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800/2016-101598 成文日期: 2016-06-29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组配分类: 部门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衢发改价〔2016〕21号 统一编号: ZJHC02-2016-0007

关于调整衢州市翔宇中等专业学校收费标准的函

发布日期:2016-06-29 16:5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衢州市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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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发改价〔2016〕21号

   

衢州市翔宇中等专业学校:

你校关于核定学生学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意见》(浙政发〔2013〕47号)、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价费〔2010〕216号)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规范衢州市中等职业教育收费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衢价费〔2006〕76号)文件精神,鉴于你校是由原育才、珍维、科技、宋城烹饪四所民办职校合并登记成立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调整你校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1、学费。学费收费标准基准价维持不变,仍按衢价费(201449号规定执行(具体详见附件1),浮动幅度由现行10%调整为30%,具体收费标准由学校在规定幅度内自主确定。学费收费标准执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2、住宿费。因学生公寓配备电热水器、空调以后,电表未单独安装,所用电费无法按房间单独计算、分摊,同意以上两种电器所用电费并入住宿费收取,电费不再另行收取。各校区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件2

3、代收费。各专业代收费统一按衢价费〔201020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即380元/生.学期。

本复函自二О一六年秋季入学起执行。收文后请及时做好收费公示,接受价格、教育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1.衢州市翔宇中等专业学校学费收费标准表

2.衢州市翔宇中等专业学校住宿费收费标准表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衢州市教育局

                            

 

 

 

 


 

抄送:市财政局。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月29日印发

附件1衢州市翔宇中等专业学校学费收费标准表


序号

专业

收 费 标 准

浮动

幅度

1

电子与信息技术专业

基准价1500元/生.学期

±30%

2

服装设计与工艺专业

基准价1700元/生.学期

±30%

3

模具设计与制作专业 

基准价1700元/生.学期

±30%

4

软件与信息服务专业

基准价1500元/生.学期

±30%

5

中餐烹饪专业

基准价1500元/生.学期

±30%


 

 

附件2衢州市翔宇中等专业学校住宿费收费标准表


校区

地址

调整后

收费标准

备注

一校区

四校区

(原育才和宋城烹饪) 开发区建新路388号

热水器、空调房:480元/生.学期(含电器用电)

12人间,有卫生间,全部房间安装热水器、空调。

二校区

(原珍维 )

衢州电大房屋

普通房:400元/生.学期;

空调房:480元/生.学期(含电器用电)。

6人间,有卫生间,大部分房间安装空调。

三校区

(原科技)

原姜家山武术学校房屋

普通房:300元/生.学期;

空调房:380元/生.学期(含电器用电)。

8-10人间,无卫生间,大部分房间安装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