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015K/2017-101989 | 成文日期: | 2017-07-19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废止 | 组配分类: |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
文件编号: | 衢政办发〔2017〕51号 | 统一编号: | ZJHC01―2017―0008 |
ZJHC01―2017―0008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衢政办发〔2017〕51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本减负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衢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本减负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1日
衢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本减负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根据《浙江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方案》(浙政办发〔2016〕163号),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健全企业减负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中介协作的合力作用,打好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组合拳,切实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和用工、用能、融资、用地、物流、外贸、管理以及制度性交易等成本,全面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增强企业的生存能力、发展能力和竞争能力。
(二)工作目标。全方位推进降低企业成本工作(以下简称降成本工作),进一步增强企业在国内、国际竞争中的成本优势。力争2017年到2019年,全市年均降低企业成本、减轻负担50亿元,其中降低税费负担约40亿元、用工成本约2亿元、用能成本约1亿元、财务成本约5亿元以及物流、外贸、管理、制度性交易等成本约2亿元。到2019年底,全市企业综合成本较2016年明显下降,其中工业企业成本费用利润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成本优势得到重塑,高新技术产业加速发展、成本优势得到强化。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1.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准入管理制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削减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积极探索实施各类经营许可证负面清单管理;在企业注册登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工商营业执照与后置审批事项审批进行联办。加快推进“证照分离”试点,大幅简化市场主体注销程序。按照“最多跑一次”的理念目标,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试点改革,促进审批提速,服务提质。积极推进市县审批层级一体化。(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
2.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对住建、人防、消防、气象等相关部门施工图推行“多审合一”;推进国土、规划、房产测绘等“多测合一”;对项目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评审、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水土保持方案论证、特定项目矿产压覆评估等实施区域性联合评价;对需委托中介机构编制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评审、安全评价、节能评估、水土保持方案、文物保护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特定项目矿产压覆评估等前期工作支撑性报告进行整合,进行“多评合一”。开发应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进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推广落实“零土地”技改项目审批方式改革。(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住建局、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市国土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消防支队、市人防办)
3.大力推行网上审批。全面推进政务服务网建设应用,开发数据交换平台,加快实现网上办事大厅互联互通;开发并推进应用电子证照库,加快实现部门审批由传统审批向网上联合审批转变;全面推进政务服务网的乡镇、村延伸应用。大力推广网上办税,积极推行企业涉税事项全省通办。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整合各类网上受理投诉举报的渠道,建设统一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实现投诉举报事项的统一流转、统一查询、统一督办等功能。(责任单位:市电子政务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委编办、市信访局、市国税局)
4.全面提升管理水平。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全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机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将检查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部门自由裁量权,修订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简化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程序,对于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各相关部门要尽量推行企业“零申报、零上门”,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进行审核,直接给予政策兑现。加快实施检验检疫全流程无纸化工作方式。(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编办、市检验检疫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二)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费负担。
