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衢州市打造中国营商环境最优城市2018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衢政办发〔2018〕49号)

发布日期:2018-12-29 10:2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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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衢政办发〔201849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衢州市打造中国营商环境

最优城市2018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衢州市打造中国营商环境最优城市2018年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628    

(此件公开发布)

 

衢州市打造中国营商环境

最优城市2018年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着力打造中国营商环境最优城市的决策部署,按照“发挥优势抻长板、找准差距补短板”的总体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企业获得感最强”要求,以实施国家发改委营商环境试评价、国家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和公共服务数据共享应用示范工程、浙江省政务服务标准化“三大试点”为强力支撑,谋划实施系列举措。力争到2018年底,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全覆盖,打破信息孤岛,投资项目审批再提速,全面提升企业开办等事项便利度,市区建成“无证明办事之城”和“掌上办事之城”,所有营商环境指标高于国内中等水平,部分指标实现国内一流。

二、重点任务

(一)打造“无证明办事之城”。

大力推进“减证便民”“一证通办”,换位“百姓视角”清理群众和企业办事所涉证明,通过“砍掉一批、共享一批、替代一批”等方式,最大限度精简和优化各类证明材料,实现群众凭居民身份证、企业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投资项目代码就可以办理涉及民生事项或企业投资项目相关事项,不需要再提供由政府机关产生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切实解决困扰群众和企业办事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问题,向社会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2018年底前市区100%民生事项实现“无证明办理”。(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市编办、市电子政务中心,市级各相关单位)

(二)推进“掌上办事之城”建设。

以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事项“24小时可办”为目标,推动移动办事平台迭代的升级改造,完成移动端与“一窗受理”云平台融合,推进整合部门自建移动端应用,部署便民服务类事项应用,简化移动办事操作,2018年底前实现200余项政务服务事项“移动办”。(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市编办、市电子政务中心,市级各相关单位)

(三)不动产登记实现“全市通办”“一证通办”。

在实现不动产登记60分钟内领证的基础上,实施跨区域、跨层级“全市通办”、“一证通办”;健全与公用事业联办机制,推动不动产登记与电水气网络联动过户事项综合受理、集成服务。(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地税局、市经信委、国网衢州供电公司,市级各相关单位)

(四)优化办税便利度。

依法简并申报涉税表单和程序,缩短企业办税时长;实施网上出口退税全流程无纸化办理,提高办税效率;推进银税互动工作,简化企业办税流程;建立智慧办税体系,推广纳税人网上办税、手机APP办税和自助办税,拓展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和支付宝等多元化缴税方式;全面实施“征前减免”税费优惠方式改革,探索实行税收优惠“不来即享”,确保企业100%享受税收红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五)企业开办注销提速。

进一步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必须办理的环节,健全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长效机制、优化企业开办的制度规范,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持续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简化企业注销手续,实施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全面覆盖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未开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社保局、市人行)

(六)优化获得用电服务。

围绕用户申请电力接入需求,由供电公司一口受理,办电环节高压客户压缩为“申请受理、供电方案答复、外部工程施工、装表接电”4个环节;低压客户压缩为“申请受理、外部工程施工、装表接电”3个环节(具备直接装表条件的2个环节);办电平均用时高压不超过70个工作日,低压有外线工程的不超过25个工作日,无外线工程的不超过3个工作日;进一步降低客户接电成本,报装流程透明度和供电可靠性明显提升。(责任单位:国网衢州供电公司)

(七)投资项目审批再提速。

完善高效审批服务机制,20186月底前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最多跑一次、最多90天”。深入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联合测绘、联合验收、建筑工程竣工“测验合一”等改革,深化竣工验收前相关领域改革。实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减材料”“减时限”“减次数”“减流程”,全程“零上门”办理,取得施工许可证在信息系统上实现申报现场即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消防支队、市气象局、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级各相关部门)

