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015K/2017-101981 | 成文日期: | 2017-04-24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失效 | 组配分类: |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
文件编号: | 衢政办发〔2017〕16号 | 统一编号: | ZJHC01―2017―0003 |
ZJHC01―2017―0003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衢政办发〔2017〕16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创建全省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市
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创建全省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市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0日
创建全省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市
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
为深入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加快创建全省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市,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按照生态文明、“两富”、“两美”浙江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建设“浙江生态屏障、现代田园城市、美丽幸福家园”为方向,以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美丽畜牧生态工程、健康畜牧安全工程、特色畜牧精品工程、新型畜牧创业工程、智慧畜牧创新工程为抓手,全市域整建制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创建,加快畜牧业生态化、规模化、标准化、常态化和开放化建设,着力构建生态高效、特色精品、安全放心的高水平、高质量、高效益现代畜牧业发展新格局,努力打造全省畜牧业转型升级新标杆。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守“养什么都不能污染环境”的底线,构建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匹配的畜禽养殖区域布局。
2.坚持改革引领,利益共享。以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动力,科学增减区域内畜禽养殖数量,大力培育新型农业主体,构建养殖企业与农民利益共享机制。
3.坚持需求导向,结构优化。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倒逼调整生产结构、品种结构,加快精品特色畜产品培育,推动畜产品供求低水平、低质量向高水平、高质量发展。
4.坚持创新驱动,产业融合。发挥科技支撑在畜牧业绿色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推动畜牧业减排增效,延长畜牧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构建畜牧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
(三)主要目标。力争到2019年,全面提升规模畜禽养殖场生态化水平,培育国家和省级绿色发展示范县3个以上,省级和市级美丽生态牧场200个以上,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9%以上,畜牧业绿色发展方式全面确立;畜牧业区域布局和产业结构得到优化,培育一批领军核心企业、全产业链示范区和特色畜牧业强镇,绿色发展产业体系基本形成;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畜牧业绿色发展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绿色养殖布局优化行动。
1.进一步优化畜禽养殖区域布局。各县(市、区)要根据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和畜产品保障供给的需要,进一步明确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宜养区划分范围,科学确定畜牧业区域控制和总量控制,各地划分方案报市农业局、环保局备案。鼓励在不易产生水体污染的荒山、新开垦的耕地和农业“两区”、“一区一镇”等区域布局新建一批技术领先、环保达标、农民参股的现代化养殖场(小区)。已通过环保、国土和农业部门联合验收认定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因规划调整确需关停拆除的,原则上要按照“拆一补一”落实异地新建,确保县域养殖用地总体平衡。
2.进一步深化畜禽品种结构调整。按照“提升猪业、拓展兔羊、稳定家禽、扩大蜜蜂、六畜兴旺”的思路,改造和新建一批生态牧场。立足地方畜禽种质资源优势,大力发展蜜蜂、湖羊、奶牛等特色畜牧业,兼顾天鹅、孔雀、梅花鹿等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到2019年,全市生猪存栏量稳定在80万头左右,家禽存栏量稳定在1200万羽以上,牛羊年存栏量提高到10万头以上,蜜蜂存栏量提高到30万箱以上。
3.进一步推进畜禽适度规模养殖。按照“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处理资源化和监管常态化”的要求,科学把握养殖场饲养规模,鼓励和引导发展年出栏猪1000头、肉鸡50000羽和存栏蛋鸡5000羽、奶牛200头、天鹅2000只、孔雀500只、梅花鹿100头以上的标准化适度规模养殖场。到2019年,全市生猪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比重达到85%。
