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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教育局教研室关于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的公告

作者:    来源:    日期:2007年12月26日    访问次数:

市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稳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2006年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6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进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衢委办[2003]117号)及衢州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2007年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的通知》(衢市人劳公[2007]93号)精神,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考衢州市教育局教研室教研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考岗位

衢州市教育局教研室高中语文教研员1名、职业教育兼计算机教研员1名。

二、招考范围

全市在职在岗教师、教研员。

三、招考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恪守职业道德,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具有扎实的专业文化知识和较强的业务能力,积极参与课程改革实验,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报考高中语文教研员岗位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6年以上教龄(含在教研岗位的教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务,担任过教研组长或年级组长2年以上,近5年有4篇以上专业论文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发表,主持过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并获奖至少一项以上。

4、报考职业教育兼计算机教研员岗位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6年以上教龄(含在教研岗位的教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务,在职业学校任教或从事职业教育研究5年以上,具有计算机、网络相关专业高级调试员及以上证书或国家计算机软件水平考试中级及以上证书,近5年有1篇以上专业论文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发表。

5、普通话等级达到相应标准:高中语文教研员为二级甲等及以上;职业教育兼计算机教研员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四、招考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录用。

(一)发布信息。2007年6月12日前通过衢州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网址:www.qzrls.com)、衢州人才网(网址:www.qzrcw.com)、衢州教育网(网址:www.qzedu.net)向社会发布招考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07年6月23 日至6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市人事劳动大楼六楼西侧人才市场内;

3、报名者需带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一寸免冠近照3张;

(三)资格审查。市教育局会同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放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报名费用参照浙价费[2004]14号文件精神,每人每科40元。

报名人数少于6人不予开考。

(四)笔试。本次招考岗位为特殊岗位,根据相关规定,免考公共科目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及分值:高中语文教研员岗位专业文化基础知识60分,教育政策、法规及教育学、心理学等公共基础知识20分,教材教法20分。职业教育兼计算机教研员岗位专业文化基础知识60分(主要考计算机及网络基础知识),教育政策、法规及教育学、心理学等公共基础知识20分,教材教法20分。

笔试时间为2007年7月7日。笔试的命题、考务工作由市教育局会同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五)面试。笔试结束后,由市教育局会同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对笔试上线人员根据招考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6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职位入围人数不足1:6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的命题和组织工作由市教育局会同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省特级教师、市名师可以免笔试,免笔试者不占面试比例。

面试内容及分值: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教学设计与说课答辩40分,主要考察专业水平;面试答辩40分,主要考察综合能力;计算机操作20分,主要考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能力。

(六)考核。根据面试成绩(笔试分数不合并计算),按招考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

考核按衢委办(2003)117号文件和参照公务员招考考核办法,事业单位招考的基本条件和用人单位招考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以下几种情况作为考核不合格:

1、被立案审查的对象;

2、参加过邪教组织;

3、受党纪、政纪处分不满二年。

(七)体检。根据考核结果1:2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执行,体检不合格依次替补,体检工作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由人事劳动部门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

(八)录用。

     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提交市教育局党委讨论决定,拟录用人选公示7日无异议后,报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调动录用手续。

五、相关要求

1、严格招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招考质量。

2、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自觉接受招考对象、社会及纪检部门的监督。

 

                                          衢州市教育局

                                           二O O七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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