(八)构建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平台。

加快归集企业、自然人、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和政府机构5类主体公共信用信息,构建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建立信用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及“红黑名单”,推进联合奖惩在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具体工作流程中的应用。探索开展国家守信激励创新试点和“信易贷”工作试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电子政务中心、市人行、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市市场监管局,市级相关部门)

(九)开展清费降费专项行动。

201881日起,衢州市区境内高速出口停止代征地方道路通行费。取消工业企业电费质押金(对有欠费、失信行为的企业除外)。持续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确保清单之外无收费。按照收费“就低不就高”的原则,适时推出新一轮的降费政策。(责任单位:市减负办、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国网衢州供电公司,市级相关部门)

(十)实施衢州高新园区数字化改造提升。

推动衢州高新园区对生产生活设施开展数字化改造,建设企业生产、公共配套、安全管理、交通等为一体的数字化集成系统,推动衢州高新园区加快管廊、污水处理厂、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抓紧重新规划建设循环经济特色小镇客厅。把衢州高新园区打造成为“省内领先、国内一流”的智慧园区。(责任单位: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级相关部门)

(十一)启动高端人才社区建设。

围绕企业需求,加快启动高端人才社区建设工作,规划建设国际化学校,着力打造“类海外”人才生活环境。(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西区管委会)

(十二)建立优秀企业家和高端人才服务“绿色通道”。

建立健全优秀企业家、高端人才生活配套优惠政策,为优秀企业家和高端人才开通就医、子女就学等公共服务“绿色通道”。全市中小学优质教育资源要向优秀企业家和高端人才倾斜,切实解决优秀企业家、高端人才子女就近上学问题。(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级相关部门)

(十三)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建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单列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合理下放授信授权,实现小微企业贷款“两增两控”。鼓励银行为小微企业“量身定制”信贷产品,加强中长期贷款支持力度,创新动产融资,实现制造业贷款增量和增速同比“双提升”。清理规范企业融资中间环节,取消不合理收费,建立合理利率定价机制,深化企业续贷“无缝对接”。(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人行、市银监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

(十四)培育优化高端中介服务。

依托全省统一的网上中介超市,积极培育会计税务、咨询、科技、信息技术等高端中介服务机构,从品牌培育、做强做大、集聚发展等方面给予支持引导,形成专业结构优化、市场环境规范的高端中介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市市场监管局,市级相关部门)

(十五)建立健全营商环境服务工作机制。

建立市领导联系服务重点拟上市企业制度,对重点拟上市企业开展精准服务,为拟上市企业打造最佳营商环境。按照“不叫不到、一叫就到、服务周到”的要求,选派一批懂业务、擅沟通、有耐心的干部担任营商环境服务专员,受理并跟进解决营商环境服务推进办的交办办理事项和企业线上线下提交的问题诉求,切实提高部门服务效率。(责任单位:市营商办、市金融办,市级相关部门)

(十六)建立企业问题收集交办督办机制。

全面构建“专线+专网+专班+专门平台+专门机制”服务机制,通过线上线下多元化政企沟通渠道,实现问题动态收集、动态研究和动态化解,形成回程和闭环。建立定期会商、定期通报、政企沟通日等一整套规范的工作机制,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严格落实营商环境“十条宣言”和“三个绝不能”,开展常态化督查。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通过明查暗访、媒体问政,倒逼部门主动作为。(责任单位:市营商办、市大督考工作专班)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的理念,把打造中国营商环境最优城市作为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提高衢州综合竞争力、助推“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建设的中心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组建专门力量,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亲自部署,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细化责任目标。市级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细化制定推进措施,进一步量化年度目标任务,实施项目清单式管理,主动作为,统筹推进,确保责任到位,确保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各县(市、区)参照执行。

(三)严格考核评价。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纳入大督考工作重点内容,定期不定期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和交办督办,强化正面激励和反面曝光。引入第三方机构,对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开展科学评价。

(四)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载体,多渠道、全方位、广覆盖地宣传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典型经验,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多领域、系统化的宣传格局,为我市打造中国营商环境最优城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把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推向高潮。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衢州军分区,市法

院,市检察院,巨化集团公司,各群众团体。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62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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