(二)实施绿色产业体系建设行动。
1.推进美丽生态牧场建设和特色精品畜牧业发展。按照“场区建设美、环境生态美、品牌文化美、设施配套优、生产管理优”的要求,县域整建制规划,一场一方案建设美丽生态牧场。以龙江乌猪、白耳黄鸡、白毛乌骨鸡、中蜂等地方品种和天鹅、孔雀、梅花鹿等野生动物为重点,在主产地建设一批示范养殖基地,打响地方特色畜产品品牌。在江山、柯城等地大力发展湖羊产业,在江山、开化等蜜源植物丰富的地区大力发展中蜂产业,在龙游、江山等地大力发展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产业。
2.推动饲料兽药产业健康发展。积极推进高端、环保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及高效安全兽药产品的研发和推广。鼓励引导企业兼并重组、加强合作,培育年产值超2亿元以上的饲料兽药领军企业3家。综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大力推广饲料散装配送,促进饲料企业与规模养殖场“厂场对接”。到2019年,全市畜禽养殖年使用散装饲料15万吨以上。
3.推进屠宰业规范化发展。按照“减量、提质、规范”的要求,加大屠宰企业改造(含新建、迁建)提升力度,逐步推动肉羊等特色畜禽定点屠宰场(点)建设,有序推进放心肉配送工作。鼓励定点屠宰企业做大做强,逐步向产业链两端延伸,打响自主品牌。到2019年,全市培育一体化的大中型屠宰企业1家以上。
4.加快畜牧全产业链建设。大力推广产业融合、服务统一、品牌经营的龙游“龙珠模式”,推动规模养殖场、合作社、饲料兽药和屠宰加工企业等主体抱团打造全产业链。以大型龙头企业和特色畜牧业原产地为基础,积极打造知名品牌,推进特色畜牧业生产加工、休闲旅游、文化体验融合发展。鼓励有实力的畜牧类企业挂牌上市,培育一批骨干龙头企业。到2019年,全市培育年产值超5亿元的大型畜牧业全产业链6条,其中超10亿元的1条,建设特色畜牧业集聚区1个,打造特色畜牧业强镇2个,建成一批美丽畜牧休闲基地。
(三)实施绿色科技创新支撑行动。
1.积极培育畜禽种业企业。加强龙江乌猪、白耳黄鸡、白毛乌骨鸡、中蜂等地方畜禽种质资源保护,鼓励种畜禽企业做大做强,加大畜禽新品种研发和推广,完善畜禽良种育繁推体系。到2019年,培育一批种猪、土鸡、蜜蜂等龙头种业企业。
2.加快推进畜牧业“机器换人”。全面推广给水、加药、喂料、清粪、控温、通风、治污等养殖环节的先进设施,提高畜禽养殖机械化水平。加快普及畜牧业物联网技术,组合无线传感、远程可视、二维码等物联网技术装备,建设一批智慧畜牧业示范基地和标杆式示范企业。加快畜牧业智慧云平台的建设和运用,推进“互联网+”畜牧业发展。
3.加强畜牧业科技创新和集成运用。围绕畜牧业绿色发展关键技术突破,培养创新型、推广型、复合型人才,通过与浙江大学、浙江农林大学、省农科院等大专院校的联合攻关,积极推进畜牧业标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集成化应用,重点研究推广畜禽养殖减臭、节水、节料、微生物处理技术,废弃物源头减量、过程治理、末端综合利用技术,以及养殖生产性能、草食动物全混配制日粮等关键技术。到2019年,全市母猪PSY指数(每头母猪年提供断奶仔猪数量)提高到20头以上。
(四)实施绿色发展机制推进行动。
1.健全畜禽养殖规范管理机制。指导督促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依法落实环保、动物防疫、设施用地等有关备案手续。完善公示牌和承诺书制度,依法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妥善处理畜禽养殖场污染环境事件,督促畜禽养殖场及时整改。要加强对用于畜禽养殖场的设施农用地的动态管理,防止养殖用地挪作他用。要根据畜禽养殖场的不同养殖模式、粪污处理能力等,科学确定限养量。
2.健全农牧结合生态循环机制。统筹主体小循环、区域中循环、县域大循环,全面落实农牧对接“一县一方案、一场一对策”,切实做到种植业消纳量与畜牧业废弃物点对点、量对量、时对时有效对接,实现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以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利用为主要方向,加大畜禽排泄物资源化节点工程建设,完善沼液贮运及配套设施管网,扶持有机肥生产加工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开发生物质能源、液体有机肥等。全面复制推广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综合利用的龙游“开启模式”和全量收集、异位发酵、综合利用的江山“石明模式”,培育一批区域性养殖粪污与农作物秸秆相结合的收集加工中心,提升农业生态循环水平。
3.健全新型主体和农民利益共享机制。大力推广移栏出村、村企联建、农民入股的衢江“李泽模式”,依托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鼓励采用代养制、合作制和互助制等有效模式,促进移栏出村散养户和新型主体之间形成利益共同体,带动农民增收。积极探索土地经营权入股畜禽规模化养殖。鼓励退养业主采取众筹、参股等形式合作创办畜禽养殖场。大力推广农牧结合、场村对接、就地利用的龙游“箬塘模式”和常山“大公模式”,完善种养业主农牧对接利益分配的合作方式。扶持培育动物防疫、兽医诊断和安全检测、购销加工、沼液配送等组织,提供多元化服务。
(五)实施绿色创建能力提升行动。
1.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综合运用经济、法律、信用、监管、服务等手段,督促畜禽饲、屠宰、经营主体依法履行养殖污染治理、安全生产、疫病防控、质量安全等主体责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指导业主开展全程标准化生产,农业部门要加强畜禽养殖业的综合监管,环保部门要加强养殖污染违法行为的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畜产品市场流通环节的监管。
