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800/2016-101598 | 成文日期: | 2016-06-29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委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组配分类: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文件编号: | 衢发改价〔2016〕21号 | 统一编号: | ZJHC02-2016-0007 |
衢发改价〔2016〕21号
衢州市翔宇中等专业学校:
你校关于核定学生学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意见》(浙政发〔2013〕47号)、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价费〔2010〕216号)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规范衢州市中等职业教育收费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衢价费〔2006〕76号)文件精神,鉴于你校是由原育才、珍维、科技、宋城烹饪四所民办职校合并登记成立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调整你校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1、学费。学费收费标准基准价维持不变,仍按衢价费(2014)49号规定执行(具体详见附件1),浮动幅度由现行10%调整为30%,具体收费标准由学校在规定幅度内自主确定。学费收费标准执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2、住宿费。因学生公寓配备电热水器、空调以后,电表未单独安装,所用电费无法按房间单独计算、分摊,同意以上两种电器所用电费并入住宿费收取,电费不再另行收取。各校区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件2。
3、代收费。各专业代收费统一按衢价费〔2010〕20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即380元/生.学期。
本复函自二О一六年秋季入学起执行。收文后请及时做好收费公示,接受价格、教育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1.衢州市翔宇中等专业学校学费收费标准表
2.衢州市翔宇中等专业学校住宿费收费标准表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衢州市教育局
抄送:市财政局。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月29日印发
附件1:衢州市翔宇中等专业学校学费收费标准表
序号 | 专业 | 收 费 标 准 | 浮动 幅度 |
1 | 电子与信息技术专业 | 基准价1500元/生.学期 | ±30% |
2 | 服装设计与工艺专业 | 基准价1700元/生.学期 | ±30% |
3 | 模具设计与制作专业 | 基准价1700元/生.学期 | ±30% |
4 | 软件与信息服务专业 | 基准价1500元/生.学期 | ±30% |
5 | 中餐烹饪专业 | 基准价1500元/生.学期 | ±30% |
附件2:衢州市翔宇中等专业学校住宿费收费标准表
校区 | 地址 | 调整后 收费标准 | 备注 |
一校区 四校区 | (原育才和宋城烹饪) 租赁开发区建新路388号 | 热水器、空调房:480元/生.学期(含电器用电) | 12人间,有卫生间,全部房间安装热水器、空调。 |
二校区 | (原珍维 ) 租赁衢州电大房屋 | 普通房:400元/生.学期; 空调房:480元/生.学期(含电器用电)。 | 6人间,有卫生间,大部分房间安装空调。 |
三校区 | (原科技) 租赁原姜家山武术学校房屋 | 普通房:300元/生.学期; 空调房:380元/生.学期(含电器用电)。 | 8-10人间,无卫生间,大部分房间安装空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