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066U/2018-101886 成文日期: 2018-07-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衢州市公安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8-01-12 10:5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衢州市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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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衢州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圆满完成各项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任务。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基本情况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1、落实省、市党委政府部门要求,将“最多跑一次”改革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一号工程”来抓,创新实施 “一窗式、云服务”改革,推出“网格代办”“衢城通办”等机制,努力打造门槛最低、办事最便、体验最好、效率最高的“四最”公安办事环境。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市局将“最多跑一次”作为今后一个时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不断深化改革,着力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截至目前,市级已实现88.6%的事项“一次跑”,全市44个事项实现“就近跑”,22个事项实现“零趟跑”,群众对窗口服务的满意率达99.61%,对衢州公安“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满意率和“一次实现率”始终位列全省公安机关第一。

  2、开展禁毒预防宣传、缉毒侦查、涉毒管控等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党的十九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金砖会晤”等重大活动安保任务,深入推进毒品问题治理,切实遏制毒情蔓延。市禁毒办会同教育、团委、妇联等部门在衢江区试点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雨露计划”。联合相关部门举办“6.26”国际禁毒日主题宣传活动、“百警联百校、禁毒校园行”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全国禁毒知识竞赛。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1、立法情况。市人大已将烟花爆竹的禁限燃工作纳入我市第二批立法项目序列,我局积极参与各项立法调研活动,在前期广泛征求各县(市、区)公安机关和部分社区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联合市法制办赴杭州考察学习烟花爆竹禁限燃立法和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并针对近年市区烟花爆竹禁限燃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总体设想、立法意见建议及2018年主要工作思路。

  2、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情况。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规定,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贯彻执行《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认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指导意见》(浙府法发[2013]30号)制定各类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衢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明确在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和“三统一”制度基本流程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及管理制度。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相抵触、不一致,或者相互之间不协调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或者废止。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清理结果向社会及时公布(按要求2017年已进行集中清理)。年内我局共制发规范性文件7件,已通过报纸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开。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完善公安内部决策机制。为规范执法行为,建立执法民主决策机制,我局研究制定了《衢州市公安局机关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印发《衢州市公安局党委会议事规则》和《衢州市公安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市局党委集体领导制度,提高议事决策质量和水平。

  2、建立法律顾问专家团。研究制定《衢州市公安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选聘郑春燕、高艳东、李永红、卢礼成、陈惠平等5名省内和市内知名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为市局机关及各分局提供法律服务。2017年以来,法律顾问团先后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20余次,代理诉讼类案件2次,对市公安局相关部门起草的文件提出修改意见6次。

  3、履行行政机关合同管理职责。认真落实《衢州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及市政府法制办有关行政机关合同管理“五统一”制度,落实法制部门责任,对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等进行严格审核。制定《衢州市公安局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设计《衢州市公安局经济合同事前审批表》,将合同管理与项目论证、立项和采购管理进行有机结合,实现闭环管理。年内,已按法制办要求全面完成有关合同评估及清理工作。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017年,我局深入贯彻中央、省两办《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以建设法治公安为目标,扎实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执法制度机制完善、执法信息化建设运用、执法监督管理创新、执法公信力和法制队伍履职能力等方面的明显提升,年度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综合考核评议中,市公安机关名列全省第三,全市6个局被评为全省执法质量优秀单位,再创佳绩。两个基层单位被评为全省新一轮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1、完善执法管理体系。为积极推进受立案制度改革,印发《衢州市公安机关受案立案工作规定(试行)》,在各县(市、区)局、派出所成立案件管理中心和受立案登记窗口;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加强对执法台账、法律文书等的制作、管理;制定《全面推进“三位一体”执法管理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全市公安机关全面完成“三位一体”执法管理机制硬件建设,实现对警情、案件、人员、财物、场所五大执法要素的全流程管控。

