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269G/2017-103194 成文日期: 2017-11-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审计整改情况
发布机构: 衢州市审计局

衢州市本级保障性安居工程2015年度跟踪审计结果整改情况公告

发布日期:2017-11-16 09:1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衢州市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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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浙江省审计条例》等法规文件规定,按照《浙江省审计厅督促指导被审计单位主动公告整改结果办法(试行)》(浙审督〔  2016  〕  61  号)要求,现将衢州市本级  2015  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以及《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实施细则》规定,衢州市审计局自20151130日至115日对衢州市本级2015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跟踪审计,2016321日衢州市审计局出具《衢州市本级2015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审计报告》(衢市审投报〔20167号)。

  二、审计报告反映问题整改及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一)审计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空置超过一年问题的整改

  审计指出,2015年度市住房保障中心负责管理的衢州市本级公租房有少量房源空置超过1年。

  采取措施及整改情况:根据《关于市本级多余保障性住房统筹用于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的指导意见》及《衢州市本级重大招商企业人才周转住房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空置超过1年的公租房已统筹用于棚户区改造和市本级重大招商企业人才周转住房,已整改到位。

  2.关于审核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指出,在保家庭存在车辆登记情况和工商登记情况。

  采取措施及整改情况:审计报告中所提存在车辆登记和工商登记的家庭,经进一步核实并联审,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均已退出公租房保障,全部整改到位。

  3.关于未办权证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指出,截至2015年底,存在部分公租房未办理房产权证或未办理过户手续的问题。

  采取措施及整改情况:审计报告中指出未办理房产权证或未办理过户手续的公租房,市住房保障中心已将所需材料全部提供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受理,目前正在办证中,基本整改到位。

  4.关于公租房租金收缴难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指出,存在公租房租金应缴未缴的问题。

  采取措施及整改情况:针对租金收缴难的问题,市住房保障中心制定了租金催收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员,倒排计划,同时按照《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缴规定》(衢住保〔201516号),建立了租金收缴工作责任制等,并做了大量具体的租金催缴工作。经多管齐下、多种方式催租:每月发送缴租提醒短信及多次电话催租;通过司法途径追缴租金(包括发放催租通知书、催租律师函、向法院起诉或仲裁),目前对剩余未缴租金的承租家庭,已全部向法院提起诉讼。

  5.关于项目周边基础设施配套工作相对滞后的整改情况

  审计指出,锦西家园项目存在周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尚未到位的情况。

  采取措施及整改情况:衢州市西区管委会负责实施锦西家园项目周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小区内的市政配套,因市政府抄告单对小区设计方案进行了调整,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将在调整部分的房建工程基本完成后组织进场实施。

  (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针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审计提出以下建议:

  1.科学下达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数,提高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比重。

  2.重视保障对象的日常动态监管,切实发挥部门联动机制。

  3.统筹保障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4.规范工程建设行为,把好项目建设管理关。

  采纳情况:我局对于审计报告提出的审计建议高度重视,认真采纳审计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6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在2015年底由各县(市、区)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由下而上自主申报任务数并盖章确认,我局汇总后再以市政府责任书的形式下达到各县(市、区)政府。20165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16年度市本级公租房准入条件及保障标准等相关事项的函》中,已经突出货币化保障方式,对公租房二档、三档家庭全部予以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一档家庭也可以选择租赁补贴,目前我市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比重达到80%以上。

  2.完善系统建设,推进部门联动,加强退出管理。衢州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已对接浙江省行政权力运行系统,搭建网上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与市国土、市民政、市社保、市公积金中心、车管等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流转,利用浙江省行政权力运行系统,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抓好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审核、管理等工作,规范操作流程、严把审核关口、强化动态监管、提高办事效率。

  3.市财政局按相关规定及要求及时将2016年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下达给市本级(含衢江、柯城区)保障房项目,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

  目前衢州市本级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问题结果整改已经基本完成,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抓紧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运营等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合法合规、公开透明,阳光运行。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