革,着力建设“无证明办理之城”、“掌上办事之城”,助推打造政府数字化转型的“衢州样板”。实现民生事项及企业投资项目“一证通办”。

二、工作内容

(一)梳理事项办件信息。全面开展政务服务“一证通办”事项及其申请材料梳理工作,根据《浙江省各级各部门需要办事群众(企业)提供的证明目录》(浙跑改办字〔2018〕22号),精简证明材料;在省编办统一发布的省市县民生事项汇总表基础上,组织梳理本地专有民生事项清单;确定各部门可共享的数据信息和证照批文清单,全面开展数据需求梳理和数源确认工作,形成标准化、规范化的“一证通办”数据共享需求和数据提供责任。

(二)构建数据信息共享体系。打破部门间的数据壁垒,依托政务网络和电子政务云平台,加快市数据共享“大平台”的建设。完善具有多样化数据存储、处理、分析能力的大数据中心,实现省市县(市、区)三级部门自建系统全面打通、市级部门“最多跑一次”事项数据仓全面归集、市级部门提出共享需求全面实现。推动全市政务数据向大数据中心的归集汇聚和开放共享,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建立安全质量可靠、应用鲜活的“大数据”共享体系。

(三)建设智慧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推动各部门自建专网向政务内网或政务外网迁移,加强政务外网安全,建设协同联动“大系统”。“一窗受理”平台按“无差别受理”要求改造升级,将办件全流程信息和对应电子材料数据,通过本地数据交换平台实时同步至省“一窗受理”云平台和省办件信息库;完成电子证照系统上云迁移,以电子化证照推动电子化审批,结合可信的身份认证体系,利用政府所持有的各类个人、企业相关信息,进行智能审批,实现群众办事一号通、证明自动开、审批智能办、材料就近取、应用有授权。

(四)升级智能政务服务大厅。在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基础上,加快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功能升级,整合构建“无差别受理”窗口,升级政务大厅智慧化设备,增加智能咨询引导系统,设置24小时无休自助政务服务区,建立“一窗受理、受办分离、协同审查、一证通办、一次办结、全程留痕、综合评价、跟踪督办”的工作机制,推行事项、取号、系统、人员和地域“无差别受理”。

(五)创新共享应用机制。按照减材料减流程的要求制定“一证通办”办事规则和工作机制,推进办事业务模式简化,推进电子签名、电子文件、电子证照和电子归档的应用,促使更多政务服务“零上门”办理。推进网上网下业务协同,统一线上线下服务标准,打通业务流、数据流,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新型模式,实现网络平台与实体大厅服务无缝衔接、合一通办。

(六)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创新政务服务模式,着力建设便民、快捷的移动网上办事大厅,推进“最多跑一次”事项移动端应用,建设“掌上办事之城”;持续深化“一证通办”,利用人脸识别、电子身份认证等技术实现“无证明办理”,推进政务服务“一证通办”市县一体化,各县(市、区)同步开展政务服务“一证通办”工作,着力打造“无证明办理之城”。尝试引入身份证网证、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为群众和企业提供及时、准确、便捷、智能的政务服务,构建全面触达“大服务”。

三、实施步骤

(一)调研启动阶段(2018年5月中旬前)。

制定改革总体实施意见,落实各部门工作责任。各部门全面开展办件信息梳理,确定本部门可共享的数据信息和证照批文清单,提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和数据共享的具体需求,制定本部门100%的民生事项实现“一证通办”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

(二)重点推进阶段(2018年7月底前)。

形成市本级部门“一证通办”数据共享需求和数据提供责任清单,完成各部门自建系统数据库接入数据共享平台和存量证照批文的入库工作,基本建立围绕材料共享库和电子证照库的数据共享体系;以不动产登记、公积金、社保等领域为重点,完成高频事项办件系统打通,形成政务数据综合管理与共享服务机制。各部门基本建立“一证通办”办事规则和运行机制。

(三)完善提升阶段(2018年12月底前)。

部门自建受理系统和审批业务办理系统逐步整合到一体化政务服务云平台,基本建成市大数据中心,建立市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依托电子证照系统,实现市级各部门增量和存量证照电子化、电子证照共享互认。完善“一证通办”办事规则和运行机制,基本实现民生事项及企业投资项目“一证通办”,有效推进政务服务“一证通办”市县一体化。

四、工作职责

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牵头协调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一证通办”,负责各部门事项梳理和数据共享需求梳理的汇总。

市编办:负责市本级办事证明目录、市本级民生事项和专有民生事项清单的梳理工作。

市法制办:负责对政务服务“一证通办”推进过程中涉及政策法律法规方面问题的提供意见建议。

市电子政务中心:负责市级部门数据共享平台的建设。

市级有关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实现100%民生事项“一证通办”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建立“一证通办”办事规则和运行机制,做好“一证通办”事项和办件信息梳理工作,完成数据共享需求梳理和数据来源确认,配合做好系统打通和数据共享应用等工作。

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一证通办”工作统一由各地“跑办”负责牵头协调推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一证通办”是我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打破信息孤岛、推进政务服务智慧化审批、助推政府数字化转型的有力举措。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政务服务事项入手,着力推进“一证通办”工作。

(二)加强信息安全。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信息安全、信息保密、档案管理、网络安全等相关要求,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建立完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身份认证和授权管理机制,强化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切实保护国家信息安全及公民个人隐私。

(三)强化舆论宣传。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向社会广泛宣传,凝聚各方共识,提高“一证通办”工作的社会知晓度、认可度,营造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良好氛围。

(四)完善督查考核。建立严格督查考核机制,在改革实施过程中,对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先进典型要给予表扬;对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的单位要追究责任、严肃问责。

 

附件:衢州市政务服务“一证通办”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衢州市政务服务“一证通办”工作任务清单

工作阶段 主要任务 工作要求 完成时限 责任部门 配合部门

调研启动 事项梳理 完成市本级办事证明目录的规范梳理。 5月10日前 市编办 市行政服务中心

  完成市本级民生事项和专有民生事项清单的梳理。 5月10日前 市编办 市行政服务中心

 数据需求梳理和

数源确认 确定本部门可共享的数据信息和证照批文清单。 5月15日前 市级各有关部门 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电子政务中心

  提出本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和数据共享的具体需求。   

  确定本部门数据提供责任。   

 制定工作方案 制定本部门年底前实现民生事项100%“一证通办”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 5月10日前 市级各有关部门 市行政服务中心

重点推进 形成任务清单 汇总形成市本级各部门“一证通办”数据共享需求和数据提供责任清单。 5月20日前 市行政服务中心 市电子政务中心、市级各有关部门

 存量证照批文入库 完成各部门存量证照批文的入库工作。 5月31日前 市级各有关部门 市行政服务中心

 建立办事规则和

工作机制 建立“一证通办”线上线下办事规则和工作机制。 5月31日前 市级各有关部门 

 重点领域推进 以不动产登记、公积金、社保等领域为重点,打通部分高频事项自建系统,落实相关数据共享需求,完成部分部门自建系统数据库接入数据共享平台。 7月31日前 市电子政务中心 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级各有关部门

完善提升 办事规则和工作机制 完善“一证通办”线上线下办事规则和工作机制。 12月31日前 市级各有关部门 

 系统功能完善 建成市大数据中心,建立市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 12月31日前 市电子政务中心 市行政服务中心

  落实市级部门系统打通和数据共享需求,完成部门自建系统数据库接入数据共享平台,基本实现民生事项“一证通办”。 12月31日前 市电子政务中心 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级有关部门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衢州军分区,市法

院,市检察院,巨化集团公司,各群众团体。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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