1.全面落实国家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精心组织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加强对纳税人的培训和服务,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出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减免政策,进一步加强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认真执行国家出台的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等减免税政策。抓好国家、省新一轮正税清费措施在我市的实施。继续做好《浙江省企业权益保护规定》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2.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和收费。全面清理和整合规范与行政审批相关的各类认证、评估、检测、设计等中介服务,编制并公布中介服务项目清单,接受社会和企业监督。经清理规范后保留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项目的收费,逐步实现市场调节定价。加快建立网上网下的中介服务超市,着力补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市场化中介服务跟不上的短板。(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发改委,其他相关部门)
(三)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1.适时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坚持平稳适度原则,使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在今后一段时间内,适当放缓最低工资标准调整频率。同时,统筹考虑相关因素,合理控制调整幅度。(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2.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负担。逐步取消医疗保险“双基数”制度。完善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制度,着力实现全市社保基金收益最大化。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推进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根据省统一部署,做好社会保险减征工作。(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
3.完善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完善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对一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实行减免措施,对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适当提高缴存比例。严格规范工资保证金动用和退还办法,对到期且符合退还条件的工资保证金按时返还。探索推行业主担保、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积极引入商业保险机制。(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人力社保局)
4.深入推进分类分行业“机器换人”。鼓励企业加大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的“机器换人”投资,每年组织实施50个“机器换人”市级重点示范项目,组织10场以上行业和区域“机器换人”推广活动,不断减少工业企业艰苦、危险岗位劳动用工。(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5.加大职业培训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大就业专项资金投入,优化支出结构,全面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建立以培训绩效为导向的补贴制度。加快建成覆盖全市的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切实降低企业招工成本。(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四)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1.鼓励金融机构让利帮扶企业。全面落实央行降息降准政策。完善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方法,规范存款及账户招投标定价行为,引导金融机构合理确定存贷款利率水平。各金融机构借用央行再贷款资金发放贷款,其利率应在实际支付的各期限档次再贷款利率基础上合理确定,并实行利率优惠。进一步推动银行减少涉企收费项目,加大对违规收费项目清理规范和督查处罚力度。积极引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向上争取核销资源,用足用好现有核销政策,做到应核尽核。(责任单位:市人行、市银监局、市财政局)
2.大幅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继续做好地方政府债发行工作,通过债务置换,降低政府性融资平台的融资成本。支持企业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产品和公司债,扩大债券发行规模。进一步培育上市企业,支持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鼓励我市企业到新三板、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浙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等挂牌融资,支持私募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等机构投资初创期企业,多方式扩充企业股本,改善企业财务结构,降低企业负债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
3.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强对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考核评价,引导银行金融机构运用资金池、风险池、票据池等金融工具主动减费让利小微企业。深化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广林权抵押、专利权质押、商标权质押和排污权质押贷款等融资创新。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和优惠准备金率等政策,强化央行资金的支农支小作用,进一步加大政策性银行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人行、市银监局、市金融办)
4.切实降低企业转贷成本。完善市、县(市、区)政府应急转贷基金管理机制,进一步下调企业转贷业务收费标准,提高应急转贷基金使用效率,加大对暂时困难企业的贷款周转支持。进一步推广年审制贷款、无还本续贷等还款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对市场前景好、经营诚信但暂时困难的企业不断贷、不抽贷。(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人行、市银监局)
5.积极用好产业引导基金。围绕《中国制造2025衢州行动计划》,推进科技创新、新能源、绿色大健康等已设立基金的运作,充分发挥其融资和引导功能;发起设立新材料、高端装备、信息技术等产业引导基金。建立产业引导基金使用效果综合考评机制,做足做活引导基金。(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委)
(五)进一步降低企业用能成本。
1.全面落实企业用电降价政策。根据我省电力直接交易和输配电价改革的工作部署,稳步扩大电力用户直接交易范围和规模。落实对燃煤(油)锅炉电能替代改造完成后的企业以及自备电厂关停后的企业用电实行优惠政策。做好国家和我省完善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政策的贯彻实施,简化企业用户增容、减容、暂停、变更等办理手续,缩短办理时限。(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供电公司)
2.降低企业用气价格。认真落实天然气降价政策,加强对中间管输环节成本的审核,减少中间加价。引导和鼓励城市燃气企业在最高限价范围内,综合考虑用户用气结构和月用气量大小等因素,合理确定分类分档最高销售价格,进一步降低用气大户天然气价格。制定出台液化天然气(LNG)点供相关标准和规范,将LNG点供纳入天然气供应规范化管理,推动管道气供应企业进一步提高运营效率。规范非居民用管道燃气设施预埋和改造收费行为,停止流量费等不合理收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
