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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办法调整

作者: 赖国洪    来源:衢州日报    日期:2008年07月28日    访问次数:

  从7月14日起,我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范围、标准调整。

  调整后的征收办法与原来相比,征收范围扩大。如今不再按建设区、建成区划分,具体包括老城片区、徐家坞片区、西区、衢江新区、衢化区、上洋专业市场区、衢州经济开发区(含金属制品功能区、柯城工业园)、衢州高新技术园区、衢江经济开发区、市物流园区功能区10部分。

  同时,还调整了征收标准。按住宅和非住宅分类,其中住宅建设项目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0元;非住宅类项目中的商业、旅馆业、服务业、文化娱乐业、金融保险业和市场等建设项目,每平方米1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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