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MB0R57773W/2015-104134 成文日期: 2015-03-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2014年度

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3-30 03:2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衢州市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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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编制并公布本单位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年度公开工作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衢州市网上办事大厅网站政务公开页面上下载。社会公众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的,请与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570-3890183,电子邮箱:qzxzfwzx@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14年,根据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市行政服务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公开办的指导下,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强化措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及时得到落实。

(一)组织领导

中心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公开的责任领导、各岗位相关人员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由中心主任担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和窗口负责人为成员;网管员为政府信息公开专职人员。

(二)工作机构

指定政府信息公开牵头责任处室为办公室,各处室和窗口负责人负责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资料,由办公室最终审核后由网管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后台更新工作,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制度建设

中心制定了《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等制度。《细则》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职责分工等作了明确规定,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操作要求和办理时限,形成了政府信息公开较为完善的工作机制,保障了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注重公开的时效性,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窗口月度星级考评、年度评优评先紧密结合起来。在《窗口星级考评办法》、《群众最满意服务员评选办法》、《红旗窗口评选办法》等制度中,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考核窗口和个人的重要内容之一,对政府信息公开不到位的,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公开载体建设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以“衢州市网上办事大厅网站”、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为主要载体,同时,及时报送服务事项办理信息数据至政府“阳光工程网建设”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把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内容予以公开,积极打造阳光政务。2013年全年中心网站上传信息达406条,网上办事大厅累计访问量达四百余万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至2014年底,市行政服务中心累计主动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5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4条信息,占7%;政策文件类40条信息,占74%;规划计划类3条信息,占5%;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类信息7条,占12%。通过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对许可事项内容、许可依据、许可过程和许可结果进行公开。许可事项内容公开方面,进中心的所有审批事项、事项表格、法律法规等全部公开,目前市中心已有372项行政许可“七公开”资料、500余个申请表格和相关范例可直接从网上查询或下载。许可依据公开方面,各进驻部门凡是与行政许可相关联、无密级要求的法律法规及时予以公布、更新,目前已有530项法律法规在网上公布。许可过程公开方面,系统自动生成 “查询号”,用户可用“查询号”查询事项办理情况实时状态。许可结果公开方面,通过公告栏及时将企业资质审批、水利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土地登记等许可结果予以公开。

今年增设了涉批中介信息服务栏目,对涉及行政审批的中介信息和服务事项也进行了公开。截至2014年底,中心门户网站“衢州市网上办事大厅”已主动公开406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中心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问题分析

目前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信息调整波动大未及时公布,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今年审改工作的重点是“四单一网”建设,市里更将此作为审改工作的重中之中,需要有其他部门一起参与配合,考虑到调整的合理合法化,也需时间研究分析,因此未能在中央、省级文件出台后立即公开市级相应信息;二是政务公开不够深入,信息更新由于人事变动和岗位调整的原因,部分时期存在不及时、不全面、不规范的问题;三是公众对政府网站的认知度仍有待于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下步中心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要求,

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及时公开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会同法制办建立行政审批项目备案、审核、公告等制度,新设、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必须经法制办、审改办等审核、备案,并经向社会公告后方可实施。及时公开取消、下放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

2.开展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在全面清理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开展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做到行政审批事项名称、法律依据、审批条件、申报材料、审批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据七个标准化、规范化,并向社会公开,切实减少自由裁量权。对审批的重点环节,如现场踏勘、验收等的具体标准和管理规定也要全面进行公开。同时要加强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公开工作。

3.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查询点。建议利用中心来往办事群众多的特点,由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在中心添置专用电脑、触摸屏等设备设立政务信息公开查询点。政务信息公开查询点可供查询的信息不仅是已进驻中心的审批事项,还应当涵盖本级政府的所有政府公开信息。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