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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高三年級外,不得開辦文化課補習班、提高班
日前,記者從市教育局獲悉,2007學年度第二學期即將結束,我市中小學定於7月8日放暑假,下學期9月1日開學並上課。
根據省、市有關規定,除高三年級經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可在暑假舉行不超過兩周的文化補習外,其他年級學校不得開辦以文化課為內容的各種補習班、提高班等。暑期組織高三年級學生進行集中補課的,學校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各中小學不得以任何理由推遲放假或提前上學。
各校在放假前要集中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衛生教育、法制教育、行為規範教育等。尤其要加強防溺水教育,中小學生外出游泳必須要有監護人管帶,以免溺水等事故的發生。高度關注學校食堂、學生出行等安全衛生工作及手足口病的防控工作,切實加強校內易燃易爆危險品的檢查管理。教育師生遵守國家法紀,不參與迷信賭博和非法宗教活動,不進營業性舞廳、網吧,不看不健康卡通、書籍和錄影等。
學校組織夏令營活動的,要經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同意,涉及收費的,要經物價部門同意,一定要堅持學生自願、安全第一的原則。若要租用公共交通工具,必須簽訂安全協議,落實安全措施,切實保證師生安全。
各地中小學對不同年齡段學生在暑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要提出明確的可操作的要求,建立相應的管理和考核制度。要指導學生通過假期社會調查,形成調查報告。市直學校的衢州市區戶籍學生暑期要到相應社區報到,並積極參與社區組織的社會實踐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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