3.完善热力价格引导和协调机制。加快淘汰燃煤小锅炉,引导分散的热用户向具有集中供热能力的园区集聚,培育扩大供热市场需求,通过提高供热企业实际负荷降低供热价格。进一步健全供热企业和热用户协商确定供热价格的制度,协调完善煤热联动机制和供热管理办法,鼓励供热企业制定出台用热大户热价优惠等措施,引导供热企业联动调整热力价格,规范热力市场定价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市经信委)
(六)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1.创新土地供应方式。积极探索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鼓励各地采用出让年限小于50年、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等多种方式供地,合理确定弹性年期出让价格和租赁价格。建立健全土地市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责任单位:市国土局)
2.鼓励提高土地利用率。对企业在不改变工业用地土地用途的前提下通过拆建、改扩建、加层改造、利用地下空间等途径提高容积率的,不增收土地价款。科学合理确定物流用地容积率。(责任单位:市国土局)
3.积极实施差别化地价政策。鼓励各地根据产业性质、准入评价分类结果创新用地差别化出让起始价政策。适当下调工业用地出让竞买保证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工业用地的使用者可在规定期限内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进一步扩大工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依法减免优惠范围。(责任单位:市地税局、市国土局)
4.加大标准厂房建设力度。将标准厂房建设用地纳入各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鼓励各地利用“三改一拆”土地、淘汰落后产能土地、城镇低效用地建设标准厂房,每年建成标准厂房40万平方米以上,对标准厂房(工业地产)项目建筑容积率不设上限。鼓励投资主体按照微利原则出租标准厂房。(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国土局)
(七)进一步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1.加快建设智慧物流体系。以建设多式联运枢纽、建立多式联运企业联盟、构建多式联运信息平台为核心,鼓励开展多种运输方式相结合的一体化物流运作。积极试点发展无车承运物流,大力提高物流配送智能化水平。支持以传化公路港为代表的公路港发展模式,全力打造面向全国的中国智能公路网络运营系统。(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
2.努力降低高速公路物流运输费用。协助配合省级有关部门开展货运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技术攻关及试点工作。落实收费公路增值税抵扣政策。及时查处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中的乱收费行为。(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国税局)
(八)进一步降低企业外贸成本。
1.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调整和修订现有外贸涉企收费政策,整合减少进出口环节收费项目,建立进出口环节经营性服务收费清单制度。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检验检疫局、市交通运输局、衢州海关)
2.全面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加快推进口岸通关一体化建设。全面落实推行“三通”(通报、通检、通放)、“两直”(出口直放、进口直通)的检验检疫一体化业务改革。组织开展“互联网+便捷退税”创新试点,实行出口企业分类管理,推进出口退税无纸化管理。(责任单位:市检验检疫局、市国税局、衢州海关)
3.鼓励发展新型外贸方式。把握中国(杭州、宁波)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的良好机遇,加快发展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跨境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有效提高出口效率,切实降低出口企业在报关、检验检疫、结汇、退税等环节的成本。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互联网+外贸”升级行动,推进工业企业通过阿里“一达通”、亚马逊、全球贸易通等平台开展跨境电商,促进外贸转型。(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衢州海关、市检验检疫局、市国税局、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
(九)进一步降低企业管理成本。
1.大力推广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引导企业广泛采用先进管理模式,进一步提高产品的成品率、优质品率和精准营销匹配率。每年在工业企业中培育一批应用现代管理模式的标杆企业。(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2.组织开展“浙江省企业管理创新奖”评选。大力培育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鼓励企业积极开展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按规定每2年组织开展“浙江省企业管理创新奖”评选,加强获奖管理模式的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3.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中小企业示范服务机构“三位一体”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全方位提供专业化的信息、投融资、人才与培训、创业、技术创新和质量、管理咨询、市场营销、法律援助等服务,大幅降低小微企业的管理成本。(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负责对降成本工作牵头抓总,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制定行动计划,分解落实重点任务和政策举措,组织跟踪督查。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相关政策,并抓好落实。各县(市、区)政府是本地区降成本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完善工作落实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进度有序、措施有力,确保取得实效。
(二)抓好宣传落实。各部门要把最大程度地发挥政策效应作为降成本工作的核心来抓,充分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多种媒体,全方位宣传解读政策措施,帮助企业用好政策。将每年5月作为企业减负月,开展企业减负专项行动,积极回应企业关切问题,加快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降成本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督查考核。将降成本工作纳入市政府对有关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实行一季一报制度,于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推进落实降成本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本方案自2017年8月14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