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8年衢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衢政发〔2018〕14号)

发布日期:2018-04-24 10:4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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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18年衢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各地各部门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定不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密围绕“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建设,全面推进交通先导、城市赋能、产业创新三大战略举措,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为成为全省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和新的特色亮点、与全省同步实现“两个高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2018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是:

——全市生产总值增长7%左右,其中:一产增加值增长1.5%以上,二产增加值增长6.5%左右(其中:工业增加值增长6.5%以上),三产增加值增长8.5%左右,旅游等八大万亿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有所提高;

——交通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生态环境和公共设施投资、民间投资分别增长10%以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网络零售额增长40%以上;

——货物贸易进出口占全国份额保持稳定,服务贸易进出口增长8%左右;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

——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8%左右;

——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和9%,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新增城镇就业2.2万人以上;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5%以上;

——居民消费价格上涨3%左右;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幅、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降幅、污染物减排确保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

——出境水水质指标达到Ⅲ类水以上,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达到85%以上,市区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40微克/立方米以内。

附件:2018年衢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

衢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3日

附件

2018年衢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

指标名称

2018年计划

经济发展

全市生产总值

增长7%左右

第一产业

增长1.5%以上

第二产业

增长6.5%左右

其中:工业增加值

增长6.5%以上

第三产业

增长8.5%左右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增长10%

货物贸易进出口

占全国份额保持稳定

质量效率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增长7%

全员劳动生产率

增长8%左右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增长8.5%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增长8%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增长9%

城乡居民收入比

有所缩小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2.2万人以上

城镇登记失业率

控制在3.5%以内

城镇调查失业率

控制在5%以内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

3%左右

结构优化

交通投资

增长10%以上

高新技术产业投资

增长10%以上

生态环境和公共设施投资

增长10%以上

民间投资

增长10%以上

网络零售额

增长40%以上

服务贸易进出口

增长8%左右

动能转化

数字经济增加值

占GDP比重有所提高

文化产业增加值

节能环保产业增加值

健康产业增加值

旅游产业增加值

体育产业增加值

金融产业增加值

高端装备制造业(含新材料)增加值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

达到1.5%以上

资源环境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

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氨氮排放量

二氧化硫排放量

氮氧化物排放量

出境水水质指标

达到Ⅲ类水以上

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

达到85%以上

衢州市区空气PM2.5年均浓度

控制在40微克/立方米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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