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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单位、个人网上业务办理操作指南及网上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05 09:2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衢州日报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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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公积金〔2017〕36号


关于印发单位、个人网上业务办理操作指南及网上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提升“最多跑一次”服务效率和水平,方便缴存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现印发《单位网上业务办理操作指南》、《个人网上业务办理操作指南》、《衢州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具体内容见附件。

附件:1、单位网上业务办理操作指南

           2、个人网上业务办理操作指南

           3、衢州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



衢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12月27日


附件1:


单位网上业务办理操作指南


一、办理条件

已在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包括龙游、江山、常山、开化分中心,柯城、衢江、市直、衢化管理部)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均可申请开通网上业务。(对20人以上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市中心免费发放单位数字证书U-key,其他缴存单位可自愿购买。)

二、申请材料

①《衢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②专办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机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业务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⑤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或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或社团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⑥《衢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办理协议》。

三、登录方式

已开通网上办事大厅的单位,登录“衢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http://qzgjjapp.qzgjj.gov.cn/olbn/index),点击“单位用户登录”,通过UK认证,输入密码(初始密码6个1),进入操作页面。

四、业务类型

已开通网厅的缴存单位均可在线上办理本单位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设立、封存、启封、同机构内转移、基数调整、单位基本信息变更以及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查询业务。

五、办理时限及要求

公积金单位信息网上查询时间为7×24小时。

单位业务申报时间为工作日8:30-16:30, 由各单位住房公积金专办员办理本单位公积金业务。




附件2:


个人网上业务办理操作指南


一、网上登录

(一)已开户缴存职工网上登录办理提取、查询业务

职工需登录“衢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http://qzgjjapp.qzgjj.gov.cn/olbn/index)或“衢州公积金APP”,登录方式有人脸识别和账号登录两种。

1.人脸识别登录

职工登录“衢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点击“人脸识别”,输入姓名和证件号码,点击“立即登录”,系统自动生成二维码,职工用支付宝扫描二维码并进行人脸识别操作,通过人脸识别后即登录成功。

职工登录“衢州公积金APP”,点击“业务办理”或“业务查询”,若已在网厅上注册,则输入注册的“身份证、密码”和验证码;若网厅未注册,则直接在APP上完成注册,点击“登录”,页面跳转至支付宝芝麻信用认证界面,点击登录进行人脸识别操作,通过人脸识别后即登录成功。

2.个人账号登录

职工登录“衢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点击“个人账号”,输入身份证号码、密码和验证码即可登录。忘记密码可通过短信验证码找回。职工手机号码必须与中心缴存登记时提供的号码保持一致,若不一致可由单位公积金专办员负责更新,或至柜面办理手机号码变更操作。

(二)新市民(农民工、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网上登录办理开户业务

新市民登录“衢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http://qzgjjapp.qzgjj.gov.cn/olbn/index)后,点击“自由职业者开户”菜单,系统自动生成二维码,职工用支付宝扫描二维码并进行人脸识别操作,通过人脸识别后即完成身份认证。

新市民登录“衢州公积金APP”后,点击“自助开户”菜单,输入姓名和证件号码,点击“下一步”,页面跳转至支付宝芝麻信用认证界面,点击登录进行人脸识别操作,识别通过后即登录成功。

二、身份认证

为保证网上提取、自助开户业务安全,职工办理网上提取、自助开户业务需通过身份认证。身份认证采用支付宝芝麻信用刷脸认证的方式。

三、业务申请及查询

身份认证成功后,已开户缴存职工即可办理网上提取申请以及账户查询;新市民则可办理网上自助开户申请。

(一)提取申请

已开户的缴存职工在办理提取业务申请前,需完成银行卡(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绑定操作。若职工已在柜面办理过绑定业务,直接进入提取申请操作;若未办理绑定,则可在线上或至柜面办理银行卡绑定。

(二)账户查询

已开户缴存职工可直接在网上查询公积金信息,包括个人

基本信息、账户明细、贷款进度、贷款还款明细等内容。

(三)新市民开户申请

年满18周岁且芝麻信用分在600分以上条件的新市民,身份认证成功并同意“衢州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后,填写开户信息并提交,提交成功后即完成个人公积金开户。其中每月公积金缴存默认银行托收,目前支持的银行包括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

四、办理时限

(一)提取业务

工作日(8:30-16:00)申请办理提取业务,免审批业务实时办结,需后台审批的业务在14:00以前办理,当日审批办结,14:00以后办理次工作日审批办结。办结后提取资金转入职工本人银行卡,同时向职工发送资金到账提示短信。