  2、加强执法监督管理。为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工作,提高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市局法制部门以日常考评和年终考核相结合方式,采取网上巡查、现场督察、阅卷核查等多种形式进行督查,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以预警和通报形式下发并督促整改。创新执法监督管理模式,将监督管理主动权下放,将抽查考评的重点放在涉法涉诉信访件、不捕不诉案件、复议诉讼案件上,有效促进了所队日常管理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和网上服务工作,加强警民互动。认真履行政务公开职能,深化“阳光”警务建设,制定下发《2017年衢州市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落实方案》,积极推进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处罚信息、财政资金信息“三公开”。在衢州市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达1100余条,位列各市级单位首位。在政务服务网公开处罚结果信息23630条(包含交警);通过门户网站对行政复议结果进行网上公开,年内共公开行政复议结果信息6件。

  2、强化内部执法监督。依托执法办案系统,开展执法巡查,把开展案件评查、网上巡查与执法检查等形式结合起来,强化对执法活动的日常监督,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动态化、无缝化、实时化监督。为防止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确保依法独立办案,制定了《衢州市公安局领导干部及内部人员干预办案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立违规过问、干预、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严禁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案件办理。

  3、主动接受行政监督,加强与人大政协沟通。按时、全面地向市政府报告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对人大议案、政协提案高度重视,由专人负责跟踪办理,就议案、提案积极主动地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沟通,认真答复。针对群众关注度高、反映集中的提案,主动与市政府督察室进行汇报沟通,并组织市局相关部门商讨办理对策,逐一上门开展回访。今年以来,全局共受理两会提案议案建议39件,主办件见面率、答复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圆满完成2017年提案议案办理工作,获得市两会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先进单位。

  4、创新执法监督管理模式。一是开展执法信息化运用的网上巡查。成立全市推进执法信息化工作专班,落实单位责任,明确年终全市电子组卷工作目标。市局每月组织力量不间断通过执法办案平台开展执法信息化运用的网上巡查。经督促落实,目前全市电子组卷率、实体案卷管理、警情案件初审等工作已步入正轨,执法民警运用执法办案平台推进执法信息化的能力和水平有了大幅提升。二是建立重点联系跟进工作基地。建立法制重点工作项目推进支队联系制度,确定柯城府山、荷花,衢江樟潭、柯山花园、开发区城东五个派出所为17年度支队重点联系跟进工作基地。充分发挥支队、大队、派出所三级联动作用,着重解决信息化办案平台应用、“三位一体”执法管理机制、示范单位创建、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四方面的推进实施。三是建立新型良性检警关系。今年市公安局与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构建科学合理的新型检警关系,建立了市公安局长、市人民检察长“两长对话”常态化机制,并于7月围绕侦查、检察工作的重要议题,以及按照审判标准对审前所有证据的收集、固定、审核、移送等问题首次开展了正式对话。并对进一步建立完善合理维稳工作机制,刑事案件信息共享机制,案件证据质量协同把关机制,细化证人、侦查人员、鉴定人出庭作证机制等“四项机制”开展了多次深层次的探讨,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办理涉企刑事案件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若干意见》、《公诉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工作规范》、《关于加强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若干意见》等一系列工作规范意见,以提高刑事侦查和法律监督工作水平。

  (六)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1、市局依法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一是按规定报备行政复议决定和录入行政复议统计数据。二是按规定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中的行政复议申请权告知义务。三是按法定期限及复议机构要求答复和全面提交证据依据等相关材料,并按期和要求履行。四是严格执行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五是按复议机关通知要求落实负责人参加听证。

  今年来,市局共受理行政复案件16起,办结16起,撤销4起,经复议后又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实现零败诉;市局因复议而作为共同被告16起,其中一审案件3起、二审案件13起;市局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作为被告的2起,其中市局领导出庭应诉1起,另1起原告撤诉,诉讼中止。

  2、依托“警调衔接”机制,积极主动探索社会管理创新,全力化解社会矛盾、信访积案。在全市54个派出所设立治安案件人民调解室,引入社区、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治安纠纷调解工作,通过调解办结治安案件2.8万余起。

  3、以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为契机,加大信访积案化解力度,推动信访纳入法治轨道,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初步形成涉法涉诉信访有法可依、信访秩序持续好转、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的工作格局。今年全市9件“一把手”包案的“骨头案”全部按期化解结案,通过市、县两级领导定期下访、集中下访、包案化解等措施,一批“钉子案”得以化解,信访存量大幅下降。

