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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 促进宗教和社会关系和谐
昨日上午,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宗教工作座谈会。市委副书记尚清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积极主动地做好宗教工作,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努力把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紧紧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共同为推进“创业创新、富民强市”,促进社会团结和谐而奋斗。
尚清在充分肯定我市宗教工作取得的成绩后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坚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把做好信教群众工作作为宗教工作的根本任务,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最大限度地把信教群众团结起来,着力把他们的积极性引导到促进发展、改善生活上来,把他们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上来。
尚清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宗教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要把宗教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宗教工作机制,加强宗教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基层宗教工作,建立健全宗教工作网络。要大力支持和帮助爱国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要求,培养一支合格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使爱国爱教的事业后继有人。要从宗教工作的实际出发,为宗教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副市长占跃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马东泉主持会议。会议表彰了一批获全省宗教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向从事宗教工作20年的工作人员颁发了荣誉证书和纪念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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