(二)查询业务

查询业务办理时限为7×24小时。

(三)自助开户业务

新市民自助开户业务办理时限为工作日8:30-16:30。


附件3:


衢州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


甲方: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乙方: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平台用户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业务行为,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乙方承诺已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条款。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可能将以加粗字体显示,乙方须且已重点阅读。

第一条 定义

本协议项下所指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是指甲方通过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服务平台系统,向乙方提供离柜业务办理服务。

第二条 服务内容

在本协议项下通过服务平台甲方向乙方提供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部分提取、信息变更及查询业务办理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以实际提供的为准。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通过服务平台提交的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部分提取、信息变更及查询业务申请为乙方办理业务。在甲方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甲方负责及时准确地处理乙方提交的业务申请,并按照乙方的申请及时准确地办理相关业务。

2.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服务平台的数据、信息进行审查。甲方的审查不应视为乙方对其在服务平台提供的数据、信息的合法、真实性免除责任。

3.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住房公积金自助业务办理咨询服务,甲方通过服务热线提供咨询服务或通过甲方网站公布功能介绍、热点解答、操作指南和交易规则等内容。

4.甲方对乙方在服务平台提供的数据及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但下列情形除外:

(1)适用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司法部门或政府部门要求披露的;向甲方的外部专业顾问披露的。

(2)乙方同意或授权甲方使用或披露的;乙方同意甲方在如下情形可以使用或披露有关乙方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个人基本信息、银行卡及交易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乙方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为甲方业务运营、管理、统计、分析、和风险控制之目的使用或允许第三方在保密的基础上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

(3)其它甲方有正当理由且还违反法律法规的其它情形。

5.甲方有权在对服务平台进行维护、升级时及出现其他需要保障系统安全的情形下暂停网络服务。

6.乙方通过服务平台办理开户业务时,甲方可要求乙方通过芝麻信用刷脸实人认证技术实现身份认证。

7.乙方通过服务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部分提取、信息变更及查询业务时,甲方可要求乙方通过芝麻信用刷脸实人认证技术实现身份认证,也可要求乙方凭住房公积金账户密码办理。

第四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全部知悉协议内容,并接受本协议。乙方同意并遵守甲方服务平台有关章程和甲方通过网站公布的有关操作规定。

2.乙方同意甲方将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传递给芝麻信用,用于芝麻信用对起身份信息的校验。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向芝麻信用查询其芝麻信用评分和相关信用信息。

3.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每月从乙方绑定的银行卡扣划当月的公积金缴存额。

4.乙方在申请或使用甲方自助业务时如有疑问、建议,可拨打甲方服务热线或到甲方各业务网点进行咨询、反馈。

5.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填写相关数据,并授权甲方对乙方在服务平台提供的数据、信息等进行审查。乙方使用服务平台应当遵守甲方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相关规定和操作流程,不得在服务平台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不得蓄意干扰、侵害服务平台的正常运行。

6.乙方同意使用服务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业务时以芝麻信用刷脸实人认证技术实现身份认证,并办理后续业务。

7.乙方使用服务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部分提取、信息变更及查询业务时,可通过芝麻信用刷脸实人认证技术实现身份认证,也可凭住房公积金账户密码办理。

8.乙方应当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密码,乙方应当由其本人在服务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部分提取、信息变更及查询等业务,因乙方密码遗失、被他人知悉或非本人办理此项业务所引起的任何法律后果或损失由乙方承担。

9.使用乙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密码在上述服务平台上进行的操作所产生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申请,均视为乙方本人操作,并作为甲方处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的合法、有效凭据,因此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第五条 法律责任

1.除非本协议所述除外情形,因甲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乙方相关资料、数据及相关信息泄露,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2.甲方已尽服务平台管理及维护的相关安全义务,但因不可抗力,导致服务平台服务中断、终止或乙方相关信息丢失、泄露的,以及造成乙方或第三方利益损失的,甲方对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损失概不承担责任。

3.因乙方提供的资料、数据不真实所引起的任何法律后果或损失由乙方承担。

4.因乙方密码遗失或被他人知悉所引起的任何法律后果或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生效时间

该服务协议一经乙方在服务平台提交后即刻生效。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协议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引起的争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

乙方应用芝麻信用体系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当乙方发生违约或其他影响信用的不良行为时,芝麻信用会记录乙方的违约行为并依法向他人提供,可能会对乙方的芝麻信用评分产生影响。


抄送:省住建厅,市委办,市府办,各县(市)分中心,柯城、衢江、市直、衢化管理部

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2017年12月28日印发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