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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市政府召开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市区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待遇起始标准调整方案和《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若干意见》。
《意见》明确了不同类型的市区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待遇起始标准都有相应的提高,新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
孙建国指出,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是改革发展中的一项创新性举措。近些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努力下,我市这项保障制度逐步完善,保障标准逐步提高,收到了十分显著的成效。我们一定要把这项工作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作为一项长期而又紧迫的重点工作,紧紧围绕“即征即保”和“三年消化历史旧账”的总体要求,继续探索创新,不断完善提高,切实做到制度逐步完善、标准逐步提高、资金筹措更加稳定、群众得到更多实惠。要立足长远,逐步推进各类保障标准并轨;探索建立常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完善政府资金筹措机制,促使各级政府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同时强化村级资产整合,扩大筹资渠道;完善农民参保机制,切实提高被征地人员参保积极性;还要依据现有被征地人员状况,分类制定就业培训引导政策措施,促进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从根本上解决被征地人员生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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