2.切实创新管理手段。运用互联网+思维,建立动物疫病和畜产品质量全程风险管控系统,及时对动物疫病和畜产品安全进行评估的预判。完善畜禽养殖污染智慧环保监管平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落实第三方运维机构,建立健全养殖污染线上线下协同防控和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健全生猪保险与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大力推广保险联动、集中处理、统一监管的龙游“集美模式”和衢江“泰华模式”,逐步覆盖到家禽等其它动物,严防发生流域性漂浮死猪现象。进一步研究区域间畜禽排泄物处理合作模式,探索建立服务组织化、管理智能化的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体系。进一步推进畜产品流通领域“互联网+”应用,探索建立质量可追溯、信息全覆盖的畜产品流通体管理体系。
3.加强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体系,完善省外调入动物和动物产品流通防疫监管屏障体系,加强畜产品及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保障畜牧业绿色健康发展。加强基层畜牧兽医系统机构和队伍建设,配足编制人员,增加官方兽医,加强人员教育和培训,提升动物卫生、畜禽屠宰、饲料兽药监管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属地责任。各地要牢固树立没有畜牧业现代化也就没有农业现代化的发展理念,把整建制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市创建作为发展绿色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的战略举措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整合要素资源,强化责任担当和措施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的责任主体,行政首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农业部门和重点乡镇承担主推责任,环保、国土、林业、财政、科技、商务、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承担各自推进责任。市政府于每年第四季度组织对各地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创建情况进行考核,并纳入“五水共治”、“美丽衢州”、“平安衢州”和新农村建设的考核体系。各地要及时制订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部门协同。各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切实履行职责,共同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市创建工作。农业部门要进一步调整优化畜牧业生产结构和布局,推广科学养殖模式,推进美丽生态畜牧业建设;环保部门要研究解决畜禽养殖环境准入、环境影响审批等问题;国土部门要研究支持农牧对接配套用地指标,特别是要妥善解决通过验收的畜牧场用地历史遗留问题,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林业部门要依法及时办理使用林地审批手续和引导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产业发展;科技部门要加大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资源化利用等关键技术的项目支持;财政部门要加大对美丽畜牧业发展扶持力度;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商务等部门要做好相关的监管工作。要运用贷款贴息、信用担保、政策性保险等方式,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畜牧业的信贷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绿色畜牧业建设。
(三)加大政策扶持。从2017年起,市政府安排资金2800万元,重点用于整建制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市创建。资金仍然按照统筹市、县两级财政资金的办法筹措,其中市财政从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专项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纳入市区域统筹发展收入激励奖补资金,衢江区、江山市、龙游县财政各安排400万元,柯城区、常山县、开化县财政各安排200万元,各县(市、区)承担部分于当年4月底之前统一缴入市财政专户(资金具体使用办法由市农业局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项目,整合资源,扶持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创建。
(四)加强指导服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整建制绿色发展示范市创建的要求,加强分类指导,完善管控标准,强化技术服务,通过建设一批美丽生态牧场、一批农牧结合示范区、一套新型产业体系、一套有效运行机制,切实提高畜牧业绿色发展的水平。同时,要加强对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创建的宣传引导,大力宣传绿色发展理念、典型模式、成功经验,激发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全社会齐心合力支持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创建的良好氛围。
本方案自2017年5月10日起施行。
附件:创建全省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市三年行动主要任务指标分解表(2017—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