  (七)强化组织保障和法治能力建设

  1、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有关部署,健全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法律学习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年度集体学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全面实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强化全体民警法治思维的养成教育。年内以党委会形式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专题法律知识学习共3次。组织市局机关领导干部开展2017年度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及合格率均达标。

  2、注重执法能力培训。市局以警种培训、民警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等活动为契机,改进执法培训方式,全面开展执法培训。制定下发《衢州市公安局全警技能大比武实施方案》、《全市公安机关 “拼素质、拼首善”大练兵、大轮训、大比武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全市各警种对抗比武的方式,选出警种业务尖子组队参加全省警种专业技能比武。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战斗力,提高民警综合素质。选派民警到检察院、法院跟班作业,围绕执法突出问题开展专题讲座、案例剖析。健全庭审旁听制度,推行案件主办侦查员参加自己主办案件的庭审旁听,提高出庭作证、出庭应诉能力。将深化岗位练兵,以“强学、强考、强排名”,组织开展案件审核、执法办案平台运用、执法管理能力等方面的比武竞赛。

  3、持续深化执法资格等级及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的工作部署,我局组织部分在编在职民警,组织全市1776名民警参加全国公安机关2017年基本级、中级、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初级284人,中级828人,高级664人)。通过以考促学、以考促用,进一步提升了我市公安民警执法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同时鼓励民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并采取在岗自学和集中脱岗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今年全市共有12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累计通过人数110人。

  二、薄弱环节

  我市公安机关与先进地市相比,在执法理念、执法信息化、执法管理精细化、队伍整体法律素养等方面还存在差距。案管中心仍存在不够规范使用的情况,现场执法视音频的采集和存取仍存在不规范的情形。

   三、今年主要工作

  1、依法全面履行公安职责,进一步强化打击整治工作效能。严格按照上级公安机关部署,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积极创新打击机制,着力构建大侦查格局,始终保持对突出刑事犯罪严打高压态势。结合辖区实际继续开展专项打击整治。重拳打击严重暴力犯罪,落实命案侦破新机制,快侦快破杀人、爆炸、持枪、绑架等重大恶性案件,并结合实际继续严厉打击涉毒、涉盗抢、涉电信网络诈骗及涉黑恶等突出犯罪,按照省公安厅专项行动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专业队伍,强化分析研判,开展专项打击,全力压减犯罪。

   2、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紧紧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动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认真学习领会公安部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和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制度的精神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统筹警力配备、科学谋划予以贯彻落实。全面落实现场执法全程录音录像制度,加强对现场执法音视频的管理,建立统一规范的执法记录电子档案,实现对执法办案全过程的同步记录和实时监督。

  3、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切实提高执法质量。推进各执法办案部门的案管中心建设,进一步规范案管中心接处警资料管理、案卷管理、受案立案审核监督等功能,并强化对现场执法视音频和执法办案场所音视频录像管理的功能,把案管中心打造成规范管理各警种、部门执法办案的重要平台。改进执法质量考评机制,通过完善执法巡查,加强对易出现问题的执法重点环节、执法安全、执法能力等方面进行程序与实体的双考评,增强考评的时效性,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过错。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建立分工配合的常态化监督机制,并不断地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体系。加快推进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和执法办案信息查询、评价,积极打造阳光、透明、公正警务。

   4、强化执法培训,提升队伍法治素养。坚持不懈抓好执法主体能力,强化执法实战培训,完善法律规定与实践应用相结合的教育培训机制,增强法治教育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以问题为导向开展教育培训。着重加强对领导干部、基层一线民警和警务辅助人员的培训,着力提升公安队伍的法治素养和执法水平。

   5、积极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其他工作。一是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刑事复核以及国家赔偿等案件办理工作。二是做好各类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合同的合法性审核、各类执法疑难问题咨询等工作。三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两办关于国家机关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意见,坚持普法宣传与执法办案相结合,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四是做好年度执法质量考评及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相关工作。

  2018年,市公安局将贯彻落实省、市法治政府建设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大力加强法制队伍履职能力建设,提高法制服务、保障水平,促进社会和谐,提升公安机关的群众满意度,实现依法行政工作有创新、有特色、见实效。

                     

衢州市公安局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